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据利未记25:11,12说,以色列人在禧年中“不可耕种,地中自长的,不可收割,但是他们可以吃地中的土产。”这看来岂不是自相矛盾吗?——美国A.K.君问。
禧年的规定与普通每第七年的安息年很相似。耶和华应许祝福第六年的农作,使以色列人可以储备足够的粮食而能够维持到第八年收割的时候。(利未记25:20-22)当土地休耕的时候,以前收割时所遗落的谷粒会产生若干的收成来。在安息年和禧年,农人都吃他们所储备的粮食而不会把田中自然产生的谷物收在自己的谷仓里。反之,他们会任由它们留在田里。
可是上帝在律法中作了一项仁慈的安排,容许穷苦的人在收割之后拾取田中的遗穗。(利未记19:9,10;路得记2:2,3)但是一般穷人和寄居的人在安息年和禧年怎样维持生活呢?那时他们可以拾取田中从上次收割的遗穗自长出来的谷物。(利未记25:12;出埃及记23:11)所以,虽然人们在禧年不种也不收,耶和华的律法却规定农人吃所贮备的陈粮,而穷人则直接靠田中自出的土产过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