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教会便够了吗?
‘我属于行将得救进入上帝新规制里的人之列吗?’每个相信上帝的应许的人必定会提出这个问题。其他许多人也想知道,‘我属于教会可以保证我获得上帝的嘉许吗?’
这些问题的确值得认真考虑,特别鉴于有许多教会的道理和习俗均彼此冲突。
耶和华见证人当中那些受了浸的人又怎样呢?这些人也可能问,‘我的交往,包括我参加耶和华见证人的圣经研究聚会及逐户传道工作,可以保证我在这个事物制度遭毁灭时得救吗?’
为了解答所有这些问题,你须要考虑一下,上帝对我有什么要求呢?他说:“我耶和华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或,“要求专一效忠的上帝”]。”(申命记5:9;请比较《新世界译本》)所以他要求你对他作专一的效忠。你本人必须正确地认识他所喜悦的事,衷心地事奉他。——历代志上28:9;马太福音22:37。
上帝的道的知识极为重要
我们唯有从上帝的真理之道圣经才可以得到这种知识。一个声称事奉上帝的人可能很热心和虔诚。他可能以为他的教会领袖也是虔诚的。但是这些事本身并不会保证他们获得上帝嘉许。
关于这点,圣经给我们一个杰出的例子。它强调一个人或甚至整个组织即使虔诚,也可以未能对上帝作专一的效忠。使徒保罗论及他所热爱的国人,犹太人,说:“弟兄们,我心里所愿的,向上帝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我可以证明他们向上帝有热心,但不是按着真[正确的,《新世》]知识。因为不知道上帝的义,想要立自己的义,就不服上帝的义了。”——罗马书10:1-3。
如果你不让以前的信仰或道理先入为主,客观地研读圣经及接受其教训,你想知道上帝的要求是不难的。举例说:在未论及他要求专一的效忠之前,上帝说:
“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申命记5:8,9)请留意上帝说不可“雕刻”或“跪拜”它们。后来上帝宣告:“我是耶和华,这是我的名。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假神,也不将我的称赞归给雕刻的偶像。”——以赛亚书42:8。
所以,如果你用偶像作崇拜,不论是基督的,天使的或圣者的像,你知道不论人们怎样说,你都没有将专一的效忠归给上帝。
这样你可以体会到,一个教会若教你用偶像作崇拜,即使这只被视为相对的崇拜,你隶属于这个教会并不会保护你。任何不荣耀上帝的事都不能算是对上帝作专一的效忠。因此任何组织若以不荣耀上帝或违反他的道的道理教人,它都不会为属下教友带来上帝的祝福。反之,你若是它的教友或支持这个组织,当上帝将地上一切不荣耀他的事物毁灭时,你便会同遭毁灭。——帖撒罗尼迦后书1:7-9。
个人的行为也很重要
再者,你可能是个努力研究圣经的人。你可能认识它所倡导的原则,特别是它的道德原则。不论你有没有与自称为基督徒的人交往——事实上,即使你与那些你认为是专一效忠上帝的人交往——重要的问题是,你有按照这些公义的原则而生活吗?
使徒彼得曾指出自称为基督徒的人所负的责任,说:“你们既称那不偏待人,按各人行为审判人的主为父,就当存敬畏的心,度你们在世寄居的日子[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却不属这世界]。”后来他警告说:“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上帝的家起首。若是先从我们起首,那不信从上帝福音的人将有何等的结局呢?‘若是义人仅仅得救,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将有何地可站呢?’”——彼得前书1:17;4:17,18。
所以,一个人不能仅因为属于教会便觉得自己可以高枕无忧。他仅是离开倡导错误道理及宽容违反圣经的行为的教会也不可以确保他的安全。他还必须亲自采取积极行动学习上帝的旨意,然后切实遵行。这意味到他须要与那些活跃地将专一的效忠及纯真的崇拜归给上帝的人交往,以及成为他们的同工。
甚至这样,他仍然必须谨慎自己。使徒保罗指出有些人曾一度与上帝所嘉许的人交往,后来却由于在生活上行差踏错而跌倒,然后他对哥林多的基督徒写道:“所以自己以为站得稳的,须要谨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书10:6-12)这需要我们保持警惕及不断自我检讨以求继续事奉上帝。没有任何人或组织可以拯救人,因为“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罗马书14:12;请比较希伯来书4:12,13。
甚至深受上帝嘉许的使徒保罗也论及自己说:“所以我奔跑,不像无定向的;我斗拳,不像打空气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传福音给别人,自己反被弃绝了。”——哥林多前书9:26,27。
总括来说,对于“属于教会便够了吗?”这个问题我们的答案是绝对否定的。想事奉上帝的人必须脱离任何不跟从上帝的道的宗教组织。他的下一步就是与对上帝作纯真崇拜的人交往。然后当他将专一的效忠归给耶和华上帝时,他必须在生活上“凡事尊荣我们救主上帝的道”。(提多书2:10)这样行的人可以确信上帝的应许必定会实现在他们身上:
“凡求告耶和华的,就是诚心求告他的,
耶和华便与他们相近。
敬畏他的,他必成就他们的心愿,
也必听他们的呼求,拯救他们。”——诗篇145: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