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应当跟从习俗吗?
一对来自罗德西亚的夫妇在奥大利探访朋友。当他们在该国时,他们被邀参加在别人家里举行的一个非正式的宴会。他们进入屋里时,主人请他们除下鞋来,并且给他们一双拖鞋。起初这对夫妇为之愕然。他们不习惯在陌生人面前除鞋,特别在别人家里。可是,他们很快便恢复镇定而应主人所请。为什么呢?因为看来这是这家人的习惯。
当然,这是个比较容易作的决定、因为并没有牵涉到重大的争论。可是,并非所有牵涉到习俗的难题都能够这么容易解决,特别是当它们牵涉到与基督徒良心有关的事时。有许多习俗是无害的,事实上甚至能够增加生活的乐趣。有些则非常有害而能够严重地破坏一个人与造物主的关系。另一些则是想行走永生之路的人应当努力养成的。
习俗是什么?
习俗的定义是一种“由来已久而被视为不成文法律的习惯。”它也是“许多人所共有的用途或习惯……或个人的习惯。”作为法律名词,这意指“由共通的习惯……所确立的不成文法律。”
为了举例说明这点,让我们看看圣经中创世记一书第廿九章。我们读到雅各与他的母舅拉班商议娶后者的小女儿拉结为妻。起初他们所作的协定是,雅各为拉班工作七年以换取他所深爱的拉结。七年结束之后,雅各对拉班说:“日期已经满了,求你把我的妻子给我。”可是,拉班却骗倒雅各,将他的大女儿利亚而非拉结给雅各为妻。显然雅各对这个骗局大感愤怒而向母舅提出抗议。拉班怎样回答呢?“我大女儿还没有给人,先把小女儿给人,在我们这地方没有这规矩。”虽然雅各受骗,他却没有反抗这项不成文的法律;反之他承认这法律的效力,同意等待一周,然后娶拉结为妻。——创世记29:15-28。
我们也可以用一个现代的例证说明“习俗”一词的意思。在罗德西亚,婚姻必须在政府机构正式注册才能获得法律的认可。有一个时期情形并非如此。以前婚礼必须按照非洲的习俗,不成文的法律,举行才能获得社区承认。除了其他事之外,这牵涉到付出聘金或路保拉,以及凭媒妁之言才能取得父母或监护人的认可。甚至在今日,许多非洲女子虽然有婚姻证书,却认为必须跟从这些习俗才可算是真正结了婚。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习俗的例证;这些习俗不一定是坏的;当然,除非它们受人滥用。事实上,有许多习俗是可喜的,并且可以大大增加生活的乐趣。例如,谁不喜欢用——或尝试用——筷子吃中国菜呢?入屋除鞋的习俗不但令人感觉轻松,同时也可以用一种切合实际的方式表明我们体贴到女主人和她为了使家庭保持整洁而作的努力。除此之外,自古以来收获的习俗均包括庆祝和作乐在内。(诗篇126:5,6)不错,这样的习俗可以大大增加生活的乐趣。
耶稣基督并没有谴责所有的习俗。事实上,有一次他因为一个名叫西门的法利赛人没有跟从某项与款客有关的习俗而责备后者。(路加福音7:44-46)在另一次,耶稣利用在会堂里诵读经文的习俗作了一个良好的见证去表明自己是弥赛亚。(路加福音4:16-21;可参阅使徒行传15:21。)使徒保罗也利用在会堂里诵读经文的习俗。事实上,在会堂里诵读经文和解释上帝的道成为他个人的习惯。在帖撒罗尼迦,“保罗照他的习惯”到犹太会堂“一连三个安息日根据圣经与[犹太人]辩论。”结果如何呢?“他们中间有人给说服了,就附从了保罗和西拉。”(使徒行传17:2-4,《新译》)因此,为了向人作见证,耶稣和保罗均利用一项良好的习俗。
要避免的习俗
可是,有些习俗却是有害的。当耶稣在地上时,犹太人制定了许多繁复的传统,使人民负担大增。事实上,有许多人将这些传统视为比上帝命人写下的道更有价值。耶稣自己曾严词谴责一些墨守传统而废弃上帝的道的人,指出他们其实是伪君子。这样行的法利赛人有没有从耶稣的责备得益呢?没有,因为门徒对耶稣说:“法利赛人听了这话很生气,你知道吗?”不但法利赛人自己瞎了眼,受他们的传统所缚束的人心眼也被弄瞎了。(马太福音15:1-14,《新译》)这种习俗或传统所形成的愚昧无知实际促使犹太人将上帝应许已久的弥赛亚,“生命的主”,杀死。——使徒行传3:14-17。
今日我们也有些习俗可以使人在灵性上触礁,除非我们对上帝的道全心信赖而扬弃这些习俗。例如在罗德西亚,按照习俗,新婚的男子要离开家乡和妻子,到城里找寻工作。根据不成文的法律,他必须如此行,否则就会受到当地社区所非议。但是当人跟从这种习俗时,通常有什么事发生呢?一旦到了城里,男子必须找地方住。因此他租一个房间,很可能与一个或多个人同租一屋。过了相当时候,他开始觉得需要有人为他烹饪和洗衣。他于是找寻所谓的妈波托妻子。妈波托一字来自英文的“锅”(pot)字。这个女子不但为男子做家务,同时也满足他的性欲。结果两人遂苟且同居。
