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的看法如何?
仅是作点“善工”便够了吗?
今日有许多人非常贫穷。疾病缠身或年老力衰的也不少。为了济困扶危,还有人捐钱作进一步研究如何对付疾病和维持医院、医疗中心、孤儿院和老人院。有人甚至自愿献出时间从事此类工作。也许你或你的亲友便是如此。你无疑知道有些人会从此种工作获得个人的满足。
致力于救济贫苦或帮助不幸之人可以称为“行善”。事实上,圣经称赞人帮助孤儿寡妇。我们读到:“在上帝我们的父面前,那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就是看顾患难中的孤儿寡妇,并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各书1:27)可是“善工”本身并未证明一个人获得上帝嘉许。上帝并不从外表所作的事判断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母耳记上16:7。
你以为上帝对一些捐出时间和金钱,原来仅为了沽名钓誉的人有什么看法呢?捐钱行善祇为了减轻纳税的人又如何?自告奋勇去帮助别人,原来为了安慰自己的负咎良心的人又如何?上帝会嘉许他们的“善工”吗?
圣经强调耶和华不会仅因为一个人祇做了点“善工”而予以嘉许。人必需在整个生命过程中提出热爱公义的证据才行。
一个人也许在起初能遵行上帝旨意,但他若半途而废,便无法免除不利的判决。“义人必因信得生”耶和华说,可是“他若退后,我心里就不喜欢他。”——希伯来书10:38。
这种行动法则从耶户一例可以见之,耶户受上帝膏立为古以色列北方王国的君王。
在受膏的时候,耶户听说:“耶和华以色列的上帝如此说,‘我膏你作耶和华民以色列的王。你要击杀你主人亚哈的全家,我好在耶洗别身上伸我仆人众先知和耶和华一切仆人流血的冤。亚哈全家必都灭亡。’”——列王纪下9:6-8。
亚哈全家在耶和华面前犯了流血罪。应该在上帝所立的权威手中灭亡。这件事与上帝赐给以色列的律法一致:“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杀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洁净。”——民数记35:33。
耶户毫不迟疑地遵命而行。他为了此举获得很大奖赏,耶和华对他说:“因你办好我眼中看为正的事,照我的心意待亚哈家,你的子孙必接续你坐以色列的国位,直到四代。”——列王纪下10:30。
可是,在耶户过世后,耶和华通过何西阿先知发出惊人的判决说:“我必讨耶户家在耶斯列[亚哈王族所居之处]杀人流血的罪,也必使以色列家的国灭绝。”(何西阿书1:4)耶户家的流血罪不可能是由于执行命令屠杀亚哈全家而来。耶户曾为这件事受到称赞和奖赏。流血罪也不能归于耶户杀戮犹大王亚哈谢及其兄弟。由于约兰王与亚哈结为秦晋 ,娶了他邪恶的女儿亚他利雅为妻,犹大王族当时在耶和华面前已失去蒙嘉许的地位。但什么使耶户家犯了流血罪呢?
因为耶户曾牵涉到严重的罪孽。列王纪下10:31报导说:“只是耶户不尽心遵守耶和华以色列上帝的律法,不离开耶罗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的那罪。”像那十支派王国的其他君王一样,耶户并没有扑灭耶罗波安王所创立的牛犊崇拜。这种放弃责任的行为无疑是希望使十支派王国与犹大王国和它在耶路撒冷的圣殿分开。
耶户显然认为脱离犹大而独立的唯一方法是继续维持独特的宗教方式,牛犊崇拜。他不择手段地保持地位,甚至不惜使偶像崇拜延续下去。这是对于曾将以色列王权赐给耶户的耶和华缺乏信心的真正证据。因此除了仅是执行耶和华对亚哈家的判决之外,促使耶户准许牛犊崇拜的动机也使他继续杀人流血。
在适当时候,耶和华便要为流血的事算账。耶户家族在玄孙撒迦利雅作王时遭遇横死。他在位仅六个月即被沙龙所杀,篡夺了王位。(列王纪下15:8-10)耶户过往的“善工”并不足以保存家族免除流血罪的报应。
由此类堆,仅做一些遵行上帝旨意的工作是不够的。虽然上帝会奖赏某些服务,但上帝的最后嘉许和祝福却归于那些继续全心事奉他的人。
耶相华上帝一向以不变的公义原则对待个别的人。在上帝眼中视为宝贵的不是外表的行动本身,而是由良好动机促成的忠心记录。正如使徒保罗在上帝感示下所说:“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哥林多前书13:2,3)同样地,耶稣基督劝谕:“你们要小心,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们看见;若是这样,就不值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马太福音6:1)因此,我们所作的善工若出自爱心,在适当时候耶和华会鉴察我们为自己创下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