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考虑灵魂不死的问题
生命是上帝所赐的珍贵礼物。人们面临危险之际自然会显示求生的愿望。在有人去世时,遗下的亲者往往抱着死亡并未使这人“完全结束”的希望。
上帝的道向死者提出一项奇妙的希望。例如,耶稣说:“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因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并且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39,40。
一个人自死亡直至“在末日”复活之前的那段时间究竟处于怎样的情况呢?你是否相信人死时有一个不死的“魂”离开躯体,继续活着以等待复活时与躯体复合,但在复活之前是可以享福或受苦的呢?盈千累万一度相信这种道理的人正对此重新考虑。为什么呢?
若干疑问
很多世纪以来,若干著名的圣经学者及教士都见到灵魂不死和复活这两项教义之间的冲突。其中一位是圣经译者威廉·丁道尔,他说:“你若声称脱离躯体的魂去到天上,地狱,或炼狱的话,便将基督和保罗证明复活道理的论据破坏无遗了。……倘若魂到了天上,那么请告诉我,又何必要复活呢?”丁道尔也指出灵魂不死的教义其实起源于“异教的哲学家”。
类似地,罗马天主教蒙席雷伊T·布士拿于1974年杪在一份报章专栏写道:“新约并没有谈及与身体有别的不死灵魂。……当新约采用魂这个字时,它所指的是真正的自我——身体与魂——在复活时得到一个新的生命。……我们的神学家无法作出共同的结论,同意圣者在未得到最后复活前究竟处于怎样的情况。……神学家们只是对一个未知的问题自作臆测而已;因此我们无法期望他们解答这个问题。”
《犹太百科全书》评论说:“认为魂在身体死后继续生存的信仰乃是哲学或神学上的臆测而非纯正的信仰,圣经并没有提出这样的主张。”
关于魂的问题,什么才是正确的圣经观点呢?
魂——它是什么?它会死吗?
圣经首次提及人的魂是在创世记2:7(《新世》)这节经文说:“于是耶和华开始以地上的尘土造成人,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里,人便成为一个活的生物(英文living soul,或译作活的‘魂’)。”请留意,人并非被赋予一个“魂”而是成为一个活的“魂”。“魂”就是整个人,而不是人的隐形部份。你以前知道这点吗?请留意另一些表达同样思想的经文:
“还有约瑟在埃及所生的两个儿子(英文两个‘魂’)。”(创世记46:27)“若有人(英文‘魂’)献素祭为供物给耶和华……”。(利未记2:1)“若有人(英文‘魂’)……误犯了一件。”(利未记4:2)“你们都不可吃血。”(利未记17:12)“众人(英文众‘魂’)都惧怕。”(使徒行传2:43)“我们(英文我等‘魂’)在船上的,共有二百七十六个人。”(使徒行传27:37)。
许多世纪以来这点也为著名的圣经学者所承认。举例说,论到圣经中希伯来文的“魂”一字,马丁·路得写道:“它所指的不仅是人的一部份,像我们德国人论及魂一般,反之它所指的是整个具备五种感官,并靠饮食维持生命的人。”路得把灵魂不死的教义列为“罗马[天主教]不胜枚举的谬误教义中的无稽虚构”之一。
最近,神学家卡路·巴克夫在一次电台访问中说:“千万不要忘记圣经……描述人为一个单元的个体,一个整体,他的魂,即是个人的生命,可以和他的躯体有分别,但却不能与之分离,正如躯体可以和他的魂有别,但却不能与之分离一般。”
这是否意味到在人死时“魂”也死去呢?圣经三番四次地提及“魂”死亡或被杀死。例如:“我必将他(英文‘魂’)从民中除灭。”(利未记23:30)“凡杀了人(英文‘魂’)的……。”(民数记31:19)“耶稣对他们说:‘我问你们,在安息日……救命害命(英文‘魂’),那样是可以的呢?’”——路加福音6:9。
被杀死或毁灭的“魂”究竟处于怎样的情况呢?请留意族长约伯如何描述他若遭夭折便会怎样:“不然,我就早已躺卧安睡。”(约伯记3:13)对约伯说来,死亡犹如躺卧安睡一般。与此一致地,圣经进一步说:“死了的人毫无所知。”——传道书9:5;约翰福音11:11-13;使徒行传7:60;哥林多前书15:6,18,20,51;彼得后书3:4。
魂‘离去’与‘返回’——在什么意义上如此行?
