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宠物怀有平衡的看法
也许你在家中或后院并没有养着豹、獭或大蟒蛇。或者你仅是养一头较普通、较细小的家畜类动物——一头狗或猫。即使如此,这仍可能引起动物在你家里是否“适当”的问题。你自己的态度及对待宠物的方式可能造成这种错误关系。我们怎能加以断定呢?借着考虑人和动物的造物主对动物所定的旨意及他将动物设计成与人保持什么关系。
圣经的记载表明,在地球上一切动物中,唯独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和样式造成的。上帝授权给人管理地上其他一切动物。(创世记1:26-28)亚当虽然对动物很感兴趣及为动物起名,他在动物当中却“没有遇见配偶帮助他。”(创世记2:19,20)动物是低于人类的,耶稣的门徒彼得和犹大很适当地将其描述为“没有灵性的畜类。”——彼得后书2:12;犹大书10。
诚然,动物充满活力,它们会表现若干情绪和喜乐、悲伤、喜爱、恐惧、愤怒和焦急等。它们各有彼此不同的特性,在各族之间及同族之内均表现独特的性格。可是,正如巴佑亚在考虑过许多证据和作过深入研究之后在《动物各有差别》一书中指出:“[一种动物]的动作在表面上无论怎么与人的动作相似,动物却从不会以抽象观念作为动物生活甚或构成生活的个别动作的根据。……动物无论在任何地方有所作为或有所不为都不是一连串的意见、思虑或信念的结果。”反之,他下结论说,“这不过是动物要应付当前环境的结果而已。”——第34页;可参考诗篇32:9。
研究家曾一再证明动物所表现的“智慧”,例如有能力筑堤(海狸),建蜂房(蜜蜂),织复杂的网(蜘蛛)等,只是本能的智慧而已。动物所作的各种事甚至在离群饲育时也能作出。这些智慧是造物主在它们的遗传构造中设下的。
当然,许多动物都可以被训练成能作新事,这些事并不是遗传能力的一部分。可是,这种训练的局限视乎各种动物所具备的遗传特性而定。例如,猴子可以被训练骑脚踏车或溜冰;但它绝不能受训练去从事牧羊犬的工作,去看守羊群或将羊群从羊栏带出带入。也不是所有品种的狗都能同样地受训练从事牧羊工作。
反之,人类却能够形成观念,利用演绎和归纳的推理,根据特殊的场合或事件至一般的律例获得所需的结论;人也能作由因至果或由果及因的推理。人能利用从以往经验所得的知识和了解去解决新近产生的难题。因此人能够自觉地及凭着自己的意志去增加知识和了解。他也能领悟、相信和持守正与邪、善与恶、公正或偏颇的标准。动物却无法做得到这些事。
审慎的必要
倘若我们想在生活上取悦上帝,对于豢养宠物一事就有审慎的必要。我们也许留意到第一个女人背叛上帝其实牵涉到对动物怀有错误的态度。夏娃让自己被看来出自蛇的话所动,这条蛇在本能上虽然“谨慎”,却仍然是‘没有灵性的畜类’而已。——创世记3:1-6,《新世》。
在此后许多个世纪中,谬误的崇拜往往与对动物的错误观念有关。鳄鱼、狒狒和公牛都曾被人供奉在庙堂里,为之沐浴薰香及奉以上等食物,但住在同一地区内的人却生活在挨饥抵饿的悲恶情况中。强大的国家曾以某种动物或雀鸟作为该国政府及人民的象征,对这些禽兽的象征予以狂热的尊敬。
即使我们没有将动物神化而视为圣物,但把动物提高至差不多与人类平等来看待又如何呢?我们若对动物所表示的兴趣与关怀胜于对其他人类,为了动物而漠视人类的利益又如何呢?我们不惜花许多精神、时间和金钱去减轻动物的痛苦,但却未能‘爱人如己’及像上帝的儿子在地上时所为一般以同情的态度帮助别人,那又如何?(马可福音6:34)在任何这样的事例上,我们岂不是将动物置于它们所不当得的地位上吗?
虽然不太常见,据报有些人让宠物在餐桌上与人一向进食,从自己家人所用的碟子上取食。有些人在遗嘱上规定以巨额遗产作为料理宠物之用。有些人重资挽救年老和患病的动物生命,甚至不惜危及家人的健康而将动物留在家中。
我们记得上帝所感示的执笔者犹大曾论及上帝谴责和判决那些“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因为他们随从“逆性”的情欲,违背灵体的本性和上帝指定的身份而行事。(犹大书6,7)人类若企图提高动物的地位,使其与人类平等,这其实是自贬身份。这与上帝在起初赋予人的尊严和崇高地位大相径庭。他们同时将动物置于一种与上帝旨意“相连”及对人说来是“逆性”的地位。
然而,撒母耳记下12:1-6的记载岂不是可以被人用来为上述对待宠物的行为辩护吗?当时先知拿单告诉大卫王说有个穷人买了一只羊羔,让它在家里与儿女一同长大。圣经的记载说:“它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怀中,在他看来如同女儿一样。”后来一个拥有许多羊的富人宰了穷人的羊羔来招待宾客。大卫认为这话是可信而非牵强的,因为在故事结束时他勃然大怒说:“我指若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行这事的人该死!他必偿还羊羔四倍,因为他行这事没有怜恤的心。”这件事又如何呢?
