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社会所受的基督教浸礼
“我们也要行他[耶和华]的路。”——弥迦书4:2
1.每一个现在献身给耶和华的人是否都应该受浸?这是否包括主的“另外的羊”在内?
在这一期以及前一期的《守望台》杂志中,我们对于献身给耶和华和用来象征献身的浸礼已有不少论述。现在我们再对这问题作进一步的研讨。根据我们以前所述,主耶稣的“另外的羊”(约翰福音10:16)是否应该受浸呢?我们对这问题的答案是:应该。凡是献了身要遵行耶和华的旨意的人都应该受浸去证明自己的献身,而这亦包括那些发现自己是主的“另外的羊”,是属于有希望在地上得永生的“大群”阶级的人。(启示录7:9)他们愿意实行一切公义的事。因此对他们而言,浸礼是合于这目标的,正如耶稣在马太福音3:15论及他自己的浸礼时所指出。这些现在被召集起来的耶和华的敬拜者必须个别立下献身之心,这点可以由许多经节加以证实,其中之一是古时弥迦先知的预言:“必有许多国的民前往,说,来吧,我们登耶和华的山,奔雅各上帝的殿;主必将他的道教训我们,我们也要行他的路。”(弥迦书4:1-5)他们的行动表示他们对耶和华的效忠,愿意献身去“行他的路。”在这里我们必须先将浸礼的过程和手续研究清楚,然后才能够确定我们所行的浸礼是按照正确的方式而行的。
洒、淋、或浸?
2.今日的正统派宗教所采用的洗礼形式有几种?
2 以下是正统宗教对于浸礼的一个普遍的看法:“依据今日拉丁教会所制定的仪式,洗礼的施行乃是由洗沐受洗者的头而完成,”并且“水必须流过而不仅是触着便算。”再者,“施洗这字本身,如我们所见,就是洗净的意思。在基督徒中流行着三种洗礼的形式,而教会认为他们都同样有效,因为它们都能完成洗礼的目的。这些形式就是浸,淋,和洒;通常所用的最古的形式,无疑是浸。……在拉丁教会内,浸的形式似乎一直流行到十二世纪。”——《天主教百科全书》。
3.“施浸”这字的意思是“洗净”吗?它是什么意思?
3 正统派的教派容许这种洗净的观念发展到极端的程度,甚至还没有出生的婴儿也可以受洗!这引起了一个问题,那便是:与浸的方式比较起来,淋或洒的方式是否适当呢?我们必须留意,耶稣所立下的榜样是浸。施浸(baptize)的意思并不是洗净,乃是浸入之意,这可以从所有关于基督徒的浸礼和其他用到“施浸”这字的经节得到证明。洒或淋也许能够符合认为浸礼是圣礼(其实并不是)的正统派宗教的条件,因为他们所着重的是洗净的理论,可是圣经却表明,基督徒所受的浸礼乃是献身的一种象征,代表将个人以往的生活方式埋葬,起来遵行耶和华的旨意。唯有浸的方式才能象征这种意义。
4.“死亡”与“埋葬”两词怎样证明了“施浸”这字的意义?
4 有一点很重要的就是:我们应该注意到‘浸礼’(baptism)这个字原本来自希腊字baptisma,意思是浸入或沉没。在基督徒用来象征献身的浸礼中,它的意思是浸入水中。在圣经里有好些讲及浸入和沉没,但与基督徒用来象征献身的水浸礼无关的经节。例如,我们一定不会认为一个人被轻轻的洒上“死亡”吧?然而,在罗马书6:3,4,保罗却讲到基督徒受浸归入耶稣基督的死,同时被埋葬在他的浸礼中。当一个人真正被埋葬时,他并非仅被洒上一点泥,也不是只有一点泥倒在他身上,而是整个地被泥盖住。归入耶稣基督的死也一样。
5.圣经如何将事实摆在我们面前,表明圣经只主张完全浸入水中的浸礼?
