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想做应做的事?
在我们的一生中有许多需要我们做的事。不论是男女老幼,专门职业人员抑或是苦力,主妇抑或是学校教师,只要我们生存在世上,便会有相当的义务落在我们身上,由我们幼年的时候开始直至我们去世为止。
这些事可能包括在早晨被闹钟闹醒起床,以忠实的手段谋生,纳税,遵守交通规则,在家里,学校里或工作的地方做我们所应做的事。不论我们是谁,不论我们的环境怎样,不论我们想履行这些责任与否,有些责任是我们所无法逃避的。——哥林多后书8:21。
由于有这么多的事需要我们去做,我们那不完美的天性便可能发生反感而不愿负起责任;这无疑是由于我们从我们的始祖所承受到的那种在今日愈加彰显的独立或反叛精神所引致。看来我们做不需要的事往往比做应做或必须做的事较为容易。
但是既然在我们的一生中有这么多的事要做,那末我们应该怎样呢?如果我们培养一种想做我们所必须做的事的愿望,我们便可以较容易办到了。我们可以告诉自己我们应该做某些事,例如纳税或遵守交通规则,和为什么在目前的环境下这样做是明智和对的。不错,当履行某项义务时,我们也应该想到它所带来的权利,这才可以帮助你做你所应做的事。
在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想做一件事,我们很可能会做得更好,而且也觉得比较容易和获得更大的乐趣,岂不是吗?古代的以色列人得到明智的劝告,“要因你手所办的在耶和华你上帝面前欢乐。”他们不可怀着埋怨或勉强的精神做事。欢乐地行事暗示他们想如此行——申命记12:18。
今日有许多主妇埋怨生活沉闷——老是做着同样的事,整理床铺,打扫房屋,洗衣,煮饭等。但是最近有位女作家说,厌闷是你自己造成的。至低限度主妇可以告诉自己她是为着她所爱的人工作,这无疑比许多男子更胜一筹。虽然宣传使婚姻蒙上一层罗曼蒂克的光彩,其实整个制度的基本观念便是:“父亲出外赚钱买面包,母亲则将花生酱涂在面包上。”a所以主妇应当乐于为她的家人工作,为将工作做得好而自豪;当她使家人健康快乐时,她无疑会感觉大为满足。
明智的父亲亦渴望好好地履行他对家人的义务。他希望使妻子快乐,教育儿女成为敬畏上帝和遵守他的律法的人。这样的父亲会比那些吝啬为家人工作的时间和勉强为妻儿负起义务的担子的父亲更为成功与快乐。这些吝啬的父亲和粗心的母亲必需对今日青年的堕落趋向负责——申命记6:6,7;以弗所书6:4。
学校的教师也是一样。她若尽心于她的工作,真心希望作育英才,她便会知道这样行会使她得到快乐和成功。学生也一样:他们必须学习,但是他们学习和记忆的多少多半赖于他们对学习的态度。吸收知识可以是一件令人快乐和兴奋的事,并且可以使他们对将来充满希望。因此一个聪明的教师会激发她的学生的求知欲而使他们自动吸收知识。
至于生活上一些比较亲密的关系,我们若没有想做我们所应做的事的欲望,便不会做得好。通常夫妇双方都会试图或希望为对方做些事而使对方快乐。但是除非他们继续培养这种欲望,否则他们的关系便可能变成刻板式和机械化。他们渐渐会轻视对方,开始在小事上,若不同时在大事上,对配偶不忠实。他们必须努力使自己渴望或想为对方做事而使对方快乐,即使这同时是一项责任。——以弗所书5:22-33;提多书2:4。
无疑你可以训练自己渴望或想做你所需要做的事,正如你可以在其他方面训练自己。我们的爱好和情欲,正如我们的思想和身体一样,都可以接受管教。你可以从事情积极的一面去想而消除任何埋怨,挫折和厌闷的倾向。
特别是在我们与上帝的关系上,渴望或想遵行他的旨意是很重要的。有些人会试图撇开一切对上帝的责任感,说他们没有宗教,但是这并不能免除他们所应负的义务,因为他们享有生命,并且每日均得到造物主所赐的维持人类生命的必需品。在另一方面,有些人则为上帝工作,将他的名和他的旨意向人宣扬,因为他们感觉这是落在基督徒身上的责任。不错,他们在这方面是负有义务的。(哥林多前书9:16,17)但是那些热心渴望遵行上帝的旨意,将事奉造物主和帮助他人获得永生的奖赏视为权利的人是何等快乐!
我们不能逃避这个问题。人生主要是履行各种的义务,而这可能牵涉到许多重复和艰难的工作。既然是这样,让我们培养想做我们所应做的事的欲望。记得这样行的益处,因为唯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得好和得到乐趣。
[脚注]
a Joyce Lubold所着之This Half of the Apple is M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