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与安全——所怀的希望
“联合国会员大会一致宣布1986年为国际和平年。大会将于1985年10月24日在联合国第四十周年庆典中正式为该年命名。”
你对联合国组织这份官方声明有什么看法?它使你对前途怀具更大的信心吗?许多人表示任何导致和平的努力,即使机会十分渺茫,也是值得尝试的。因此何不发起一个“国际和平年”呢?
无疑,这样的“和平年”是与联合国组织创办国的目标完全一致的。美国总统在1944年宣布说:“我们决意……将热爱和平的国家组织起来,将彼此的愿望、意志、力量团结起来,确保不让任何未来的侵略者或征服者有机可乘。这便是何以从战争的起头,在衡量我们的军事计划时,我们已经开始为建立一个能够维持和平与安全的组织奠下基础。”
许多人也怀有这个理想。在联合国秘书处工作了十年的哈泽德女士(Shirley Hazzard)在其著作《理想的幻灭》(Defeat of an Ideal)里指出:“若要联合国继续维持下去,就必须有一大群对人类维护公义的能力怀具信心,并相信自己的希望终能实现的人存在。”
这个新组织的宪章透露出创办诸国所怀的希望:“联合国成立的目的如下:1.维持国际间的和平与安全……。2.在本着尊重各民族有平等权利与自决的原则下发展各国的友好关系……。3.谋求国际间的合作以求解决国际难题。”这些目标岂非十分崇高吗?
无可否认,联合国成立之初颇有先声夺人之势。大会商讨一些重大的世界争论。它在1948年采纳了一项杰出的‘世界人权宣言’。它组织和策动一些基于人道立场,具有颇大价值的工作去减缓贫穷、饥馑、疾病,及缓和难民的悲惨景况。许多国际标准得以确立,例如厘定船只和飞机的安全标准,前往某些地区的旅客健康证明书,划一邮政收费,以及指定空中广播的波场频道。
联合国曾致力为1947-1949年的印度-巴基斯坦冲突事件调解。它甚至于1950年及1960年分别派遣属下的部队前往韩国及刚果(现称萨伊),借此展示它的军事力量。现在联合国仍在塞浦路斯及中东驻有维持和平部队。不错,在过去40年来联合国曾获致若干成就。有超过150个国家派遣代表长驻位于纽约东河河畔别具特色的总部大厦内。
然而,联合国在履行“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基本使命方面成功到什么程度呢?此外,业已宣布的“国际和平年”会带来什么结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