惧怕上帝发怒是明智的
在基督教国的许多人听来,上帝发怒是一种奇怪的想法。事实上他们反对耶和华见证人说上帝将要在普世性的哈米吉多顿大战中发怒。“这怎么可能呢?”他们问道,“圣经岂不是告诉我们上帝是爱吗?”
约翰一书4:8,16的确这样说。上帝是爱,那便是说,他是真爱的化身。我们可以从四周种类繁多的受造物及他感示的道圣经体会到这点。但事实仍然是,上帝发怒一事在圣经里从出埃及记至启示录被提及过二百次左右,他的愤怒、烈怒、愤慨、和恼恨也提及过许多次。
不但如此,上帝发怒是一件真正值得我们恐惧的事,特别是鉴于以下一类的警告:“趁……耶和华的烈怒未临到你们,他发怒的日子未到以先,……你们都当寻求耶和华。”(西番雅书2:2,3)圣经同时告诉我们,对一般应受他烈怒的人说来,“上帝乃是烈火。”——申命记4:24。
所以讨论一下上帝的忿怒的性质,意即它的特性和基本原则,他怎样发怒,为何及如何上帝的愤怒与他的爱并无冲突,乃是对我们有益的。这样我们便可以更清楚体会到为什么敬畏上帝,意即惧怕令他不高兴或激起他的义愤,的确是明智的途径。——诗篇111:10;箴言9:10。
与上帝发怒有关的原则
首先,上帝每次发怒均与一种基于对一切事实的彻底认识的智慧一致:“被造的没有一样在他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希伯来书4:13。
人发怒可能有错,但是耶和华上帝却不会。由于他具有无限的智慧,他能够以最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时候和场合发怒。他永不会犯错物这件事实应该使我们感到安慰。但是这同时使我们畏惧,因为我们没有任何事可以瞒过他。在约书亚日子,亚干于耶利哥遭受毁灭时暗中将一些战利品据为己有而违反了上帝的训示,在东窗事发时他便认识到耶和华明察秋毫的锐利目光了。其他以为自己可以隐瞒些东西不让上帝知道,结果却获得悲惨收场的人有基督使徒时代的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约书亚记7:16-26;使徒行传5:1-11。
第二,上帝每次发怒均与他的公平一致。是的,“他是磐石,他的作为完全,他所行的无不公平。是诚实无伪的上帝,又公义,又正直。”(申命记32:4)当上帝行将向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两个罪大恶极的城市发怒时,亚伯拉罕怀疑这件事是否公平,说:“将义人与恶人同杀……这断不是你所行的。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益么?”但是两个城里连十个义人也找不到,因此亚伯拉罕意识到他无法否认上帝毁灭这两个城市的确是公平的。——创世记18:25。
第三,上帝每次发怒均有他无限的能力支持。他拥有一切所需的能力去按照自己喜欢的程度其他想使用的方法去发怒。他从来不会激起义愤,但却无力采取行动而遭受挫折。正如约沙法王论及耶和华说:“在你手中有大能大力,无人能抵挡你。”——历代志下20:6。
第四,上帝每次发怒均与他是爱这件事实一致。虽然他判定必须将蓄意的杀人犯处死,他却同时为无意的杀人犯作了“逃城”的仁爱安排。(民数记35:9-34)有时他的不悦可能是轻微的,他只是对人施以惩戒、管教而使其有所改善,由此反表明了他的爱心。(希伯来书12:5-11)诚然上帝使毁灭临于恶人身上,但是他却借此表明他喜爱义人,仁慈地为他们带来解放及拯救。——诗篇145:20;帖撒罗尼迦后书1:6-9。
以各种方法表现出来
上帝以各种不同的方法表现他的愤怒。有时他运用神奇的自然现象,例如他用洪水毁灭挪亚日子的恶人,从天上降火消灭所多玛和蛾摩拉这两个城。他使用各种神奇的方法降十灾于埃及之上,及将法老和他手下的军队在红海里消灭。——创世记6:5-7;7:1,11-23;19:24,25;出埃及记7:1-15:21。
再者,他执行因果报应的自然法则等于他间接地发怒。所以,人若违反上帝的道德律法,他们必然会自食其果。他们“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甚么。”(加拉太书6:7,8)例如纵酒、杂交、吸食大麻及其他麻醉品的人使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受到戕害。这其实是上帝向他们间接发怒的一种方式。这也可以见于圣经说犯同性恋的人“在自己身上受这些妄为当得的报应。”——罗马书1:24-27。
上帝也可能用各种属人的代表去表现他的愤怒。约书亚手下的以色列军队向邪恶腐败的迦南人表现上帝的愤怒,因为后者“罪恶贯盈。”正如摩西提醒自己的同胞说:“乃是因这些国民的恶,耶和华你的上帝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申命记9:5;创世记15:16。
但是若干世纪之后,以色列人犯了“嬉笑上帝的使者,藐视他的言语,讥诮他的先知”的罪,“以致耶和华的忿怒向他的百姓发作。”他借着尼布甲尼撒手下的外邦军队表现他的愤怒。他们使以色列国沦为荒凉,毁灭耶路撒冷和其中的圣殿,并且将以色列人掳去。——历代志下36:16-21。
上帝容许当地的政府(“该撒”)作为表现他的愤怒的工具,向干犯与上帝律法没有冲突的人定法律的作恶者执行惩罚。所以关于这些政府的权力,我们读到:“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马书13:1-4。