首先,“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意思并不是说羊羔与家人一同坐在餐桌上或与人用同一器皿吃喝。故事仅是说那人为了羊羔牺牲一点他自己的饮食而已。“杯”在圣经中的意思往往不是指饮器本身而是指杯中之物,或杯中物的‘一部分’;那人显然是将所喝的倒些出来给羊羔舐饮。(参阅马太福音26:39,42;约翰福音18:11;马可福音10:38-40)那人也在晚上让羊羔睡在他身旁取暖。为什么呢?显然是为了使那头幼小动物能活下去,因为它刚离开母亲。
大卫有在怒中为了富人宰杀羊羔而将他处死吗?没有,记载表明他在个人感觉上认为那人该死,“因为他没有怜恤的心。”对谁呢?对羊羔吗?不,因为穷人的羊羔若不被宰作餐,富人的羊羔也会被杀。反之大卫之所以勃然大怒是因为富人不怜恤穷人。穷人节衣缩食买下羊羔,以为它日后可能以羊毛和奶供给全家,也可以开始繁殖羊群。现在穷人的一切心血和牺牲都完了。大卫实际上对富人所判的处分是根据出埃及记22:1的律法要富人偿还四倍。(当然,先知拿单说到这里便指出故事其实是影射大卫本人对乌利亚所行的恶事表明他贪得无厌和缺乏怜恤之心。)
但这并不是说上帝对动物本身漠不关心。正相反,在他赐给以色列人律法之约中,有些条文规定他们要以仁慈体贴之心照顾自己的或同胞的牲畜。动物要有歇息的时候,在陷入困境时要予以帮助,不可加以不平等的轭,在踹谷时不可笼住牲畜的咀。(出埃及记20:10;23:4,5,12;申命记22:10;25:4)诗篇二十三篇美妙地描述以色列的牧人通常怎样仁慈地照料羊群。虐待动物不会是义人所为,只有在恶人中才可见到。——箴言12:10。
可是,动物是用来为人服务的,绝不是要受人所服事。上帝毫不犹疑地以动物的皮为第一对人类制衣。(创世记3:21)他嘉许亚伯以羊为祭物献上。(创世记4:4)事实上,使徒彼得说没有灵性的畜类是“以备捉拿宰杀的。”(彼得后书2:12)这绝不是说上帝创造动物的唯一目的是供人宰杀,也不是以狩猎或仅为了娱乐而滥杀动物为正当。可是,最低限度在普世洪水之后,上帝准许人宰杀动物,说:“凡活着的动物,都可以作为食物,如同菜蔬一样。”(创世记9:3)以动物为食便是‘宰杀’它们;这与歌罗西书2:21,22所描述的意义相同。
不但如此,上帝的律法也准许人毁灭达到真正危及人类程度的任何动物。(创世记9:5,6;出埃及记21:28,29)毁坏葡萄园的狐狸可以用阱捉拿,侵犯羊群的动物可以将其杀死。(雅歌2:15;撒母耳记上17:34,35)人的正当权益和福利总是处于优先地位的;当动物严重地干扰这些权益时,人可以适当地将其除去而不致在造物主上帝面前犯罪。
宠物之死
一头狗,一只马或任何其他动物若与人作伴多年,一旦死去而受到主人怀念是很自然的事。但在这件事上我们也应该怀有平衡的看法。
世上许多地方都有“宠物墓地”,在各种动物的葬地设有石碑和墓志铭。这使人想起古代埃及人为他们的神牛所举行的繁文缛节的丧礼和葬礼,以及埋藏着累千盈万制成木乃伊的猫、狒狒、鳄鱼和胡狼的特别墓地。
这种行为是与圣经教训大相径庭的。圣经透露只有人才被赋予永生的希望。亚当仅由于忤逆上帝才会死去。(创世记2:16,17)由于是亚当的后代,我们从承受到罪而处于垂死的情况中,“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唯有上帝的恩赐,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乃是永生。”(罗马书6:23;5:12)其他动物既是“没有灵性的畜类,”自然不会自觉地或故意地犯了反叛上帝之罪。因此它们的死亡乃是自然的过程,因为它们已尽了遗传构造从起初所限定的年数。例如虽然犀牛可享半个世纪的寿命,短尾地鼠却很少活得到二年或三年以上。有些昆虫只能生有数小时。这种情形甚至在上帝应许由他儿子的公义王国所统治的新规制里也会是如此,但届时人类从亚当遗传所得的死亡却“不再有”。——启示录21:4。
有罪的人类凭着基督的赎价而得享的复活显然不适用于动物方面,因为他们无法了解和相信这项神圣安排。在以色列国,死去的动物并非埋在墓地里而是被拖出城外丢掉。(参阅耶利米书22:18,19;36:30)它们从没有被视为进入‘希屋尔’(人类坟墓的总称)而有希望从其中复活过来。
不错,动物是奇妙的——在它们的适当地位上。但它们永不能真正代替人类。为了避免在观点、感情或态度上失去平衡,我们应该体会到上帝这么爱人类,以致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翰福音3:16)诚然,今日大多数人类都没有反映出上帝的品质及按照他的‘形象和样式’行事。因此他们造成了许多忧伤、挫折、烦恼和痛苦。但并非所有人都是如此。我们可以发现有些人可作良好的友伴,有些人令人敬佩和爱戴,并证明自己配受上帝所爱。我们若肯努力去寻找这样的人,我们便不愁寂寞,也不会错误地希冀从动物获得唯独人类才能付出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