在描述雅各之妻拉结的死时,圣经说:“她将近于死,灵魂要走的时候(由于她死去),就给她儿子起名叫便俄尼。”(创世记35:18)在关于以利亚先知使某个寡妇的儿子复活的记载中,我们读到:“耶和华应允以利亚的话,孩子的灵魂,仍入他的身体,他就活了。”——列王纪上17:22。
在这两件事上,究竟魂“要走”和‘返入’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从《新美国标准圣经》列王纪上17:22的译法可以明白这点:“主听允以利亚的话,孩子的生命回到他身体,他就复生了。”当人死去时,他们那身为属人的“魂”所具有的生命便消失了。回到男孩身体细胞中的是生命而非一件有知觉的东西,于是以利亚对孩子的母亲说:“看哪,你的儿子[整个人,非仅是他的身体]活了。”——列王纪上17:23。
在希屋尔/海地司里有生命吗?
有些人对于以下论及“巴比伦王”的话感到大惑不解:“你下到阴间[希伯来文希屋尔],阴间就因你震动,来迎接你。……并使那曾为列国君王的,都离位站起。他们都要发言对你说,你也变为软弱,像我们一样么?你也成了我们的样子么?你的威势,和你琴瑟的声音,都下到阴间[希伯来文希屋尔],你下铺的是虫,上盖的是蛆。”(以赛亚书14:9-11)这段经文是什么意思呢?
请留意同一章的第四节把这项叙述介绍为一首“诗歌”(希伯来文ma·shalʹ,“谚语”,pa·raʹbo·la,“一个比喻”,拉丁文《通俗圣经译本》),这里的诗体辞藻将无生命的东西形容为像在说话一般。第八节提供进一步的例证:“松树和利巴嫩的香柏树都因你欢乐,说,自从你仆倒,再无人上来砍伐我们。”——参阅士师记9:8-15。
当然,上帝的道并非说实际的松树和香柏树能够感到欢乐和彼此交谈。同样地圣经也不是想人以为死者的“魂”在阴间仍有知觉以及坐在王位上,这项记录仅是一首预言性的诗歌,论述身为世界霸权的巴比伦王朝之倾倒。
你是否留意到英文的《钦定本圣经》在第九节将希伯来文的希屋尔一字译作“阴间”,但在第十一节则译作“坟墓”呢?舒亚夫·兰塞编辑的圣经评注说:
“这个字的用法主要属于旧约中的诗体辞藻。……希屋尔看来是坟墓之总称。谁敢否认这种用法,至少以以西结书第三十一和三十二章而言呢?希屋尔是坟墓的总称,它将地上一切生命,均召集于其中,无论居于什么高位。”
和上述类似的另一个比喻载于路加福音16:19-31。在此耶稣描述‘有个财主’在海地司(与希屋尔同样意思的希腊字)受火烧的痛苦,“有一个讨饭的,名叫拉撒路”则在‘亚伯拉罕的怀里’享福,但这段经文也同样没有提及“魂”在肉身死后受苦。这也是个比喻;并且,根据上下文,富人被比作当时的犹太宗教领袖,而拉撒路则代表接纳耶稣基督的一般平民百姓。耶稣死后,这两个阶级的人经历到耶稣以象征性的文字所描述的遭遇。a
“火是不灭的”
那么,当耶稣提及“矶汉那的火”时,他又是什么意思呢?(马太福音5:22,英文《钦定本》译作“地狱的火”)耶稣论及矶汉那的教训的一个例证载于马可福音9:43-48。
“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缺了肢体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落到地狱[矶汉那],入那不灭的火里去。倘若你一只脚叫你跌倒,就把它砍下来。你瘸腿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矶汉那]。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去掉它。你只有一只眼进入上帝的国,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里。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
