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事务
“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及别人的事。”——腓立比书2:4。
1.在行事方面人和较低动物有什么不同?
上帝将觅食,交配,筑巢,养育后代等事务赐给了海里陆上和空中低于人的动物。凭着本能它们在一段有限但却能够使它们满意的生存期间内从事着这种种事务。它们取食上帝为它们所预备并且授权给它们去享用的食物。“看那天上的飞鸟,也不种也不收,也不积蓄在仓里,你们的天父尚且养活它。”(马太福音6:26)但人确不像其他动物那样受非自主的本能律则所指引;人被赋予一种高程度的智慧和一个自由的意志。既具有这些智能,人原本可以将其用来从事和发展出非常广泛的事务,永远过着幸福的生活,使荣耀和赞美归于他的造物主。
2.为什么人的基本权益并不会因地而异?
2 按造物主的设计,每个人的本性中都潜有若干基本权益的种子。人可以凭着自己的自由意志去明智地或不智地发展这些权利。不论人生活在地球的那一部份,人都具有这种同一的基本权益,因为所有人都是来自那共同的始祖亚当的。这些为上帝所赋予的基本权益同时携有上帝所作的合法承认,标明它们是上帝所授的权利。上帝授予人的权利是低于上帝固有的权利的,因此上帝的权益和事务亦占有优先的地位。
3,4.法学权威将“自然律法”描述为什么?
3 为了这缘故,有些法学权威将人所自然具有的这些权利称为自然的律法。“既然人所具有的一切都是绝对赖于他的造物主供应的,因此他便应该在所有各方面都顺从他的造物主的旨意。他的造物主的这项旨意就称为自然的律法。因为当上帝造人并且赋予他自由的意志去行事为人时,他同时订下了若干条无可更改的人性的法则,借此使自由意志受到相当节制和管束,并且赐给人推理的能力去发掘这些法则的意义。”a
4 另一位法学权威则将自然律法的界说定为:“宇宙的主宰上帝通过人内在的理智而非借着任何正式的公布向所有人类所制定的律法。……我们可以将最原始的自然律法归纳为六条,那便是:(1)比较的智能或理智;(2)自爱;(3)异性的彼此吸引;(4)父母对子女的怜爱;(5)宗教的情绪;(6)社会性。”b
5.人既然具有智慧和推理的能力,由此形成了一些什么性好?
5 上述自然律法中的第一条透露人具有些什么本性呢?不像其他的动物,人是个具有些什么本性呢?不像其他的动物,人是个具有高度智慧的生物。他能够推理。他能够分别道德上的善恶。他并且能够对他自己的行动和他运用自己的权益的方式负责。人能够受快乐和不快乐的影响。因此人生来便有求知的欲望,喜欢发掘事实,凭着证据推理,然后作下决定。在正当的状态下,人有一种自然的倾向以善良的方式发展他的这些本性,由此造成一项有功的记录,为自己带来快乐的赏赐。
6,7.耶和华见证人采取什么行动去满足人的求知本性?
6 耶和华上帝在人类开始时便赋予人一种喜欢认识真理的本性。但这种自然的愿望发生了若干程度的偏差,而人的聪明亦被转作坏的用途。这种恶行造成了一项有罪的记录,从而带来了不快乐。但不论这些本性因久处于撒但虐政统治之下以致变成多么迟钝,人仍然存有相当高程度的自然智能和它们所付带的天然权利。
7 为了这个缘故耶和华见证人继续努力发展这些自然的性好。首先,在他们本身方面,他们努力加深他们对上帝的旨意的认识,用圣经中的真理去增进他们的智慧。其次,他们以友善的邻人身份尽可能亲自探访所有的人,将关于耶和华在这末世所显示的旨意的真理向人宣告,请别人加以明智的考虑。耶和华见证人所跟从的是耶稣和使徒所树立的榜样,因为后者曾按照人的这种求知的本性而从事逐户探访的工作。
8.从“自爱心”产生了一些什么自私的行为?
8 第二条自然律法是关于自爱的问题。圣经证实人性中的这基本原则是上帝所赋予的。经上载着说:“[你]要爱人如己。我是耶和华。”(利未记19:18)这种强烈的自爱性推使每个人去保存自己的生命,护卫自己的身体使不致受损害,避免可能伤害自己的东西,以及设法获得维持自己生命所需的一切物品。这些与自身有关的事务范围很广,并且连带地引起其他的许多种活动。
9,10.自爱之心是不对的吗?它可能发展到什么程度?
