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欠父母什么?
每个婴孩从呼吸第一口气的时刻开始便负债了。这是他欠父母的债。父母负起养育他的责任,给他吃,给他穿,教育他和照顾他;这种债是与时俱增的。有些儿女知道报答父母的恩惠。但是有很多却没有这样做。
在圣经里箴言30:11所载的一条真理正好说中我们这个时代中许多作儿女的人。它说:“有一代人咒诅父母,不给父母祝福。”圣经的另一处预言到在这个“末世”的时候,年轻人会不孝顺父母和没有骨肉的亲情。(提摩太后书3:1-4)今日我们正见到圣经所预言的现象。有些现代的年轻人在发脾气时咒骂父母。有些甚至弑杀双亲。较普遍来说,许多年青人都对父母怀着一种忤逆的态度,这可以从他们对父母的不顺服,缺乏体贴,仁慈和尊敬表现出来。从他们一出生开始,父母便对他们爱护备至,这种行为可说是表示感激父母的方法吗?当然不是!
当年轻人踏入青春期的时候,他们常会认为他们的父母不了解他们,因为他们个人的愿望看来总是与父母的愿望背道而驰。例如父母可能吩咐他们在晚上某个时间之前回家,但是年青人很可能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一种不合理的约束。父母可能坚持要女儿穿着比其他女孩子所穿暴露较少的衣服,或者他们可能禁止儿子与邻近某一群孩子来往。年青人若过于渴望追求时尚及受其他同龄的人所接纳,在他们看来这种约束表明父母对他们缺乏了解。但是否真正如此呢?要记得父母也曾做过少年人。正因为父母了解他们和两者所生活的世界,父母才这样管束他们。
父母知道迟睡会使儿女睡眠不足,这会影响年青人的身体健康和在学校的功课。他们比儿女更清楚这个世界的道德崩溃与及它怎样对未成熟的年青人具有一种坏影响。他们同时清楚知道少年男女迟归所可能引起的困难。所以父母管束儿女并不是由于对他们缺乏了解而是由于他们清楚了解什么对儿女最有益。因此,儿女欠父母的东西之一就是承认父母比他们自己具有更好的判断力。
对父母的尊敬
在任何组织里,一个操有权柄的人是应受组织里的其他份子所尊敬的。在家庭里亦无例外;其实它便是一个由几个人构成的小型组织。既然父母生育儿女而是家庭的建立者,他们——特别是父亲——拥有一家的主权。既然儿女是家庭组织中的卑辈,他们尊重父母的权力岂不是很合理吗?
上帝赐给以色列国的律法清楚地表明儿女有尊敬父母的义务。十诫的第五条是:“当孝敬父母。”(出埃及记20:12)“孝敬”一词的一个意思是表示尊重。如果作儿子的因为父母要他在某个时间之前回家或吩咐他勿与父母认为可能对他有不良影响的某些朋友来往,便与父母争辩,这是尊重父母的表示吗?毫无怨言地听从他们岂不是更合乎孝敬父母的原则吗?
孝敬父母包括对朋友谈及父母的方式。咒骂父母或用尖酸刻薄的话谈及他们或者可以使一群蔑视成年人的少年发笑,但这乃是对父母不孝。忠厚地以尊敬的措辞谈及父母岂不是更能表明对父母的爱吗?
在以色列国里,尊敬父母是一件如此严肃的事以致儿女若殴打父母或咒骂父母便会被处死。上帝的律法写道:“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记21:15,17)对家主的这种不忠和不敬是一件严重的事。虽然基督徒并非处于律法的约之下,这条诫命却为他们立下一条原则,那便是要时刻尊敬父母。
服从
圣经明智地训勉作儿女的,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歌罗西书3:20)这是他们欠父母的一件东西。服从父母表明儿女尊重父母的权柄和父亲按照圣经在家庭组织里所行使的首脑权。既然这有助于整个家庭获致和睦与团结,儿女自己亦可以由此得益
儿童需要成年人指导他们什么是善,什么是恶。父母自然是他们可以向之寻求这种指引的人。他们若服从基督徒父母,不做父母所禁止的事,他们便可以学会避免做恶的事。他们若与父母合作,做父母吩咐他们做的事,他们便可以学会做善的事。当父母根据上帝的道的公义律法和原则去判断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时,他们的儿女便可以借着服从而学到最好的生活方式,因而从成人的指导获得最大的益处。
当父母吩咐儿女以某种方式做一件事时,儿女若服从的话就不仅会做这件事,而且会依从父母所嘱咐的方式去做。在儿童中间颇常见的一个毛病——甚至成年人也会有这毛病——便是以为自己的做事方法比别人告诉他的更好。他们的方法是否较良好并不要紧。他们的长辈若吩咐他们以某种方式去做一件事,服从的原则便使他们有义务按这方式去做。他们若没有这样行,他们便须要按父母吩咐的方式再做一次。所以如果母亲叫儿子去商店购买她所列明的用品,他若决定购买别样东西,他便不是表现服从了。他的母亲列明所需的东西是有理由的,因此他无权决定买别的东西。儿女可以借着在小事上和大事上均表现服从以表示他们感激父母的劬劳和尊重他们的权力。
管教
儿童服从父母的管教乃是一条明智的途径。“管教”一词的意思包括予以具有模塑和矫正作用的训练。当孩子做了一些父母认为错的事时,父母有时须要予以体罚以矫正其过,有时则只须予以口头上的责备便够了。(箴言13:24;29:15)在这两种情形之下管教均是模塑儿童个性的训练的一部分。管教可以装备他们应付在日后进入社会时所遇到的各种难题和情形。它可以引导他们那未成熟的思想,给予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作正确决定的一个根据。所以圣经有很好的理由劝告儿女说:“我儿,要听你父亲的训诲,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法则。”——箴言1:8。
年青人反对这种管教并不是罕见的事,例如他们不肯做家务或帮助父母照料生意等。但是这些工作乃是父母所施的管教中的一个必要部分。这可以教导年青人怎样勤恳工作和负起责任,同时也帮助他们学得有价值的工作技能。父母吩咐年青人做一些工作会比较容许他们将所有的空闲时间用来做自己喜欢的事更好。他们运用自己壮健的体力去帮助父母岂不是很应当的吗?这亦是他们欠父母的东西之一。
成长的年青人可以借着体贴父母的健康和感情而表现他们对父母的爱。方法之一就是避免一切使父母担忧和痛苦的恶行。这乃是爱的表现。在对父母说话时要仁厚。对父母说话粗鲁、尖刻、轻慢和大声其实都是不敬和缺乏爱心的表现。以仁厚、温顺和尊敬的态度对父母说话对于各人的情绪和家庭的和睦都会好得多。
儿女欠父母的债是永远还不清的。他们永远都会欠父母爱心、仁慈和尊敬,甚至在他们长大成人离开了父母的管束之后仍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