耶稣在此是否赞成当时犹太人的一个流行主张,认为人死后会受烈火焚烧之苦呢?事实上,关于死者的情况,该段时期的犹太人并没有固定而受人公认的主张。犹太学者葛他·蒙第腓阿与荷拔·劳卫合编的《犹太文选》说:
“这是另一个混淆不清之点:因为,根据一项教义,你死后会沉睡到普遍复活之时再次‘起来’,并接受最后的审判。根据另一个教义,当你死亡时,倘若你是个义人或悔改者(尤其是你若身为一个以色列人的话),你便可以立即去到天堂享福;你若是个恶人及拜偶像者和以色列的敌人,则你去世时便会立即下到地狱……或者在地狱一段时期之后,你会遭受毁灭。或者,你会在地上死亡时遭受毁灭。有很多著作暗示或表达这一切离奇怪诞的观念,其中并无一项受到普遍接纳的理论或观念。”
你留意到犹太人对死者情况所怀的观点包括“沉睡”直至复活之时,且有遭受“毁灭”的可能吗?显然耶稣心目中的矶汉那正是毁灭的意思,因为后来有一次他敦促门徒说:“不要怕那杀身体,却不能杀生魂的,唯有能把身体和生魂都灭在地狱[矶汉那]里的,正要怕他。”——马太福音10:28,《新修》。
但倘若这是真的话,何以耶稣把“火”与矶汉那相提并论呢?《新圣经评注》(1965年版)提供了一些历史资料:“矶汉那乃是耶路撒冷欣嫩谷的希腊化名称,在那处不住有火焚烧以焚化该城的废物。这是最后毁灭的一幅有力写照。”因此,圣经之提及矶汉那并不能用作地狱永刑教义的根据。
纯柏拉图式的见解
倘若圣经从未提及人在死时有个不死的魂离开躯体,那么这种见解源自何方呢?神学家们借用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思想,而他则取自一些源于古代巴比伦的异教神秘信仰。柏拉图写道:“我们究竟相信有死亡这回事吗?……它岂非魂与躯壳的分离吗?死亡完成了这个阶段;到了魂独自生存,脱离躯体,而躯体也脱离了魂,死不外如是而已,对吗?”(《腓度》,64段)《哲学百科全书》(1967年版)说:
“任何人若主张思想或魂乃是实体,意即它能独自生存及脱离肉体,那便是信奉柏拉图的哲学了;任何人若将这个假设有实质的思想或魂视作实际或真正的个体,便是采纳了纯柏拉图式的见解。”
论到希腊哲学对基督教国影响之深,钟格拉斯.T.荷顿教授在他所著的《不再有死亡》一书中说:
“基督教神学与希腊哲学已融汇到这般程度。结果培育出一些具有九成希腊思想一成基督教思想的人来。”
根据圣经所说,人的“魂”即是人本身。因此,人死时,“魂”也死去。(以西结书18:4,20)死者是没有知觉的,他们在等候复活之际并不能享福或感受痛苦。(传道书9:5,10;诗篇146:4;使徒行传24:15)流行的灵魂不死的宗教道理并非来自上帝的道,却是源于希腊哲学。有鉴于此,你也岂不应当对“魂”的不死性这问题加以重新考虑吗?
[脚注]
a 可参阅《人的希望仅限于今生吗?》一书,第十二章(第98页),题目“一个财主在海地司里”。
“你们所忍受的,是上帝管教你们,待你们如同待儿子,焉有儿子不被父亲管教的呢?凡管教的事,当时不觉得快乐,反觉得愁苦,后来却为那经练过的人结出平安的果子,就是义。”——希伯来书1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