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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望台宣扬耶和华的王国-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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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扬耶和华的王国-1982年
《守》82 6/1 26-31页

义人的路日益明亮

“那以公义治理人民的,……他必像日出的晨光。”——撒母耳记下23:3,4。

1.撒母耳记下23:3,4的经文使我们期望什么?这件事有实现吗?

 从最早的时候直至现今,照耀耶和华的仆人路上的光不断增加。自从值得注意的1914年以来,这种情形甚至更为显著。正如地上的事态发展表明,当时“世上的国成了我主[耶和华]和主基督的国。”(启示录11:15)来自上帝之道的光辉显露出来,像“无云的清晨”的阳光一般,将耶和华的仆人所必须行走的道路更清晰地显明出来。——撒母耳记下23:3,4。

2.我们对于在观点方面不时所作的调整可以怀有什么看法?

2 可是,在有些人看来,这条道路似乎并非时时均向前直进。有时耶和华的显形组织所提出的解释经历若干调整而看来与以前的观点不同。但其实却并非如此。我们可以将这件事比作航海界所谓的“迎风作之字形航行”一事。借着操纵船的帆,水手可以使船左转右转,忽前忽后,但其实却继续迎风向目标前进。对耶和华的仆人来说,这个目标便是上帝所应许的“新天新地”。——彼得后书3:13。

3.有些什么证据表明耶和华正继续祝福他的见证人?

3 无可置疑地,耶和华上帝正继续祝福他的见证人在‘忠心而有见识的仆人’指挥下在普世从事的活动。这从他们所结的果子足以见之。要记得耶稣曾说:“凡好树都结好果子。”今日我们只能够在遍布世界各地的一群人——耶和华见证人精诚团结的全球社会——当中见到这种公义的果子。——马太福音7:17。

4,5.除了他所感示的道之外,耶和华上帝还运用什么工具去指引他的百姓?

4 无论我们生活在地球的什么地方,上帝的道继续在我们的行为和信仰方面作我们脚前的灯,路上的光。(诗篇119:105)但是耶和华上帝也赐给我们他的显形组织,由受圣灵所膏的基督徒所组成的‘忠心而有见识的仆人’,去帮助万国中的基督徒明白圣经的教训及适当地将其应用在自己的生活上。除非我们与上帝所运用的这个交通途径保持接触,否则我们就无法在导至永生的路上继续进步,无论我们多么勤于阅读圣经。——可参阅使徒行传8:30-40。

5 论到上帝所使用的交通途径,耶稣说‘忠心而有见识的仆人’会按时将属灵的粮食分派给他所有的跟从者,而且他会派这个“仆人”管理他的一切所有。(马太福音24:45-47)也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4:11-16表示,基督的教会不但需要一些受上帝所感示的工具如使徒和先知等,同时也需要传福音者,牧人和教师去帮助基督徒达成信仰上的一致,对上帝的儿子获得正确的认识而在灵性上进至成熟地步。——也可参看哥林多前书1:10;腓立比书1:9-11。

6.由于什么因素,有时将观点作重新的衡量是必需的?

6 这个在耶和华见证人当中的‘忠心而有见识的仆人’的确被耶和华上帝用来引导、强化和指挥他的百姓。诚然,由于光的照耀是渐进的,同时因为人的不完美和软弱而犯的错误,这些基督徒有时不得不重新衡量他们的观点和主张。但这岂不是使他们的了解更精确而对他们有所造益吗?请考虑一下若干例证。

赎价与耶和华的名

7.圣经研究者为何及根据什么理由如此强调赎价的道理?

7 在1878年,后来成为守望台社首任社长的查尔士·罗素由于赎价的争论与当时和他同作《清晨的呼声》杂志编辑的N.H.巴伯分道扬镳。巴伯拒绝相信耶稣所献的祭物具有除罪的能力。在此之后有许多年,圣经研究者(当时耶和华见证人为自己所起的名字)将赎价视为圣经的主要道理。上帝的道无疑强调人借着相信基督的赎价而得救。(约翰福音3:16;使徒行传4:12;希伯来书5:9;启示录7:10)耶稣所献的赎价祭物曾由亚伯拉罕将以撒献上及以色列人在摩西律法之下献上的各种祭牲所影射。众先知也豫言到这件事。因此圣经研究者十分重视耶稣基督为人类所做的事。——路加福音24:25-27,44。

8.(甲)后来他们看出什么事更为重要?(乙)这导致什么发展?但是后来他们作出什么调整?

