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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兽”的崇拜——为什么真正的基督徒才拒绝参与
  • 守望台宣扬耶和华的王国-197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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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扬耶和华的王国-1977年
《守》77 4/15 240-243页

对“兽”的崇拜——为什么真正的基督徒才拒绝参与

你能想象来自各国各族的一大群男女崇拜一只七头的兽吗?这也许看来像个怪诞的问题。然而这却是实际而非虚构的事。最可悲的是,有些人甚至不惜采用残暴的手段企图强迫别人崇拜这“兽”。

在公元第一世纪,基督的使徒约翰从异象中看见这“兽”。约翰描述这“兽”说:“我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有十角七头,在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我所看见的兽;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座位,和大权柄,都给了它。”(启示录13:1,2)至于权力的范围,我们读到:“也把权柄赐给他……凡住在地上……的人都要拜它。”——启示录13:7,8。

对于“龙”的身份,我们没有什么疑问。在较早时使徒约翰把“大龙”称为“那古蛇,名叫魔鬼,也叫撒但,是迷惑普天下的。”(启示录12:9)但从魔鬼获得权柄的“兽”又是什么呢?

辨明“兽”的身份

多年来圣经学者们已注意到这问题。其中之一是查理斯·约翰·艾利葛。他在十九世纪编纂了八册包括整本圣经的评释。从《艾利葛圣经评释》的一本节录本里,我们在“从海中上来的兽”的题目下读到以下的解释:

“海代表人数众多,骚乱不安的人类。其中个别的人像大小的波浪一般,共同形成像大洋一般的人群,他们受冲动的情绪或强烈的感情所左右……兽一向是这世界列国的象征——亦即以强烈情感或自私为基础的列国。他们有七个之多,正如兽有七头一般。后来我们读到七座山。由于它们的力量和稳固,这些世界霸权被称为山;它们被称为兽的头是因为它们虽然分别隔开,却同样受龙的灵所感染。这灵是全然与公义之王的统治为敌的,在[启示录]17:10我们读到五个已经倾倒,一个正操有权柄,第七个则还未兴起,因此我们已把握了关键之所在。第六个头便是罗马帝国。”

这本评释的意见是以圣经本身所提供的线索为根据的。经文谈及海或众水代表“多民、多人、多国、多方。”(启示录17:15)我们也读到:“唯独恶人,好像翻腾的海,不得平静,其中的水,常涌出污秽和淤泥来。”(以赛亚书57:20)至于从“海”中上来的兽,圣经的但以理书所提供的资料可以帮助我们作出正确的辨认。在这本书里我们读到一项关于四只兽的描述——狮子、熊、豹和一只外貌甚是可怕的生物。圣经表明这四兽是四个王或王国。狮子代表巴比伦,熊代表玛代波斯,豹则代表希腊。(但以理书7:2-7,17,18)到使徒约翰写启示录的时候,巴比伦,玛代波斯和希腊的世界霸权已倾倒了,在它们以前的埃及和亚述世界霸权亦已消逝。与此一致地,“兽”必定代表曾统治人类的庞大政治制度。它们从埃及的世界霸权开始,相继兴起七个头。

耶稣基督在地上生活期间所发生的一件事足以证明撒但的确是潜伏在如兽的列国政府背后的恶者。圣经报导说:“魔鬼又带[耶稣]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将世上的万国与万国的荣华,都指给他看,对他说:‘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这一切都赐给你。’”(马太福音4:8,9)由于控制“万国”,魔鬼遂可以把它们献给耶稣基督。上帝的儿子并没有否认魔鬼有权将地上万国献给他。事实上,后来耶稣告诉门徒说:“现在这世界受审判。这世界的王要被赶出去。”——约翰福音12:31。

启示录表明有压力加诸于住在地上的人身上,要他们崇拜受魔鬼操纵的“兽”。我们获悉所有人都被迫如此行——“无论大小,贫富,自主的为奴的,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启示录13:16,17。

