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爱的约翰论及爱
耶稣自己像个“撒好种在田里”的人。但随着时间的过去,基督徒的麦田开始看来像一片布满稗子田地。(马太福音13:24-43)凶暴的豺狼入到羊群之中进行破坏,使人记起保罗在使徒行传20:29,30所说的话来。不错,在公元第一世纪末叶,使徒约翰环顾四周,的确见到已有不少敌基督的人出现;以在地上有一个纯真的基督教组织而言,当时无疑证明已是“末时”了。——约翰一书2:18。
自圣灵首次感示基督的一位门徒写圣经以来,已过了五十多年的时间。约翰未必有写作的天赋,既然,使徒行传4:13提及他是‘无学问的小民’之一,他也许从未想过自己会有一天像马太、马可及路加那样写一本论述耶稣生平事迹的福音。
然而后来,当他为了耶稣基督之故在拔摩岛系身囹圄之际,他接获特别的训示去写启示录。显然这项直接嘱咐他写书的命令使约翰十分振奋鼓舞,激励他接着写成他的福音及三封书信。
毫无疑问,这三封书信的第一封是由约翰所写的(虽然书信内容并无说明)。自始他便被人承认是该信的执笔者。内在的证据则更确凿。当我们从电话听到熟识的声音时,我们无需问,“你是谁?”关于约翰的第一封信,情形也一样。根据我们对他的福音的认识,我们可以在这封书信中领略到约翰的手笔。这点也适用于他的写作风格,例如句子结构和字汇,以及题材方面。例如,唯独在约翰的写作中我们才见到耶稣被称为“道”。——约翰福音1:1;约翰一书1:1;启示录19:13。
约翰在何时写成他的第一封书信呢?既然他论述很多反对者或敌基督的人已经出现,那必定是相当后的时期。将此信与启示录比较有助于决定这个问题。有不少详尽的证据表明约翰大约在公元96年左右执笔写启示录。既然看来他约在公元100年去世,公元98年可说是他写福音及书信的一个合理日期。
约翰写第一封信给谁呢?在整封信中并无提及任何特别一群人或个别的人。但他心目中却似乎有个明确的对象,从他那向着“少年人哪”,“父老阿”,“小子们哪”说话的口吻足以见之。(约翰一书2:13,14)再者,他曾六次将那些他致书的人称为“亲爱的弟兄”,七次称为“小子们”。a
虽然使徒约翰是耶稣特别钟爱的一个门徒,并且在他所写的各书中较其他圣经执笔者更多次论述爱的问题,我们若认为约翰是个多愁善感的弱者便大错特错了。绝非如此!约翰对他的主和公义的强烈爱心使耶稣称他为“雷子”之一。(马可福音3:17)在整本圣经出现过十五次强烈的形容字眼“说谎话的”,有九次是在约翰所写的书中。例如在这封信中他说,我们若自称无罪,我们便以上帝为说谎的;我们若说我们认识上帝,却不守他的诫命,我们便是说谎话的;那些否认耶稣为基督的就是说谎的人;任何人若自称爱上帝,却恨他的弟兄,便是说谎的;我们若拒绝相信上帝的道,就是将上帝当作说谎的了!——约翰一书1:10;2:4,22;4:20;5:10。
由于约翰对公义的热爱,他警告他的“孩子”要小心防范敌基督的人。“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着那引诱你们的人说。”不错,偷着进来的是一些为世俗智慧与哲学所迷,并否认耶稣基督曾以上帝儿子的身份降世的人。倘若这些人‘是属我们的,他们就应仍旧与我们同在,但他们离去,因他们并不属我们。’约翰也警告我们要试验一切受感示的言论,看看是否出于上帝,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现了。——约翰一书2:18-26;4:1-3。
约翰对公义的热爱也使他向我们阐明上帝对罪的看法:(一)我们均有罪;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罪,便等于以上帝为说谎的;(二)我们必须竭力抗拒罪;(三)上帝供给了基督的赎罪祭物使我们的罪得赦;该祭物不独为了造益受膏的基督教会,也为了世上所有人;(四)罪有两种:可赦免的和明知故犯而不得赦免的罪,我们不会为犯这等罪的人向上帝祈求;(五)真正的基督徒不会惯常犯罪。——约翰一书1:8-10;2:1,2;3:4-10;5:16-18。
