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人问……
我已有资格受浸吗?
亲爱的守望台社:
我名叫莎伦,今年13岁。我想知道自己是否已有资格受浸。我认为自己够资格,但未敢肯定。我确知其他许多年轻基督徒也想到这个问题。请你们写篇文章,让我清楚明白,好吗?
莎伦说得对。许多敬畏上帝的青年人的确想到受浸的问题。耶和华见证人当中的青年人意识到他们必须自作决定去事奉上帝;这个决定不是父母能够为他们作的。他们同时体会到耶稣基督吩咐他的跟从者要以水浸礼象征自己献身给上帝。——马太福音28:19,20。
公开宣告自己是献了身事奉上帝的人是一项很大的责任。当然,你不想只为了取悦朋友或父母而仓猝这样行。再者,谁也不应该强迫你受浸。(诗篇110:3)不过,耶稣确曾忠告所有希望作他门徒的人要先“计算花费”。(路加福音14:28)这并不是说你应当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想成为基督的门徒。显然,这是一件应做的事。可是,你应该充分了解到作耶和华的见证人牵涉到一些什么事。a然后,你应该决定自己是否真的已准备妥当去负起这项责任。——可参看箴言20:25。
‘我年龄够大了吗?’
随着青少年年龄渐长,他们往往自觉有权享有若干特权和责任。他们会敏于坚持要驾驶家人的汽车,要求父母允准他们课外兼职,要有自己的零用钱。但一提到受浸的问题,许多年轻人就找借口推辞,说自己还太年轻或未有资格负起责任等。一个名叫安得烈的少年评论说:“许多年轻人要等到17、18岁才受浸,这样似乎大了一点。”为什么呢?“因为在他们达到这个年龄之前很久,他们早已为自己作过其他许多决定了。”
不错,光是年轻并不足以成为“心持两意”的借口,也不是不采取明确立场作基督徒的充分理由。(列王纪上18:21)圣经劝谕说:“你趁着年幼……当记念造你的主。”(传道书12:1)预言者撒母耳在很年幼的时候已开始事奉耶和华。(撒母耳记上3:1-18;12:2)诗篇执笔者大卫也能够说:“主耶和华啊,你是我所盼望的;从我年幼,你是我所倚靠的。”——诗篇71:5。
同样,今日有数以千计的基督徒青少年——包括一些十三岁以下的儿童——已证明自己足以负起献身事奉上帝的责任。当然,有些少年人的态度未够认真,缺乏责任感,感情也未够成熟去作出献身受浸这么长远的决定。(箴言22:15)但你的情形真的是这样吗?(你的父母在这方面无疑有很多话要说。)上帝并不期望青少年像40岁的人那么成熟。他深知你会怀有“少年的私欲”。(提摩太后书2:22)不过,如果你的年龄已大到有相当认真的态度,也愿意负起责任,你就很可能已大到可以考虑献身的问题了。可是,还有其他问题是你应该自问一下的。
‘我已有足够的认识吗?’