9 若发展到适中程度,健全的自爱心自私心是一件良好而正当的东西;它可以帮助人行走善的途径而获致快乐的赏赐。但是当人的自爱心或自私心发展到不顾他人的程度,他便走上恶的途径了。这时自爱变成了极端的自私,这种自私会使人犯罪作恶,而这些罪是要他负责的。因此他必须付出犯罪的代价,受到一种带来不快乐的惩罚。——提摩太后书3:2-5。
10 人对自己的身体上和灵性上的福利感觉关怀并不是一件错事。佛教和基督教中有几个教派提倡所谓“克己”或修炼,认为人必须治死身体中所有的欲望以达到彻底自制的地步;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宗教信仰。这种道理是违反人性的;它和自爱这种为上帝原本安放在完美的人类心中的基本特性正好互相冲突。推使人尽心尽力事奉耶和华以求最终获得耶和华嘉许而享永生的力量乃是爱上帝之心和爱己之心两者之间的一种明智的平衡。因此圣经吩咐我们“当恐惧战兢,作成你们得救的工夫。”——腓立比书2:12。
11.从异性相吸的天然法则产生了什么个人的活动?
11 存于人性中的另一条基本原则就是异性的互相吸引。上帝将人造成男女两性,而两者是互为补足的。(创世记1:27;2:20-22)上帝作这样的安排是要实现他的旨意使地上布满人类。(创世记1:28;以赛亚书45:18)异性相吸的特性产生了许多种不同的人类活动。这些基本活动和它们所附带的权利的一部份就是缔结婚姻,生育儿女,组织家庭和工作谋生。这亦表明夫妻两者之间存有一种彼此的专有权。(哥林多前书7:2-5)当人用一种正当而善良的方式从事这些活动时,就会造成一项有功的记录,并且获致真正快乐的赏赐。人若采取相反的途径,则结局就是不快乐。与婚姻有关的各种私人活动是绝对不容外人干预的。可是,按耶稣的训示,人在性方面的活动必须限于以一个配偶为对象。——马太福音19:4-9。
12.从父母对子女的怜爱产生了一些什么活动?
12 父母对儿女的怜爱亦同样地是人性中的一条基本原则。儿童出生之后是完全无力为自己谋得养生的必需品的。但父母的爱弥补了这个弱点。父母对儿女的关怀和照料是自然律法中最强有力者之一。这方面的活动需要父母予儿女以保护,食物,衣着,教育,和管束,并且在必要时为儿童本身的益处起见而采用强制的手段c。特别是对于母亲,当她们明智地以正当的方式从事这方面的活动时,这件工作会几乎占去她们全部的时间。但这工作亦同时带来许多幸福和喜乐。——箴言17:6。
宗教的情绪和集群性
13.“宗教的情绪”是什么?撒但如何利用人的这种本性?
13 敬拜,赞美,仰望或求助于一个真正或假设的较高力量的欲望引起了另一组为造物主所赋予的自然性好。“将我们自然地带向那至尊的主宰的宗教情绪乃是单为人所具有的属性之一;其重要性使其成为自然的道德律法。”d因此撒但起先使亚当夏娃反叛他们的造物主而投入伪宗教的怀抱,就是利用人的这种本性。从那时起,撒但造成了许多种宗教以图吸引大部份世人对宗教的兴趣。他企图用这种手段去阻止这些人认识和敬拜那真正的上帝。——哥林多前书8:5,6。
14.有少数的人如何运用这种基本的“宗教情绪”?
14 但自古以来每一个时期中都有一小部份人运用这种基本的“宗教情绪”去带领他们归附那真正的上帝,并且始终如一地忠心敬拜他。今日耶和华见证人便属于这批没有堕落的少数份子之列。他们亲自到别人家里访问,不但从圣经将正确的知识传授给人,并且直接引发一般人崇拜较高的超人力量的本性,极力鼓励他们接纳那纯真的宗教,从而积极从事敬拜他们真正的上帝和造物主。(约翰福音4:23,24)不论人居于这地球上的那一处,他都具有造物主所赐的宗教自由;这是一项基本的权利,他可以选择事奉真正的上帝耶和华而获致快乐和永生,也可以随自己喜欢信奉任何一种伪宗教,结果为自己带来不快乐和死亡。像古时的约书亚一样,今日耶和华见证人对世人说:“你们今日可以选择自己所愿意事奉的,到底是你们祖先所信奉的异神抑或耶和华。至于我们自己,则我们定义要事奉耶和华。”——约书亚记24:15。
15,16.(甲)从人类集群的自然愿望产生了一些什么性好?(乙)这种本性对耶和华见证人有什么影响?