兽的“印记”标明有此记号的人属于那“兽”而予以全力的支持。《艾利葛圣经评释》指出这印记‘无疑意味到顺从这暴虐的世界霸权的原则。’

现在问题是,真正的基督徒可以完全赞同“兽”的作为吗?他若想继续对耶和华上帝和主耶稣基督保持忠贞。他便不能如此行。启示录13:8表示,‘拜兽者的名字没有一个记在羔羊的生命册上。’

早期的基督徒站立稳固

早期基督徒对“兽”的第六个头罗马的行事方式表示他们对上述的见解深信不疑。当然,这些基督徒并不是对统治的权威不敬。他们意识到由于上帝的容许,罗马帝国才得以存在。此外,操有治理权柄的人具有上帝所赐的良心至若干程度,因此,他们为所有人,包括基督徒在内,提供各种有益的服务。这些服务包括维持法纪,建筑和保养道路,保护人民免受罪犯或非法的暴徒所扰,以及类似的事。因此,基督徒怀着清白的良心纳税给掌权者和尊敬这些人。他们永不会起来反叛俗世的权威。——参阅罗马书13:1-7。

甚至一些舍弃基督教的人在面对死亡的威胁时也承认他们受到教导过一种堪作模范的生活。在一封给罗马皇帝图雷真的奏书中,蒲林尼写道:

“其他被告发者指控的人起初承认他们是基督徒,后来却加以否认。这些人声称虽然他们曾是基督徒,现在却已舍弃了以往的信仰,其中有些在三年前这样行,其他则更早,有些甚至在二十年前。所有这些人均崇拜你的像和诸神的像,同时咒骂基督。他们把一度声称信仰的宗教实况告诉了我,无论这信仰是否应被称为罪行或谬误。情况便是,他们习惯在一个确定的日子聚集……像受一个严肃的誓愿所约束一般,他们不犯任何一种罪恶;无论是偷窃,抢劫或奸淫;他们从不食言或欠债不还。”

罗马帝国的确不必惧怕这些守法的公民。然而,仅是声称自己是基督徒在当日便可被判处死刑。在回复蒲林尼关于如何处理基督徒的奏书时,图雷真皇帝写道:

“这些人不应受到告发者所搜捕;但若被控和判处有罪,便将他们处决好了;然而有一个限制,若有任何人放弃基督教的信仰,并且向我们的神参拜以证明这事,无论他们以往的行为多么可疑,他们都会因为悔改而获得赦免。”

不错,仅是一个轻微的动作便有生死之别。在许多事例中,基督徒只须在罗马皇帝偶像前的一个祭坛上烧一撮香便可以保全性命,然而真正的基督徒却不愿妥协。他们绝没有向“兽”的第六个头的意愿屈服。

今日许多人觉得无法明白真正基督徒的立场。在《基督教的兴起》一书中我们读到:

“崇拜皇帝的动作包括把些少香或几滴酒撒在或洒在皇帝像前的坛上。或者在经过这么悠长时间的今日,我们看来这种动作与向国旗敬礼或向一些显赫的国家统治者致敬,并没有什么差别;这仅是一种敬礼,尊敬和爱国精神的表现。……很可能在第一世纪有不少人对此也怀有这样的看法,但基督徒却不然。他们把整件事视作一项宗教的崇拜,等于承认皇帝是个神而对上帝和基督不忠,因此他们遂拒绝如此行。”

但“兽”的第六个头为何不尊重基督徒的良心呢?它根本无需惧怕这些基督徒。他们服从他们的主的吩咐:“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马太福音22:21)然而,“兽”的第六个头却对于获得应属于它的东西感到不满。它想进一步得到属于上帝的东西。上述的书接着说:

“由于他们拒绝,[基督徒]被视为在政治上不忠。基督徒受到迫害的原因严格说来是因为他们不肯参加崇拜皇帝而被认为是国家的敌人。这种崇拜有助于把构成罗马帝国的许多分散分子真正团结起来。”

