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有时有些商店送抽奖券给顾客,中奖者会获得一份礼物。基督徒参加这种“抽奖”是否适当呢?——美国一读者问。
这种抽奖的目的通常是吸引人到商店那里或引起顾客对某种货品的兴趣。抽奖据云从顾客中作公平的抽选,中选者可获得奖品。这不一定牵涉到赌博,因为顾客毋须付出金钱或其他代价去换取奖券接受抽奖券。本身亦并不暗示向‘运气’或‘幸运’之神求助。一个接受抽奖券(或报名参加抽奖)的人可能这样想:‘这间商店要以赠送礼物作为宣传。我若被选中,我愿意接受礼物。’
基督徒会根据良心的指示去决定他是否接受仅是一种宣传手法的抽奖。他可以问问自己:我接受抽奖券会引起赌博者所怀的那种贪念吗?这会令致別人跌倒吗?我会被引诱去向“幸运之神”求助吗?——以赛亚书65:11。
真正的基督徒体会到贪婪和拜偶像都是耶和华上帝所不悅的。(哥林多前书6:9,10)他们同时需要服从‘不要使別人跌倒’这条命令。——腓立比书1:10。
但是譬如一个人将抽奖券仅视为一种宣传手法而接受了一张抽奖券,后来在“抽奖”中被选中为得胜者才发觉“奖品”是一张州彩票。那又怎样呢?这种看来仅是宣传的手法突然变成了一种赌博。一个人并没有义务要接受这份奖品。他会仅因为一颗偷来的钻石是“奖品”便接受吗?
所以,如果一个基督徒决定为自己和別人的最大利益著想而不接受一张抽奖券,其他人没有理由反对他的决定。在另一方面,如果一个基督徒相信他接受一张这样的抽奖券不会引起任何难题,他有权作这样的决定。正如上帝的道宣布说:“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罗马书14:12。
● 为要保持基督徒的清白良心,一个人接受需要武装,携带枪械或警棒的工作是否适宜呢?——美国一读者问。
耶和华上帝容许人为政府行使执法权,必要时甚至使用武器。关于这种政府权柄,我们读到:“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马书13:4)所以我们无法提出圣经理由反对政府设有武装的执法机构或反对政府授权某些人携带军械去保护财产或人的性命。
可是,一个基督徒是否选择警察,保安人员和值夜管理员等需要携带枪械或其他武器的工作却是他需要自行决定的事。他可以考虑一下:我想接受这个担子,在牵涉到人命的紧急情形之下作迅速和困难的决定吗?我愿意处于一种需要我使用武器,也许以一种使我在耶和华面前流血罪的方式使用武器,的情形之下吗?
再者,基督徒的主要目标是要帮助別人对真理获得正确的知识。他想、教人怎样“与众人和睦”。(罗马书12:18)鉴于这点,他可以问问自己,我在工作时携带武器会使人觉得我行事与基督的教训相背吗?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会成为使別人跌倒的一个原因吗?基督徒必须根据上帝的道和他对环境的认识自行作决定。一个基督徒若感到他担任这种携带武器的工作真正会对传扬圣经真理有妨碍,他就会明智地选择其他职业。圣经的训示是:‘不要使別人跌倒。’——腓立比书1:10。
基督徒无论作什么决定都应该与他那受过圣经熏陶的良心一致。但是他永不应该由于担心缺乏生活所需而被迫作出违反良心的决定。上帝的道所提出的保证是:“因为耶和华喜爱公平,不撇弃他的圣民。”(诗篇37:28)“我总不撇下你,也不丟弃你。”——希伯来书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