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的异端裁判所——成立的经过如何?
试想象一下,你正在宗教法庭受审,法庭要强迫你改信他们的宗教。你不知道指控者是谁,也不知道控罪是什么。法庭不但没有说明,反而强迫你提出被捕的原因、要你解释你认为自己犯了什么罪,并且说明指控者是谁。
你答辩时,要格外小心——你可能招认一些你并未受到指控的罪,这样你的处境就会变得更糟了!此外,你可能会株连其他与控罪无关的人。
你假如不肯招认,就要遭受严刑虐待——施刑者用大量的水灌进你的咽喉里。或者,你的手脚给捆绑在行刑桌上,越勒越紧,直至你痛彻心脾。你的财产已遭法庭没收,很可能从此一去不复返。这一切都是暗中进行的。法庭一旦宣判罪名成立,你很可能要流亡国外,甚或被活活烧死。
在20世纪,你也许觉得这么令人发指的宗教行为实在难以理解。可是,几个世纪之前,这些暴行确曾在墨西哥发生。
强迫土生居民“改变信仰”
在16世纪,西班牙人不但攻占了现今称为墨西哥的地方,同时也进行了一场宗教征服。对土生居民来说,改变信仰只是更换传统习俗和仪式而已,因为几乎没有任何天主教司铎会悉心教导他们认识圣经。他们不愿费神学习当地的土语,也不愿帮助土生居民学习拉丁文——当时用来记录教义的文字。
有些人认为当地的印第安人应该接受全面宗教教育。可是,其他人则与多明戈·德贝坦索斯修士的意见一致。理查德·E·格林利夫在《苏马拉加与墨西哥异端裁判所》一书指出,这位修士“认为印第安人万万不可接受拉丁文教育,否则他们就会意识到教士原来是这么愚昧无知的”。
对土生居民进行异端审判
土生的墨西哥人倘若不肯改信新宗教,就会被当作偶像崇拜者看待,并且遭受严峻的逼迫。举个例说,一位土生居民把自己的异教偶像埋在基督教国的偶像之下,并且对之作出“基督教”的崇拜举动,他为此而当众被鞭打一百下。
在另一方面,阿兹特克的国王内察瓦尔科约特的孙子,即特斯科科的酋长唐卡洛斯·奥梅托奇秦,却公然抨击教会。格林利夫声称,“唐卡洛斯向土生居民揭露修士的放荡生活,因而大大得罪了教会。”
当时的宗教法庭审判官胡安·德苏马拉加修士获悉这事之后,就下令把唐卡洛斯逮捕,控告他是个“冥顽不灵的异教徒”。1539年11月30日,唐卡洛斯在火刑柱上被处死。许多其他土生居民也一并受罚,控罪是使用巫术。
对外国人进行异端审判
移居墨西哥的外国人一旦拒绝改信天主教,就会被指控为异教徒、路德会教徒或犹太教信徒。葡萄牙籍的卡瓦哈尔家庭就是其中一个例子。异端裁判所指控这个家庭信奉犹太教,差不多所有家庭分子都受到严刑虐待。以下的刑罚是向这个家庭的一位成员宣判的,刑罚把异端裁判所的丑行显露无遗:“[我特此]宣告上述的唐娜玛丽安娜·德卡瓦哈尔有罪,……判她接受铁环绞刑[把人勒死的刑具]直至气绝身亡,她的尸首要用烈火烧成灰烬,从此不再为人纪念。”判决就以这种方式执行。
只要教士认为自己的势力受到外国人威胁,就会把这样的外籍人士送交宗教法庭审理。一个称为唐纪廉·隆巴尔多·德古斯曼的男子被诬告企图解放墨西哥,结果遭扣押,并且解往宗教法庭受审。可是,圣职部却在庭上控告他是占星家和加尔文教派的异教徒。他在服刑期间变得精神失常,最后在1659年11月6日被活活烧死在火刑柱上。
唐阿特米奥·德巴列-阿里斯佩在《异端裁判所与罪行》一书中描述当时的情景:“他们把罪犯捆绑起来,系在柱上,颈部套上铁环。……神圣的信仰篝火开始燃烧,一缕缕黑烟像旋风般从鲜红的火焰中冒出。唐纪廉……突然坠下,套在颈部的铁环把他勒死,尸体随后在可怖的熊熊烈火中化为灰烬。他在圣职部的阴暗监牢里熬了十七年才死去,期间饱受折磨,度过了痛苦的漫漫岁月。篝火逐渐熄灭,阵阵深红色的火焰也渐渐消失;火势熄灭之后,所剩下的只是一堆炽热的余烬,在夜间继续闪出亮光。”
成立“圣职部”
正如上文指出,许多土生及生于外地的墨西哥人都受到惩罚,有些更因批评或不肯接受新宗教而惨遭杀害。这就是修士们成立异端裁判所的原因,后来主教也步他们的后尘。可是,墨西哥的第一位宗教法庭庭长却是来自西班牙的唐佩德罗·莫亚·孔特雷拉斯;1571年,他在当地正式成立了异端裁判所圣职部仲裁法庭。这个法庭在1820年停审。因此,从1539年起,不愿改信天主教的墨西哥人一直忍受了大约三百年的困苦烦扰、严刑虐待,有些甚至杀身成仁。
任何人一旦受到控告,就要遭受酷刑虐待直至招认为止。法庭不但要求被告弃绝自己的非天主教习俗,而且也要接受教会的信仰。除非被告能够证明自己无罪,或者证据不足,才可以重获自由。此外,被告假如认罪,兼且忏悔,也可以获得释放,不过他要在供词上声明对自己的罪孽深恶痛绝,并且答应为过犯作出补偿。这份供词会在法庭上公开宣读。不管怎样,他必然遭受财物损失,还要缴付沉重的罚款。罪名一经宣判,法庭就会把他转交世俗司法当局判处。以一般而言,被告最后都是死在火刑柱上的,若不是被活活烧死,就是处决后被火焚烧。
刑罚如果是公开执行的话,法庭就会举行庞大的判决仪式,并且发表公布,让整个城市的居民知道执行判决的日期和地点。在行刑那天,判了罪的人被带离圣职部仲裁法庭的监狱,各人身披无袖的斗篷,双手拿着蜡烛,颈部套上绳索,头戴锥形帽子。背叛天主教信仰的罪行一经宣读,各受害人就要按照法庭所定的罪状接受刑罚。
许多人就这样因宗教的缘故而被判有罪和受罚。对目睹受害人死在火刑柱上的群众来说,教士的残忍暴行和不容异己精神实在是昭然若揭的。
公开反对基督教
基督耶稣吩咐门徒要帮助别人归信纯真的基督教。他发出命令:“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马太福音28:19,20。
可是,耶稣却从没有表明要强使别人归信。相反,耶稣说:“凡不接待你们、不听你们话的人,你们离开那家,或是那城的时候,就把脚上的尘土跺下去。”(马太福音10:14)关于这些人,全能的上帝耶和华会作最后审判,基督徒实在不应插手干预。
显然,不论在什么地方举行,异端裁判所都是显然与基督教原则背道而驰的。
现今墨西哥对宗教采取宽容态度,人民因此可以自由选择崇拜上帝的方式。可是,所谓的神圣异端裁判所的确在墨西哥横行了多个世纪;在当地天主教教会的史册上,留下了丑恶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