“阿格配”,基于原则的爱
然而,“爱”这题目才是约翰在书信中特别加以强调的。他两度告诉我们“上帝就是爱。”(约翰一书4:8,16)他论述上帝如何表现他的爱,借着牺牲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而死,并让基督的门徒有权利成为上帝的儿女。(约翰一书3:2;4:10)由于上帝向我们表现这般爱心,我们有义务爱我们的弟兄。(约翰一书4:11)爱上帝就意味到遵守他的诫命。(约翰一书2:4;5:2,3)对上帝怀有完全的爱心会驱走惧怕,因为惧怕具有约束的作用。(约翰一书4:17,18)爱弟兄并非只是凭着口讲,反之要有行动,在弟兄有需要时予以援手。(约翰一书3:17,18)然后约翰以更强的语气指出,我们若不爱上帝的儿女,而他们是我们能够见到的,我们便无法爱我们所不能看见的上帝。若有人说他爱上帝,却恨他的弟兄,他便是说谎的人,事实上,是个像魔鬼及属魔鬼的该隐一样的杀人者。(约翰一书3:10-16)最后,约翰也劝勉我们不要爱什么东西——不要爱世界和世上的事,其中属眼目的私欲,属肉体的私欲以及今生的骄傲。——约翰一书2:15-17。
蒙爱的门徒约翰的确体会阿格配,不自私、基于原则的爱的重要性。正如约翰在他的福音里比其他福音的执笔者更详尽论述爱的问题,他在第一封书信中也比基督教希腊文圣经的其他任何受感示的书信更详细地论及爱。
纵使约翰这般强调爱,他却没有忽视另一项可谓仅次于爱的品质,就是信心。他写道:“上帝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并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约翰一书3:23;5:4,10。
约翰的第二和第三封书信
约翰的第二和第三封书信是圣经全部六十六本“书”中最简短的。每封信仅需一张草纸便够写了。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它们是使徒约翰的手笔,因为这位蒙爱的门徒所写,一开首便载有他名字的福音及他的第一封信所具有的特征在这两封信里全都有。信中颇常见到像“真理”和“爱”等字眼,这正是约翰的风格。我们也有理由相信他大约在写第一封信的时间写这两封信,即公元98年左右;当时他正居住在以弗所城。
第二封信是写给“蒙拣选的太太”的。她是谁呢?我们无法肯定地回答这个问题。可能是一位基督徒女子,由于以真理之道教养儿女而受约翰所称赞。她或者是个名叫基利亚的姊妹,这正是希腊文的“太太”一词。但约翰也可能采用一种象征式的口吻而实际是指一个基督徒小组而言。
在此信中约翰强调真理及从起初便听到的诫命,即“我们大家要彼此相爱”。像他在第一封信中所写一般,他发言指责反对者,称他们为“敌基督的。”(可将约翰二书7节与约翰一书4:3比较)提倡虚假道理的变节不忠者不会被欢迎到我们家里,我们甚至不会向他们问安。在这封信中我们再次看见约翰强调爱,同时对作恶的人表示义愤。
约翰的第三封信是写给该犹的。至于这位该犹是谁则无从断定。约翰感到喜乐,因该犹按真理而行,并称赞他对弟兄表现的慷慨与爱心;这显然是指一些被派往造就各小组的弟兄。他吩咐他以“配得过上帝[的方式]帮助他们往前行”,无疑是指供给充足的物质需要以打发这些弟兄离去。在这里约翰也不仅强调爱,同时也向丢特腓表示义愤;这个自大,自私及叛逆的人,约翰将要在探访该犹时责备他。
约翰的书信无疑对我们的时代十分适切,因为现在基督徒比以往更需彼此相爱,同时谨防一切可能引诱他们离开耶和华上帝的纯真崇拜的人。
[脚注]
a “小子们”这个字眼可意译为“亲爱的儿女”或“蒙爱的儿女”,因为这是为示爱而把对方说成细小的口吻。例如希腊字tekna意即“子女们”而teknia则意为“小子们”或“亲爱的儿女”在基督教希腊文圣经里这字出现过九次,而且总是用在比喻性的意义上。耶稣用过一次,保罗用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