5 我们已经看过耶稣如何在约但河中受浸,而约翰福音3:23同时指出,在施浸约翰替人施浸的地方是有大量的水的。现在请再注意一个早期皈依基督的信徒的行为,“‘看哪!一池水;有什么能阻止我受浸呢?’……他们一同下到水里,他为他施了浸,他们从水中出来后……他继续前行。”(使徒行传8:36,38,39,译自NW)另外还有许多经节可以引录,其中之一是出埃及记12:22,(译自NW)“并且你们必须拿一把牛膝草,将它浸入盒里的血中”;这“浸”字是指将牛膝草没入盒中的血里,希腊文的《七十人译本》(Septuagint Version)将其译成希腊字baptein,意思即“浸入”(immerse)或“施浸”(baptize)。(见NW脚注)我们所面对的事实就是,圣经所主张的浸礼是完全浸入水中的浸礼。而一般教派所采用的洒和淋的“洗礼”只是人自作的规定,是未得圣经认可的。《天主教百科全书》说圣经并不是唯一的权威;在所谓的“圣礼”方面,我们必须倚靠传统作支持。当然,在这问题上他们必须倚靠传统作支持,因为上帝的道根本不支持他们。
6.既然“施浸”(baptize)总是指浸入水中的意思,那么在圣经里这词是否有时被用来讲及关于水浸礼以外的事呢?
6 “浸礼”这字有时也用来指那些被召成为耶稣肢体的人,借着耶稣基督被浸入上帝的圣灵中。(使徒行传1:5;2:1-4,32,33)“施浸”这字亦被用来讲及被选为基督肢体的人被“浸入”他之中。(哥林多前书12:12,13;加拉太书3:27,28;以弗所书4:4,5)在马可福音10:38,39;路加福音12:50;罗马书6:3,4;哥林多前书15:29和哥罗西书2:12(见英文《新世界译本》)“施浸”(baptize)这字则被用作指投入基督的死亡中的意思。所以,在圣经里“施浸”这字并非每次都是指基督徒的水浸礼。我们必须知道该段圣经所讨论的是什么,上下文和主旨如何,然后才能够决定该词的意思。这是我们读任何出版物所应有的态度,我们千万不要让人为的传统将我们引入歧途,以致偏离了上帝的道的训诲。还有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圣经将耶和华降在他仇敌身上的如火的毁灭也比喻为一场火的浸礼。——马太福音3:11,12;路加福音3:16,17。
7.简而言之,对于献身和浸礼的问题我们应该怎样?
7 我们希望关于献身和浸礼的讨论至此已经说得很明白了。简而言之,你应该献身给耶和华,你应该在其他耶和华的仆人见证之下,用受浸于水中的顺服行动来象征你的献身。现在,献了身之后,还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所需的条件
8.覆述耶稣在马太福音28:19,20所说的话。它们是一种具有魔力的符咒吗?它们表明些什么?
8 有些人说耶稣在马太福音28:19,20所说的话是一个在施行浸礼时须逐字诵念的符咒,并且诵念这几句话可以完成某些圣礼的作用。其实这是不确的。反之,耶稣吩咐他门徒的这几句话表明了今日献身的人必须具备些什么条件,以及上帝期望他们做些什么事。耶稣所说的话就是:“所以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和圣灵的名为他们施浸,教导他们遵守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事。”——译自NW。
9.关于接受献身的上帝,奉父之名受浸表明些什么?
9 “奉父的名”,当然应该这样,因为献身这件事就是对圣父耶和华上帝而作的。奉他的名受浸的意思就是献身给他,用浸礼来象征这项奉献,彻底地承认他的职权,至尊的地位和至高者的权威,正如我们的领袖所说:“上帝阿,我来了为要照你的旨意行。”(希伯来书10:7)献身者通过耶稣基督来到耶和华面前,而“到上帝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上帝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希伯来书11:6)耶稣自己曾说:“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我奉我父的名来”;“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路加福音11:2;约翰福音5:43;约翰福音10:25。
10.圣父对奉他的名受浸的人要求些什么?