请留意,在最后的分析中,争论之点乃是对国家作政治性的效忠——一种把国家置于上帝之先的效忠;这种效忠使国家成为至高的权威。“兽”的第六个头不反对治下人民的宗教信仰,只要后者敬奉该撒便行了。但它却不能容忍任何人对天地的造物主作专一的效忠。因比,第六个头擅自僭夺了神的地位,并且要求人民承认这件事。真正的基督徒实在无法苟同这种僭越的妄行。他们把自己视作须对上帝和基督负责的人,而这两者比国家具有更高的权威。

今日对“兽”的崇拜

在现今这时代,以耶和华见证人的名称闻于世的基督徒群体也像第一世纪的基督徒一般从“兽”的手中遭受到同样的迫害。且以非洲的国家马拉维为例。在那里所有人民都要成为该国唯一政党,“马拉维国大党”,的党员。一个值二角五分美元的党员证标明持有人“认可执政党的原则”,特别是支持终身总统班达博士。马拉维的人民对于购买“党员证”怀有什么看法呢?一份在1975年八月27日发出的官方通告说:“这是我们本国人民对我们的终身总统班达博士的建国功劳表示感激的唯一方式。”与此一致地,拒绝购买“党员证”的人被视为对终身总统班达博士缺乏感激——一项不忠的行动。他们对于拒绝购买“党员证”的人是真正爱同胞的守法公民一事则视若无睹。在马拉维政府的眼中,他们是罪犯,而不配得任何合法的保护。

结果便是,为了良心的缘故拒绝购买“党员证”的男子惨受残酷的逼害。他们许多人的家园被焚毁,财物被劫掠。他们惨受毒打,时常被殴至不醒人事。他们受到令人惊骇的侮辱,包括奸污在内。有些甚至被杀。数以千计的人被囚在集中营里。婴儿被人从母亲手中夺去,后来其中一些由于没有得到适当照顾而死去。

许多人大概会说干脆购买“党员证”而避免麻烦无疑会好得多。当然,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并不预期所有人了解他们的立场,他们也不想将他们因良心的缘故反对这件事的决定强加于别人身上。就这事而论,他们所希望的只是得以过一种道德清洁的生活,能够以言行表明他们对同胞的深挚关怀,并且有自由对上帝作专一的效忠。

身为耶和华见证人,他们重视与上帝和基督的关系过于任何事物。他们若标明自己是个全力支持任何政治安排的人,他们便行事与圣经的教训背道而驰了。那便是,一切人为政府制度在上帝的容忍之下仅能存在到他所定下的时间,然后上帝的王国,由耶稣基督所统治的政府,便会取而代之。(但以理书2:44;7:13,14)耶和华见证人已应许对上帝和基督作无条件的专一效忠。他们若做出一些与这承诺背道而驰的事来,便是一项不忠的行动。这种行动等于夺去上帝和基督应得的合法东西;这便等于崇拜“兽”。

此外,生活所需的供应并非来自地上的国家而是来自上帝。基督的使徒保罗对路司得的人说:“[上帝]在从前的世代,任凭万国各行其道。然而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使徒行传14:16,17。

因此,国家若规定人民必须对政府的权威作规定的效忠(例如,以强制手段使人成为执政党的党员)才能享有上帝所赐的养生之物,这个国家便妄图以自己为一切美物的来源而自立为神了。凡是支持国家这种政策的人,无论是自愿的抑或被迫的,均成为“兽”的崇拜者。他们赞同“兽”对真正上帝的蔑视,对“兽”加于专一效忠于上帝的人身上的种种暴行亦视若无睹。

因此,真正基督徒不能也不会崇拜“兽”的答案很简单。兽根本无权受到这种崇拜。无论所要求的行动看来多么简单,基督徒若参与这种崇拜便意味到他对上帝和基督不忠。反之,真正的基督徒会对生命的赐予者和他爱子的王国表现坚贞不移的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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