15 对人的活动深具影响的六条自然律则中最后的一条就是人的“集群性”。“人感觉需要生活在群体中的本性乃是自然的原始律法之一,由此而产生我们的责任和权利;社会的存在全视社会中所有份子的权利是否都受尊重而定。”e没有一个正常的人会喜欢过离群独处的隐士生活。反之,我们会热望和意见一致的人交友和往来。这种集群性若发扬得宜,就会带来喜乐和满足。唯有罪犯和精神不正常者才会被禁止和社会接触。
16 基于这种自然的集群性,耶和华见证人今日正结合成范围日广的群体,在一百六十个不同的国家地区中形成一个不寻常的新世界社会,其中的份子都是彼此关怀互助的,正如圣经所吩咐:“不要单顾自己的事,也要顾别人的事。”(腓立比书2:4)他们正竭力帮助所有像绵羊一般纯良的公义人士去看清楚,为了他们现今的安全和将来的生存希望着想,他们最好立刻逃往上帝的新世界社会,进入好牧人基督耶稣手下的真正羊栏中。——约翰福音10:14-16。
17,18.(甲)人类还有其他什么性好?(乙)对于它们人应该怎样?为什么?(丙)我们对别人的私事应该怎样?
17 除了自然律法所显示的这些基本的人类兴趣之外,人还具有许多其他的性好,例如运动,消遣,电影和戏剧,摄影,驾驶,旅行,音乐,对自然界的研究,电视,游戏,许多种科学,艺术和随人类的知识和发明日增而数目日多的种种活动。但今日人所具有的时间并不容许人参与所有这许多种活动。一日并没有足够的小时去让人做尽所有的事。因此除了以上所讨论的各项为天性所规定的活动之外,人对于自己所从事的活动必须加以审慎的选择。
18 献了身给上帝的基督徒必须牺牲许多属世的活动以求在他个人的事务,上帝的事务及他所新近开始从事的团体的事务(下篇文章将予论述)三者之间保持均衡。基督可以明智地只保留一些能在耶和华上帝眼中增加他的功劳的个人活动,以求最后得以达到在新世界里获致永生的快乐目标。每个基督徒都专心从事自己份内的工作,力求和别的基督徒和睦相处而不妄批评干预别人的私事。他们听从使徒保罗的训示:“要立志作安静人,办自己的事。”——帖撒罗尼迦前书4:11。
19.人所立的功劳,不论多么大,能够挽救这个旧世界吗?圣经里有什么例证能够表明这点?
19 今日我们已经达到了撒但的旧世界社会完全失却生存希望而行将遭受毁灭的时候。无论单独的一个义人或一群宗教改革家能够立下多少功劳,都无法挽救这个世界。目前的情形正和所多玛和蛾摩拉城当日的情形一样。耶和华对亚伯拉罕说,他若能够在所多玛城里找到五十个义人,这些人的功劳就会在上帝眼中造成充份的理由使他不毁灭平原的城邑中那些邪恶的居民。亚伯拉罕怀疑那城里不会有这么多有功的义人,终于恳求耶和华将条件减为十个义人。但那城中甚至十个义人也没有。——创世记18:22-33。
20.圣经的例证如何表明什么是今日每个人所必须作的重要决定?为什么要采取这种行动?
20 因此上帝差遣天使去警告公义的罗得和他的妻子及两个女儿,总共四个人,吩咐他们一家逃出城外以保安全。这四个人都个别地获得了通知,因此他们应该为了个人的福利着想而采取行动。他们的确采取了行动,但罗得的妻子却因为信心软弱的缘故,回头以致丧失了生命。这样,只有三个人有资格获致从烈火的毁灭中得救的赏赐。(创世记19:15-26)今日上帝向所有秉性公义的人发出通知,吁请每个人努力追求正确的圣经知识,因为只有这种知识能够指示他们如何逃出这个像巴比伦城一样业已绝望的旧世界社会。“我的民哪,你们要从那城出来,免得与它一同有罪,受它所受的灾殃。”——启示录18:4。
21.圣经如何描述今日每个人所负的个别责任?
21 现在我们每个人都能够个别地作正确的决定,为自己造成一项在耶和华上帝眼中视为有功的义人记录。我们所作的若是会为我们带来污点,过犯和罪孽的错误决定,我们在上帝面前的地位就沦于恶人之列了。请注意圣经如何描述每个人所负的个别责任。“唯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儿子必不担当父亲的罪孽,父亲也不担当儿子的罪孽;义人的善果必归自己,恶人的恶报也必归自己。恶人若回顾离开所作的一切罪恶,谨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与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以西结书18:20,21。并参看申命记24:16;耶利米书31:29,30。
[脚注]
a Wm Blackstone 署之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第一册,第26页
b Bouvier编之Law Dictionary,1934年版,第67页。
c Bouvier编之Law Dictionary,1934年版,第67页。
d Bouvier编之Law Dictionary,1934年版,第67页。
e Bouvier编之Law Dictionary,1934年版,第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