10 人一旦献了身,上帝便会期望这人去拥护他和对他作纯真的敬拜,凭着圣经奉耶和华上帝的名传道,完全负起传道者的责任,从事逐家逐户的传道工作,踊跃参加新世界社会的所有活动,努力促进传扬上帝王国的工作,并坚守对耶和华的纯真崇拜。献身者必须尽己所能做一个像耶稣和使徒一样的逐家逐户的见证人,致力于宣扬上帝公义的神治国。上帝并且要献身者继续研读他的道,传扬他的真理,并且在公义中继续长进。献身者和上帝是处于一种私人的关系中,他必须自此永远对耶和华保持忠诚。
11.“奉父的名受浸”的人对于新世界社会应该怎样?
11 正如在献身者转向耶和华之前必须先具有对公义的爱,同样地他必须保持这种对公义的热爱,继续持守忠诚,忠实地履行他奉献时的誓言。他必须尽力使新世界社会保持洁净,正直和团结一致。他必须用符合圣经的方法处理他个人与新世界组织中任何其他弟兄间所发生的难题,绝不做任何会影响到组织及其工作的坏事,而且要接受私人的纠正;如果受到新世界社会神治组织中“仆人”的公开纠正,他也应该接受。他不能够怀持不纯正的错误信仰,从事不道德的行为或惹事生非。在这些和其他事上,不论公私方面,他都必须尽力遵照天父的旨意,因为他已经奉他的名受了浸并向他作了献身的誓愿。
12.圣子有些什么名字?
12 “奉……子的名为他们施浸。”浸礼本身就是依照子所立的榜样而施行的;他本人曾用这种方式去象征他向耶和华所作的献身。他是我们所应该效法的模范。因为,正如他父亲所说:“我已立他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民的君王和司令。”(以赛亚书55:4)“上帝将他升到一个更高的位置,慈爱地赐给他那超乎万民以上的名,好使在耶稣的名里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无不屈膝,众口无不公认耶稣基督是主,使荣耀归于父上帝。”(腓立比书2:9-11,译自NW)耶稣基督据有这个崇高的职位,而奉他的名受浸就是表示承认这一点,表示认识耶和华委派给他去施行的权柄,正如启示录19:16说:“[他身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13.“奉子的名受浸”是什么意思?
13 我们所渴望,所信靠,和他最终会以大祭司的身份为我们带来的救恩乃是借着他而成为可能的,因为他就是耶和华为我们预备的伟大赎价。保罗曾指出这件事实,写道:“对一切顺从他的人,他成了使他们永远得救的负责者,因为他已特别蒙上帝选召成为像麦基洗德一样的大祭司。”(希伯来书5:9,10,译自NW)圣经将他称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像麦基洗德一样的大祭司。此外,“他的名要被称为奇妙,策士,大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之君。”(以赛亚书9:6,译自AS)所以,奉这位伟大的君王的名受浸就是表示我们在献身给耶和华时并没有忽略了圣子,反之,我们明白我们与耶和华上帝的关系是通过圣子耶稣基督而建立的,同时我们承认他是主,使荣耀归于父上帝。我们已经见到,我们之能够得救和罪得赦免乃是基于基督所作的赎价而不是由于我们的身体被水湿过。“这真是救世主”;“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的罪。”(约翰福音4:42;约翰一书2:2)因此,我们欣喜地承认子的权柄和职位,那便是子的“名”了。
14.为什么要“奉圣灵的名受浸”?
14 “去……奉……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浸。”什么是圣灵呢?它是上帝的动力,是上帝用来执行他的旨意的工具。上帝的道本身便是借着他的能力,在他的灵感示之下写成而被保存至今的,这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因此,奉圣灵的名受浸就是承认上帝这圣洁而公义的动力的作用和目的。上帝使这动力作用在他的百姓身上,按照它而行就是按照公义而行,因为它真正是一个圣洁的灵。(加拉太书5:16-26;以弗所书5:18)上帝要求我们这样做,正如经上所载:“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加拉太书6:8)上帝并且要求献身的人忠贞地从事基督徒的战争,绝不放下武器,也不妄求假期,在每一场争论中都喜乐地拥护耶和华的一边。我们有一把必须挥使的伟大的圣灵之剑,正如经上所说:“接受……圣灵的宝剑,就是上帝的道。”——以弗所书6:17。
15.宗派主义是一种符合基督教的主张吗?