但在乡村里的妻子又如何呢?她照料田里的农作物、家畜和儿女,她可能一年只见丈夫一两次。由于在家里大部分时间均没有丈夫,女子也深受不道德所引诱。因此在这个事例上,跟从习俗会诱使人直接违反上帝纯洁的真理之道。圣经说当男女结合时,他们成为一体而应当长相厮守。(马太福音19:5,6)当然,有时丈夫或妻子可能发觉必须暂时与配偶分离,很可能是由于未能预见的情况之故。或者这甚至可能经过双方同意,以便履行某种暂时的义务。但是夫妻分居若成为一种习俗,正如以上的例证一般,这便可能导致很大的伤害了。
值得庆幸地,生活在这种习俗流行的地方的耶和华基督徒见证人却勇敢地拒绝跟从这种习俗;他们宁愿为此受别人所非议。他们宁愿受人蔑视亦不愿跟从一条会招致耶和华不悦及使他们失去永生希望的途径。有些男子并没有离开妻子到城里找寻工作,反之他们在当地种植咖啡和香蕉等。耶和华由于他们衷诚渴望与家人厮守和谨守他的道予人的指引而祝福他们。即使这样行招致当地社区的批评,他们却为了耶和华而非为人如此行。——歌罗西书3:23。
有些习俗牵涉到如此败坏的行为,以致为耶和华所深恶痛绝;这也是他的百姓所憎恶的。这些败行包括鸡奸、兽交、同性恋、乱伦和其他形式的性不道德。古代应许之地的迦南居民曾行这些恶事。耶和华举出一些在他看来不洁和可憎的恶事之后,接着警告以色列人说:“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沾污了自己。”然后上帝强调这件事的严肃性,说,“我是耶和华你们的上帝。”——利未记18:1-30。
由此我们可以见到耶和华对这些陋习所怀的看法。但今日又如何呢?这些习俗在你的国家中流行吗?你自己的邻里中情形又如何?有些国家岂不是修改法律,使同性恋的行为不再受法律所惩罚,同性恋者亦被视为当地社区中受人尊敬的人物吗?正如在古代以色列人的日子和早期基督教会的日子一般,这样的习俗在所有想‘在行为上保持圣洁’的人看来都是可憎的。——彼得前书1:15;罗马书1:24-27。
值得跟从的好习惯
至今我们已讨论过一些增加生活乐趣的习俗,牵涉到受过圣经熏陶的良心的习俗以及基督徒必须避免才能在耶和华眼中保持洁净的习俗。现在让我们留意一些基督徒应当跟从以求与俗世保持分离的习俗。我们记得,“习俗”一词的定义包括“许多人所共有的习惯”或“个人的习惯”。有些什么习俗是基督徒应当培养的呢?
你记得使徒行传第17章的记载谈及保罗和西拉离开帖撒罗尼迦之后前往庇哩亚,然后有什么事发生吗?庇哩亚人对基督徒所施的教导有什么反应呢?第11节说:“[他们]甘心领受这道,天天考查圣经,要晓得这道是与不是。”你有天天研读上帝的习惯吗?你习以为常地拨出时间深思你所学到的知识吗?习以为常地如此行的人无疑是快乐的。——诗篇1:1,2。
与基督徒同工一齐聚集起来从事崇拜又如何呢?你岂不认为这是值得养成的好习惯吗?使徒保罗便如是想。事实上,他在写给希伯来籍基督徒的信中提及有些人所养成的坏习惯——忽视了聚集起来从事这样的崇拜。使徒绝不赞成这种习惯,反之他促请信徒同工跟从相反的习惯。他说他们应当聚集起来以求彼此激发爱心,勉励行善。我们也应当同样行——事实上,“既知道那日子临近,就更当如此。”——希伯来书10:24,25。
最后,我们可以问问自己:我对别人表现多大的关注?我是否习以为常地与信徒同工上门与别人分享圣经的真理?请查考一下耶稣的使徒对这个习惯所怀的态度。有一次,彼得和约翰在耶路撒冷受到警告不可再奉耶稣的名传道。这些使徒在犹太公会面前怀着尊敬但却勇敢的态度宣布说:“我们看见的听见的,不能不说!”上帝的这些仆人获得释放之后与其他信徒会合,他们一同祷告说:“主[耶和华]啊,他们恐吓我们,现在求你鉴察,也赐你仆人大有胆量,传讲你的道。”(使徒行传4:18-30,《新译》这是多么良好的态度!
但是并非至此为止。后来,使徒们由于他们勇敢的活动而被投入狱中。可是,晚间却有一位天使将他们释放出来。他们到哪里去呢?到圣殿去继续宣扬“好消息”。他们旋即被带到犹太法庭之前。他们勇敢地宣布,“服从上帝过于服从人,是应当的。”法庭将他们鞭打之后便释放了。但是他们怎样行呢?“他们天天在殿里并在各人的家中,不断的施教,传讲耶稣基督。”(使徒行传5:17-42,《新译》)耶稣基督的这些忠心跟从者养成了多么良好的习惯!你对于基督徒宣扬“好消息”的习惯怀有同样的态度吗?
因此,对于“你应当跟从习俗吗?”这个问题,你会怎样回答呢?明智的决定会使你与信徒同工保持亲密的交往,同时亦增加你生活的乐趣。最重要的是,你可以借此与赐万物给我们享受的耶和华养成一种亲密、温暖的个人关系。除此之外,你为自己,也许同时为你向之宣扬“好消息”的人,带来在上帝公义的新规制里生活的伟大权利。在这个新规制里,所有习俗均会为耶和华增光。——哥林多前书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