赖斯(F. Philip Rice)所著的《青春期》一书指出,“对宗教怀有浅薄、天真的观念往往在攻击和考验之下站不住脚。”可是,赖斯先生评论说:“若干迹象表明,今日的青少年无知得可怜。以基督新教和犹太教大学二年级生为对象所作的调查显示,他们对于旧约和新约圣经均茫然不解。”
这绝不应当是受浸的青少年的情形。当事人必须先‘吸收知识’以求成为耶稣的门徒或受教者。(约翰福音17:3;马太福音28:19)因此,期望你在受浸之前至少认识“上帝道理的初步”岂不是合理的要求吗?(希伯来书5:12,《新译》)这些知识包括明白圣经对若干问题,例如魂、死者的情况、上帝的名成圣、王国和赎价等,的主张如何。
诚然,由于你陪同父母参加基督徒的聚会,你必然对圣经略有所知。不过,以这种方式获得的知识可能相当肤浅,因此很可能“在攻击和考验之下站不住脚”。你必须能够把“心中盼望的缘由”向别人解释清楚才行。——彼得前书3:15。
特莉自认相信圣经的真理。不过她承认:“我以前从未试过向自己提出问题,然后给自己满意的回答。最近我才开始这样行。”这项圣经研究计划的结果如何?“我的信心日益增加,如今我已能够充满自信地 对别人谈论自己的信仰了。我告诉所有少年见证人,不要害怕自行查究你信的是否真理。要查究清楚!要探索、研究,‘要凡事察验’。然后你就能够衷诚地将自己献给耶和华。”——帖撒罗尼迦前书5:21。
“要行道”
可是,我们必须“行道,不要单单听道”。(雅各书1:22)你不能一方面打算献身受浸,但又同时隐瞒严重过犯而“瞒哄人”。(诗篇26:4)这类严重过犯包括性不道德、醉酒、滥用麻醉药或哥林多前书6:9,10所提及的任何恶行。你若在这些方面有难题,何不请父母安排让你跟基督徒长老谈谈?你可以肯定你会获得仁爱的协助。——雅各书5:14,15。
在对待父母或对基督徒长老的劝告所怀的看法方面,甚至在选择朋友的方式方面,你也许需要作出若干改变。(箴言6:20;13:20;哥林多前书15:33;希伯来书13:17)作这样的改变也许并不容易,但箴言11:19提醒我们说:“恒心为义的,必得生命;追求邪恶的,必致死亡。”
耶和华是否要求你成为十全十美呢?绝不然。箴言20:9问道:“谁能说:‘我洁净了我的心;我脱净了我的罪’?”身为不完美的人,我们仍有犯错的倾向。但由于基督的赎价,我们得以在上帝面前享有良好的地位。(约翰一书2:1,2)例如,一个年轻人若正努力摆脱某个恶习,例如手淫的不洁习惯,就无需自觉没有资格受浸。b的确,借着努力抗拒不义,人能够令耶和华的心欢喜!——箴言27:11。
‘我已经与上帝为友吗?’
不过,也许最重要的问题牵涉到你与上帝的友谊。要记着:你不是献身给一件工作或一个理想,甚至不是献身给一个组织,而是献身给上帝自己。上帝看来很抽象、遥远吗?抑或你将他视为一位个体 而深爱他?(出埃及记34:6,7)若然,你便会发现自己时常与他谈话,不是机械式的,而是对他倾心吐意。——诗篇62:8。
你同时会发现你实际上无法制止自己与别人谈论上帝。(参阅哥林多后书5:14。)箴言15:7说:“智慧人的嘴播扬知识。”你是否经常向别人传道而这样行?抑或你让娱乐、消遣甚或怠惰阻止你帮助别人认识上帝?——箴言19:24。
不错,你的浸礼若要具有重大意义,上帝就必须是你最亲密的朋友才行。(参看雅各书2:23。)情形若不是这样,其咎不在上帝,因为上帝已热切邀请你寻求他。(使徒行传17:27)借着锲而不舍地作个人研读、祷告及和上帝的子民交往,你迟早会感觉与上帝更加亲近。(罗马书12:12;提摩太前书4:15;希伯来书10:24,25)受浸会是“亲近上帝”的自然结果。——雅各书4:8。
例如,请考虑一个名叫仙蒂的女孩所写的话:“我在14岁时受了浸。我知道勉强这样行是什么滋味。但我想说的是,这乃是你所能做的最奇妙的事。请想想,你知道自己是耶和华上帝所嘉许的,而且‘[他]总不撇下你,也不丢弃你’!(希伯来书13:5)若有人问我,他是否应该献身给耶和华,我会说,当然应该!但不要为了取悦别人而这样行。要完全出于自愿。”
[脚注]
a 可参看《儆醒!》1990年9月刊,“我应该受浸吗?”一文。
b 可参阅纽约守望台圣经书社出版的《青年人所提出的问题——有实效的答案》一书第25、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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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青少年已有资格受浸。你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