15 因此,基督徒受浸时不能够奉那替他施浸的人的名或任何其他人的名,或任何组织的名;他只能奉父,子和圣灵的名,这事实是证据之一,表明基督教绝不是一种分成许多派别的宗教;派系是与之毫无关系的。“基督是四分五裂的么?保罗并没有为你们被钉,他有吗?你们是奉保罗的名受浸的么?我很庆幸我除了基利司布和该犹之外没有给你们任何人施浸,免得有人说你们是奉我的名受浸的。”——哥林多前书1:13-15,译自NW。
16.我们应该强劝人受浸吗?
16 我们既知道献身给上帝的人必须符合上帝所定的条件,便可以同时看出,献身的决定必须是出于自由意志的。我们绝不应该强迫任何人作这决定。我们“请求”别人“与上帝和好”,但是每个人都必须为自己作最后的决定,到底他对真理作些什么反应。(哥林多后书5:20)使徒保罗在写给哥林多人的第一封信中所指出的途径就是:“因为基督差遣我,原不是为施浸,乃是为宣扬好消息,用的并不是智慧的言语,免得基督的受苦柱成了徒劳无功。”——哥林多前书1:17,译自NW。
17.关于婴儿的浸礼又如何?
17 由此可见为婴儿施浸是不应该的,因为婴儿并不能作这样重大的决定。信心是归向耶和华的基础,而信心又以对耶和华的认识和对他的真理的道的接纳为基础。“‘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听见他,怎能信他呢?”(罗马书10:13,14)浸礼不是一种圣礼,乃是一个献身的象征,因此为婴儿或其他未到能自己负责的年龄的幼童施浸是不符合基督教的,基督徒不应该再继续这种错误。献身本是信徒经过一段训练时期后所产生的结果。这种训练必须一直继续下去。正统罗马教会为未出生的婴儿所行的洗礼是既可笑又属异教的,正如我们以前已经讨论过。认为婴儿必须受洗的主张乃是基于以浸礼为圣礼的错误前题而产生的错误结论。
18.受浸者用什么方式去公开表示他们具备受浸的资格?
18 谁具备受浸的资格呢?那些能于浸礼举行时站在众见证人之前对以下的每一个问题都大声答“是”的人。这些问题就是:(1)你是否在耶和华面前承认自己是个需要救恩的罪人,并且你是否向他承认这救恩是天父通过他的爱子耶稣基督赐给人的?(2)基于这种对上帝和他所预备的救恩的信心,你是否已将自己毫无保留的奉献给上帝,从今以后遵行他通过耶稣基督和在圣灵启迪之下借圣经向你显示的一切旨意?
19.关于儿童的浸礼如何?
19 儿童能对这些问题回答“是”吗?假如他们能了解的话,有些是可以的;有些则不能,因为他们并不了解。父母有责任带领儿童对上帝作纯真的敬拜,然后,待儿童到了能负责的年龄,就必须自己决定是否要献身给上帝;他若决定献身的话,就应该用受浸来象征这决心,但他若没有作献身的决定,则不应该为他施浸。
20.说明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以前受过洒水礼或浸礼的献身者应该再受浸。
20 有些人或者会说,我以前曾以浸,淋,或洒的方式受过洗礼,但我那时对于以上的问题和以上所讨论过的浸礼含义却一无所知,那么我是否应该再受一次浸呢?对这一类的情形,答案是“是的”,那便是说,假如你自从认识真理以来,已作下决定要献身遵行耶和华的旨意,并且你以前并没有作过这样的决定,因此以前的浸礼并非献身的象征。甚至这个人知道自己以前已经献过身,但他若只在某些宗教仪式中被水洒过或淋过,那么他仍然是未受过浸,因此他应该再在见证人之前施行基督徒的浸礼以证实他所作的献身。
21.在一个浸礼的集会中,那些事是应该注意的?
