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行为作见证
●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5:16)耶稣基督的这番话强调一个人的行为可以对别人具有很大作用,使他们对纯真的崇拜产生体会。
在芬兰一名公共汽车司机的事例足以证明这点。他在年轻时由于父母的宗教狂热而使他厌恶宗教。但他在1975年却改变了这种态度。当时他驾驶一辆旅游车运载一群耶和华见证人前往赫尔辛基参加大会。由于日间无事可做,他便到会场聆听节目。最后一天大会结束后,他在送与会者归家途中对他们说:
“在第一天我们启程前往大会时,我称你们为‘朋友’,这样做仅是出于礼貌而已。但现在我却能衷心地称你们为‘朋友’。你们的热诚、友善及相亲相爱使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往我对宗教丝毫不感兴趣,但现在我却无法不承认你们已改变了我的观点。我打算查考一下你们的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