上帝有时用来表现愤怒的另一项属人工具是当地基督徒小组的司法委员会。这个委员会负责维护小组的属灵福利。当委员会履行职责将蓄意的犯过者开除时,它将上帝对犯过者的愤怒表现出来。采取这种行动的一个圣经先例载于哥林多前书5:1-13,保罗吩咐哥林多小组“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
耶和华上帝用来向恶人表现愤怒的主要工具是耶稣基督和他手下的天军。特别在“上帝全能者大日子的战争”哈米吉多顿大战中,他们会这样行。(启示录16:14,16;19:11-21)耶和华上帝的确有许多有效的方法表现他的愤怒,这件事实使我们更有理由明治地惧怕招惹他的不悦。
上帝发怒的原因
使耶和华上帝发怒的主要原因之一是谬误的崇拜和变节不忠。由于他是宇宙最高的君王、至尊者、能看见及不能看见的万物的创造者,他有权向他所有智慧的受造物要求专一的效忠。正如他说:“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要求专一效忠的上帝。]”拒绝专一效忠于他的人无疑会招惹他的愤怒。——出埃及记20:5。
所有不法的事,在性方面及其他方面的不道德,也会惹起上帝的愤怒。所以我们读到“因这些事,”就是“淫乱、污秽、邪情、恶欲、和贪婪,”“上帝的忿怒必临到。”(歌罗西书3:5,6;以弗所书5:3-6)由于上帝非常尊重血和人的生命,凡故意杀人和/或者滥用血的人也可以会招致上帝的愤怒。——创世记9:3-6;利未记17:10;以赛亚书26:21;使徒行传15:20,29;启示录16:6;18:24。
使上帝发怒的另一个原因是反对他的仆人,不论是压逼他们抑或违抗上帝所授权的人。因为埃及欺压上帝的子民,他将十场灾殃降于这个国家之上,最后并使法老和他的军队在红海中溺毙。(出埃及记14:26-28;15:7)以色列在旷野流浪期间,可拉、大坦和亚比兰公然反叛上帝的仆人摩西。上帝向这些叛徒发怒,他使大坦和亚比兰脚下的地面裂开,把他们和他们的家眷都一并吞灭,可拉和他的二百五十个支持者均被火所烧灭。——民数记16:1-35;26:9-11。
圣经同时清楚表明,凡逼害基督门徒的人也会经历上帝的愤怒:“上帝既是公义的,就必将患难报应那加患难给你们的人。”——帖撒罗尼迦后书1:6-9;帖撒罗尼迦前书2:16。
一个人若不对耶和华上帝表现信心,其实便表示他怀疑上帝的真实或怀疑他的能力及怀疑他是否愿意实践他的应许。所以,虽然一个基督徒可能没有崇拜偶像,没有犯变节之罪,没有“顺着肉体行不道德的事,”没有反对上帝所任命的仆人,但是他若“后退”而不继续跟从纯真信仰的途径。他也会招惹上帝的怒气而遭受毁灭。——希伯来书10:38,39。
上帝的愤怒与上帝的爱协调一致
圣经清楚表明上帝的愤怒可与他的爱协调一致。首先,因为愤怒并不是上帝的一种主要品质。事实上,他的道训勉我们:“好生气的人,不可与他结交。”(箴言22:24)上帝不是“好生气的;”对他来说,生气只是例外而不是惯例。反之他是一位“快乐的上帝。”(提摩太前书1:11,《新世》)。你无法一方面发怒,同时又感到快乐。爱是他的主要品质,表现爱使他感到快乐。他是“不轻易发怒”的。他具有完全的自制。只要他的原则许可,他能够抑制怒气。——尼希米记9:17;以赛亚书42:14。
由于这缘故,他的道对我们说:“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以色列家阿,……何必死亡呢?”他借另一位先知安慰悔改的人说:“[他]不永远怀怒,喜爱施恩。必再怜悯我们。”——以西结书33:11;弥迦书7:18,19。
上帝赐下他最心爱的独生子,为救赎人类的罪而舍命。这就是他的爱心的一个明证。借着这项牺牲,上帝能够将永生赐给一切对他爱子表现信心的人,并使他们逃过上帝的愤怒。——约翰福音3:16,36;罗马书6:23。
上帝的杰出品质是爱而不是怒亦可从这点看出:与他表现恩慈、善意的时间比较起来,他发怒只是很短的时间。所以我们读到他复仇的日子及他善意之年。(以赛亚书61:1,2)诗篇的执笔者大卫王曾三次是上帝发怒的对象,但也同时获得上帝独厚的嘉许、怜悯和恩慈;他说得不错:“他[上帝]的怒气不过是转眼之间,他的恩典乃是一生之久。”——诗篇30:5。
大卫王对上帝的忿怒具有正确的了解。他知道上帝并不喜欢“蓄意”发怒,反之他喜欢表现善意及恩慈。但是大卫同时体会到惧怕上帝发怒的确是明智之举,正如他接着所说的话表明:
“耶和华有怜悯,有恩典,不轻易发怒,且有丰盛的慈爱。他不长久发怒,也不永远怀怒。他没有按我们的罪过待我们,也没有照我们的罪孽报应我们。天离地何等的高,他的慈爱向敬畏他的人也是何等的大。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但耶和华的慈爱归于敬畏他的人,从亘古到永远。他的公义也归于子子孙孙,就是那些遵守他的约,记念他的训词而遵行的人。”我们若一方面明智地惧怕惹上帝发怒,同时因他的良善而爱戴他,我们便可以与大卫一同说:“你们一切被他造的,在他所治理的各处,都要称颂耶和华。……你要称颂耶和华。”——诗篇103:8-11,13,17,1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