21 当准备受浸者为了要受浸而聚集起来时,最好有一个已献过身受过浸而具有适当资格的传道员向他们作一个短短的演讲,或者大约廿五分钟左右,将有关献身与浸礼的要义覆述一次。当然,这些准备受浸的人在来到受浸地点之前已经作了献身的决定,他们对仪式的意义亦已明白,但覆述一遍对灵性方面是有益的,因为它能使所有在场的人都怀有适当的态度,将他们的心意集中在行将举行的重要的象征性行动上。演讲完毕之后,准备受浸的人应该站立起来以大众听得见的声音对以上两个问题回答“是的”,让其他的人都能够见证他们所作的献身,然后讲者可以再讲几句话,将耶和华会赐给他们的幸福,以及耶和华借着他的道,他的圣灵,他的组织,和他在新世界社会中的百姓为他们带来的帮助和安慰略述一下,这也是很适当的。然后,所有聚集起来的人应该低下头来祷告,祈求耶和华赐福给该次集会,特别是那些将要受浸的人,好使他的旨意在当时和以后的日子都得以成就。然后,那些献了身而尚未受浸的人便可以利用为浸礼而作的安排,去象征他们的献身了。
22.简略地说明在浸礼举行的地方各人的行为应该怎样?
22 在此之后,施浸者和受浸者以及其他观礼或协助的人都一起到浸礼举行的地方去。这可能是海边,湖,河或其他有水的地方或室内的池,或者,如果环境致使的话,一盆水或一缸水,不过,无论在任何地方,都必须有足够的水将整个人浸入水中。在浸礼举行的地方,当浸礼举行时,任何人都不宜于嬉笑玩耍,因为这是一个严肃而庄重的场合。当耶稣受浸时,他是在祈祷着。他并没有跳到水里游泳一番,或有任何扰乱性或不适宜的行为。所以,不要跳进池、缸、或溪流里游来游去等那些受浸者准备好;所有在场的人都应该在行为上端庄守礼,心意集中在行将举行的浸礼的意义上,这样他们便可以帮助那些准备受浸的人亦同样行。凭着浸礼,受浸者在众人,包括他们的弟兄,之前记录下来,他们已经献身给耶和华上帝了。“你在上帝面前,不可冒失开口,也不可心急发言,因为上帝在天上,你在地上,所以你的言语要寡少。你向上帝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他不喜悦愚昧人,所以你许的愿应当偿还。你许愿不还,不如不许。不可任你的口使肉体犯罪,也不可在使者面前说是错许了。为何使上帝因你的声音发怒,败坏你手所作的呢?”——传道书5:2,4-5。
23.有些什么事实表明基督徒的浸礼是一种任命的仪式?
23 新世界社会是一切献身给上帝的人所热爱的,他们必定会和它保持紧密的联系,参加它的各种活动,并且忠心地在各方面支持爱护它。因此浸礼举行时亦可说是基督徒正式受任命为传道员的时候。一个人在诚恳地献了身之后,服从上帝的意思在众人面前受浸乃是公开表明他所选择的途径,而这是和上帝对他的任命有密切关系的。每个受浸者都应该记得受浸的日期作为他正式受任命为传道员的日子。这仪式是有效的,因为它所代表的意义,它是一个庄严的场合,它是新世界社会及其工具,耶和华见证人和他们的仆人守望台圣经社所承认的。为了记录方便的缘故,耶和华见证人所施行的浸礼是他们在法律上有效的任命仪式。人若要证明自己从此以后是个忠心的传道员,最好的证据是具有使徒保罗所说的推荐信,那便是:由于他的努力而献身给耶和华的人。——哥林多后书3:1-3。
24.(甲)对耶和华的崇拜和新世界社会如何得以发展?(乙)你应该智慧地将什么想一下?
24 这就是对耶和华的敬拜发展的方式,这就是新世界社会扩张的过程。在这件传道工作中,你亦有尽一份力,若不然,你也能尽一份力。你应该智慧地想象圣经向你所展开的幸福的前途;只要你忠心地拥戴公义的上帝和他所订的崇高的律则,就必定会赢得这项赏赐。智慧一点吧!当你决定事奉至尊的上帝时,愿耶和华通过基督耶稣赐福给你们。如今你也是上帝的一个献了身,受了浸的忠心仆人了,我们欢迎你和我们一起喜乐地对耶和华作纯净的敬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