服劳役
(Forced Labor)
在圣经时代,战俘常被迫做奴隶,“服劳役”(希伯来语mas马斯)。(申20:11;书16:10;17:13;斯10:1;赛31:8;哀1:1)以色列人曾在埃及服苦役,劳役长管辖他们,用苛暴的手段奴役他们,要他们建造两座储货城,就是比东和兰塞。(出1:11-14)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以后,没有听从耶和华的命令赶走迦南地的所有居民,或把他们彻底消灭,只是强迫他们做奴隶,服劳役,以色列人因而被诱去崇拜假神,落入网罗。(书16:10;士1:28;2:3,11,12)所罗门王照旧征召迦南人的子孙做奴隶,服劳役,当中包括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王上9:20,21)
有时候,为了应付紧急情势或要在限期内完成一项特别工程,以色列人会被征召服劳役。以萨迦的父亲雅各临终时对他说,他的部族会甘愿像奴隶服劳役。(创49:15)所罗门征召了三万个以色列人兴建圣殿。这些服劳役的人并非奴隶,因为他们只是轮流上黎巴嫩山工作,每月一万人。在这个安排下,他们两个月在家里,一个月在山上。不过,对于被征召服劳役一事,以色列人看来逐渐心生怨愤。罗波安王不肯减轻所罗门在位期间加在以色列人身上的重轭,并派遣亚多兰(又叫哈多兰、亚多尼兰)去见他们,以色列人就拿石头打死了亚多兰。亚多兰既然早在大卫的日子,已负责管理服劳役的人,可见他死时必年纪老迈。(撒下20:24;王上4:6;5:13,14;12:14,18;代下10:18)
懒惰的人很容易负债累累,以致要变卖家产,甚至卖身为奴。箴言说:“懒惰人的手必服劳役。”(箴12:24)
见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