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上帝在何时创造恐龙?它们是在何时绝种的?——美国一读者问。
圣经没有对这个问题提供明确的答案。据创世记的记载,动物是在第五和第六个创造时期或“日”被造的。如果被译成“大鱼”[希伯来文,tan·ni·nimʹ)的希伯来字包括常栖息于沼泽地带的恐龙在内,这便意味到恐龙是在第五“日”创造的。(创世记1:21)我们不知道在人类被造时(第六“日”的末了)它们是否继续存在。看来它们可能最迟是在挪亚日子洪水的时候从地上消失的。恐龙属爬虫类,有某几种的恐龙在身体结构和其他方面与蜥蜴很相似。(事实上sauros是“蜥蜴”的希腊字;《七十人译本》的利未记11:29曾使用saura一字。)并非所有种类的恐龙都是这样巨型的。所以,即使它们生存到洪水的时候,挪亚亦无须将一对巨型的恐龙带进方舟。其他属于这族或“类”但体型却较小的动物亦足以实现上帝的命令。——创世记6:19,20;7:14。
有些较古的圣经译本时常用“龙”一字去译希伯来字tan·ni·nimʹ(“海兽”,《新世》)。(诗篇74:13;148:7;以赛亚书27:1,《钦订本》)“龙”(希腊字,draʹkon)一字可见于基督教希腊文圣经里。曾有人认为此字并非纯粹来自神话,反之它可能原本被用来指如恐龙等的庞然巨物,直到这些巨兽绝迹很久之后它才带有神话意味。颇有趣味的一点是,许多神话对“龙”的描写与这些巨大的爬虫动物(包括恐龙)的某几种十分相似。
● 基督徒像拉丁美洲有些国家的习俗一样请求父母或祖父母祝福是对的吗?——委内瑞拉一读者问。
圣经指出古代上帝的仆人曾为别人祝福。雅各曾祝福法老。意即他表示他希望法老得福。(创世记47:7)利百加离开美索不达米亚前往迦南与以撒成婚时,她的家人给她祝福。(创世记24:60)以撒和雅各特别给他们的后裔祝福。(希伯来书11:20,21)据箴言30:11说,父母应该得到儿女的祝福。
所以圣经并不反对父母或祖父母给子孙祝福。甚至在请求祝福并不是流行习俗的国家里,给别人祝福也是常事。在世界各地献了身给耶和华的仆人当中,表示希望某个信徒在执行一项特别任务方面或在另一个地区继续忠心事奉造物主方面得到上帝祝福是很寻常的事。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种言语的道别说话其实就是一个祝福。例如英文“good-bye”一字的意思是“上帝与你同在。”
当然,如果一个地区不像某些拉丁美洲国家一样,有“请求祝福”或给别人祝福的习惯,我们就无须仿效这个习惯。但是如果在你居留的地方这已是一个为人熟知的习惯,对于给别人祝福的习惯,基督徒可以考虑几个因素。他可以问问自己,我对这种祝福怀有正当的看法吗?它仅是一种例行公事以致论及上帝时并不诚恳、真心吗?(请参阅马太福音15:4-7)我是否认为我若不跟随这习俗,事情便可能出岔子吗?一个人必须小心以免变成迷信,以致开始将祝福视为灵符。再者,父母或祖父母若不是献了身给耶和华的仆人,他们的宗教观念便会搀杂其中。一个对纯真崇拜毫无体会的人能够正确地向一位他甚至不认识的真正上帝求福吗?
所以,虽然圣经没有反对人向父母或祖父母求福,但是当基督徒须要决定在某个事例上应该怎样行时,他们必须让受过圣经熏陶的良心去指引他们。他无疑想避免做一些会使别人跌倒或令别人误解真正的上帝的事。——腓立比书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