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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扬耶和华的王国-1968年
《守》68 10/15 638-640页

读者来函

● 在去年我遭遇到一些经济困难,自从读了贵社的刊物之后,我怀疑到我宣布破产是否对的?圣经有说及这事吗?——美国H.P.君问。

圣经当然没有讨论及关于破产的现代法律;它表示负债不还的人曾被投入监里。(马太福音18:23-34)但是从它所说的话,我们可以得到若干概念,知道基督徒对这件事应怀有怎样的看法。所以,让我们首先考虑一下根据目前的法律“破产”是什么,然后我们可以查考一下圣经所说与这个问题有关的话,从而决定它对此有什么训示。

现在有许多国家都订有破产的法例,虽然这些法例在各地可能不同,它们却通常具有一个双重的目的:为了维护商人或债主的利益;当有人向他借了大笔款项,后来却拒绝偿还时,债主可以要他非自愿地宣布破产,然后变卖他的产业以偿还他的债务。在另一方面,这条法律也为了保护忠实的负债人;他若非甘愿地陷入困境中以致绝对无法满足债主的要求,他可以自愿地宣布破产,如果这件事发生,他的产业便会被用来偿还部份的的债务,但是他可以保留某些东西,例如他的住宅。然后他可以开始过新的生活而不用受到以前的债主的追逼。

所以这些法律是为了保护商业关系或经济关系的双方而设的。英文的“破产”(bankruptcy)一词的字根即表示所需的保护。它来自一个意大利字,意思是“打烂的长椅;”这是指中世纪的一种习惯而言,当时一个商人若不能还清债务,他的长椅或柜台便会被打烂。在罗马的十二法律条文规定之下,这件事更为严重,因为债主最后可以将负债人的身体斩成数段,每个债主分领适当比例的部分。

这与耶和华为以色列人所订的富于仁慈的律法形成一个多么强烈的对照?希伯来人借贷给穷人是不收利的。(利未记25:35-38)债主若要收抵押,他不可以到举债者家里随意索取,反之必须由欠债人取给他。债主不可以取这人的磨粉机或磨石,因为这些都是人家用来维持生计的东西。他若取去别人的外衣作抵押,就必须在夜间送回,俾后者可以用它作被褥保暖。(申命记24:6,10-13;以西结书18:5-9)诚然,一个以色列人若完全无力偿付债务,他可能暂时失去他的产业而卖身为奴,但是到禧年产业便会归还给他,卖身为奴的人也不会因为是奴仆而被人鄙视,反之他会被视为与雇用的工人一般。当他服役的第七年来到时,或者若禧年先来到的话,他便可以恢复自由而过新的生活。——利未记25:39-41;申命记15:12-15。

债主的仁慈对待无疑会感动负责人尽力还债以报答他的恩惠。关于许下诺言或发誓,圣经鼓励犹太人在答应做任何事之前先考虑清楚,这样他在立了誓之后便很可能会遵守。(传道书5:2,4-7;申命记23:21-23)一个人若同意分期还债或在某个固定的日期将债还清,即使他需要牺牲一些享受或舒适才可以履行他的诺言,他也应该竭力这样行。上帝表明还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正如使债主避免贪心一样重要。耶和华说他所嘉许的人,“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他不放债取利。”——诗篇15:4,5。

可惜有时有些贪婪的犹太债主不理会上帝律法的怜悯和体贴的精神。这些铁石心肠的债主使男女和孩童沦为赤贫的奴隶,后来更将无法还债的人投入监里。——列王纪下4:1;以西结书18:12,13;阿摩司书8:4-6;马太福音5:25,26。

今日也一样,有时债主对他们的欠债人变成非常不合理。一个基督徒可能遇到一些意外的事以致无法实现自己的诺言。(传道书9:11)若给他多些时间,也许他可以还清所欠的债,贷款人若体察情形,看看他们可否通融一个由于不幸,例如生病或意外,而无力还债的人,这无疑是通情达理的作法。这样他们终会得回他们的贷款。但是他们若为富不仁,企图诉诸法律使欠债人变成一贫如洗,那么欠债人亦可以求助于法律。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他可以将他的实际情况表明出来而宣布破产。他们可能逼使他以他们看来所承认的唯一方法去处理这件事——根据破产法律。

但是一个基督徒若不必要地宣布破产以图轻易地摆脱一种窘境,不论是由于他缺乏先见之明抑或由于事态恶化而引致的不愉快情形,那便不对了。对基督徒说来,这并不是一条忠实和道德的途径,因为他们应该能够说:“我们自觉良心无亏,愿意凡事按正道而行。”(希伯来书13:18)基督徒想欠他钱的人怎样待他,他就应该怎样待他的债主。(马太福音7:12)一个人若欠债,他应该努力偿还。请记得,上帝喜悦一个“虽然自己吃亏,也不更改”的人。——诗篇15:4。

事实上有些人甚至在合法地摆脱了某些债务之后仍然由于良心和道德的驱使而努力偿还被取消了的债务,倘若以前的债主愿意接受的话。在这件事上,正如在其他许多事上一样,基督徒的良心担任一个重要的角色。每一个人可以决定自己会怎样做,但应该力求保持一个清白的良心。——提摩太前书1:5。

以上一切应该有力地表明我们在许诺之前应该先将事情彻底考虑清楚。上帝所感示的一句箴言说:“殷勤筹划的,足致丰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箴言21:5)耶稣则曾论及一个想建筑一座楼的人先坐下来计算所需的费用,看看自己是否有足够的金钱去完成这件工程;他称赞这人的聪明。(路加福音14:28-30)每个人都必须亲自决定他要负多少债,如果他如此行的话。但是一个人需要多少物质的东西才能维持他的生活所需及在生活上寻得满足呢?一个人若由于想获得物质享受而陷入经济危机中,这表明他有“上头来的智慧”吗?(雅各书3:17;路加福音12:15-21)“只要有衣有食就当知足;”相信和听从保罗的这句话会好多少!——提摩太前书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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