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圣经时常提及“无父的男孩子”,这是否表示圣经关心男孩子过于关心女孩子?
当然不是。
圣经有许多节经文表明,上帝对无父或无母的孩子深感关注,《圣经新世界译本》在这些经文里采用“无父的男孩子”这句片语。在上帝颁布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中,他把这项关注清楚表明出来。
例如,上帝说:“不可苦待寡妇和孤儿;若是苦待他们一点,他们向我一哀求,我总要听他们的哀声,并要发烈怒,用刀杀你们,使你们的妻子为寡妇,儿女[“儿子”,《新世》]为孤儿[“无父的男孩子”,《新世》]。”(出埃及记22:22-24)“因为耶和华——你们的上帝——他是万神之神,万主之主,至大的上帝,大有能力,大而可畏,不以貌取人,也不受贿赂。他为孤儿[“无父的男孩子”,《新世》]寡妇伸冤,又怜爱寄居的,赐给他衣食。”——申命记10:17,18;14:29;24:17;27:19。
许多圣经译本把这几节经文中的“无父的男孩子”译作“无父的孩子”或“孤儿”,从而把男孩子和女孩子都包括在内。然而,这个译法却漠视了希伯来字词亚托姆 所含的一项特色。亚托姆 这个字词是阳性的。因此,《圣经新世界译本》将这个字词准确地译作“无父的男孩子”。例如,诗篇68:5说:“上帝在他的圣所作孤儿[“无父的男孩子”,《新世》]的父,作寡妇的伸冤者。”由于我们对希伯来文字词的含意十分留意,既然诗篇68:11所采用的是阴性动词,这促使我们将该节经文译成:“传好消息的女子 成了一支庞大的队伍。”(《新世》)a
虽然亚托姆 一词大多数被译作“无父的男孩子”,我们不应就此认为圣经表示上帝并不关注无父、无母的女孩子。以上引录的经文和其他经文一致表明,圣经鼓励上帝的子民要尊重女性、看顾寡妇。(诗篇146:9;以赛亚书1:17;耶利米书22:3;撒迦利亚书7:9,10;玛拉基书3:5)古代的一项司法裁判保证西罗非哈的女儿能承受死去父亲的产业,上帝把这项裁判包括在律法之内的记载。这项裁判成为日后处理类似情况的法规,使无父女孩子的权益受到保障。——民数记27:1-8。
在对儿童表现仁慈方面,耶稣绝没有受性别所左右。相反,我们读到:“有人带着小孩子来见耶稣,要耶稣摸他们,门徒便责备那些人。耶稣看见就恼怒,对门徒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上帝国的,正是这样的人。我实在告诉你们,凡要承受上帝国的,若不像小孩子,断不能进去。’于是抱着小孩子,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马可福音10:13-16。
这里译作“小孩子”的希腊字词是中性的。一本著名的希腊词典说,这个字可以“用来指男孩子和女孩子”。耶稣对待儿童的方式表明,他跟耶和华一样关注所有儿童——男孩子和女孩子都包括在内。(希伯来书1:3;可参阅申命记16:14;马可福音5:35,38-42。)因此,我们应当看出,希伯来文圣经吩咐人要照顾“无父的男孩子”,其实表示我们应当关注所有无父、无母或双亲皆殁的孩子。
[脚注]
a 犹太《塔纳克》的译法是:“主发出命令,传信息的女子成了一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