8 可是,圣经表明有一件事比我们个人的得救重要得多。那便是牵涉到耶和华的宇宙至高统治权的重大争论;这个争论是撒但在人类于伊甸园中反叛时所引起的。(创世记3:15;哥林多前书15:24,25;启示录11:15;12:10)这使耶和华的圣名有获得洗雪的必要。的确,整本圣经,从创世记至启示录,的主题便是弥赛亚的王国,借此耶和华荣耀的圣名会受到永远的洗雪和显扬!在圣经里,上帝曾亲自宣布‘他们必须知道我是耶和华’达75次之多。a后来他的见证人体会到人可以根据事情牵涉到耶和华的名而向上帝提出恳求,也体会到“凡求告耶和华名的就必得救。”(罗马书10:13;约珥书2:32;西番雅书3:9)因此有若干年的时间,见证人对耶和华的名及洗雪这名一事极力强调,以致有些批评者指责他们不相信耶稣基督。可是,充其量他们仅是将事情过度强调而已。正如过去几十年来经常阅读守望台的人均清楚看出,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无疑对于耶稣在成就上帝旨意方面所担任的角色作了适当的强调。的确,耶和华那豫言性的道有力地表明耶稣乃是上帝所立的‘救恩的元首’。——希伯来书2:10;12:2;启示录19:10。

9.支配科学进步的什么原则看来在此适用?

9 这样的调整可说是跟从一条据说支配科学进步的原则。简单说来,运用这条原则的方式如下:起初有人提出一个可以辩论的命题。这在增进知识或付诸实用方面有颇大的可能性。但是过了相当时间之后,人们看出这个命题具有若干缺陷或弱点。于是人们倾向于提出一个刚相反的命题。后来人们发觉后者亦不足以代表全部的真理,于是遂将两个命题的有效之点合并起来。我们可以屡次将这条原则应用在箴言4:18获得应验的方式之上。b

行为与传道

10,11.他们曾先后强调两种什么立场?但是最后的结果如何?

10 请考虑关于渐进的了解的另一个例证。大约有40年的时间,圣经研究者强调培养优良的基督徒品格的重要性;他们将此称为“性格发展”。由于这件事在基督教国里受人忽视,所以圣经研究者遂大力提倡。诚然,基督徒也应当借着对别人谈论上帝的旨意而作见证,但是当时他们将这件事视为次要。后来,上帝的百姓开始体会到耶和华的名的重要性,同时意识到他们必须为上帝的圣名和王国作见证。于是他们便大力强调这件事。结果对于培养与基督相若的品格遂受到较少的注意。当时他们认为耶稣降世最主要的目的是要作见证,因此真正重要的事乃是传道。他们必须在两种主张之间保持平衡。——罗马书10:10;加拉太书5:22,23。

11 过了相当时间之后,他们终于获致适当的平衡。基督徒需要培养上帝圣灵的果子,同时也需要忠心无畏地为耶和华作见证。这两项条件均同样重要。我们不能顾此失彼。使徒保罗说:“如果不传福音,我就有祸了!”但是他也说:“我要克制自己的身体,叫身体服我,免得我传了给别人,自己反而落选了。”——哥林多前书9:16,27,《新译》。

顺服“较高的权威”

12,13.(甲)对于罗马书13:1所说的‘较高权威’,他们起初怀有什么看法?(乙)这在后来导致什么相反的看法?但是看来这对他们有什么裨益?

12 向正确观点“航行”的另一个例证见于我们对罗马书13:1-7的经文获得正确了解的经过。早期的圣经研究者正确地意识到“在上有权柄的”或“较高的权威”是指世上各政府的统治者而言。(可比较《国语圣经》与《新世界译本》的译文。)根据这项了解,他们认为基督徒在战争期间若被征入伍,就必须当兵,穿上军服和上战场。但是当时他们觉得,若要他们实际杀一个同胞,他们便可以向空中开枪。

13 可是,很显然使徒保罗不可能提倡这样的途径。当时发生的问题是:那末,“在上有权柄的”可能是指耶和华上帝和耶稣基督吗?有一个时期上帝的百姓怀有这种观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艰难的岁月中,这种立场至少使他们更坚定地‘服从上帝为统治者过于服从人,’结果他们在世界各地无畏地严守基督徒的中立而留下了一项骄人的记录。(使徒行传5:28,29)他们对于基督徒必须首先效忠于宇宙主宰耶和华和他所立的弥赛亚君王耶稣基督一事从未发生过疑问。但这两位同时便是我们必须向之‘上税、纳贡和表现恭敬’的‘较高权威’吗?——罗马书13:7。

14.他们最后以什么正确的眼光去看顺服俗世政府权威的问题?

14 值得庆幸地,耶和华在1962年使他的百姓明白相对的顺服的原则。当时上帝的百姓看出献了身的基督徒必须顺服俗世的统治者为“较高的权威”,乐于承认这些人是“上帝的用人”,是对他们有益的。(罗马书13:4)可是,这些“权威”若要求他们违反上帝的律法,那又如何呢?直至这个阶段,基督徒服从罗马书13:1的命令:“政府的权柄,人人都应当服从。”(《新译》)但是这种顺服必须受到耶稣在马太福音22:21所说的话所限制:“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上帝的物当归给上帝。”因此,“该撒”若要求基督徒做一些与上帝的旨意有所抵触的事,他们就必须将耶和华的律法置于“该撒”的律法之先了。这与基督教国一般人的所为正相反。许多所谓的基督徒在该撒吩咐他们违反上帝的律法时并不介意如此行。一个爱国者甚至表达他的主张说:“我们的祖国!……愿它永远是对的;但是无论它对不对,我们都拥护祖国。”但是耶和华的基督徒见证人却绝非如此!当政府吩咐他们违反上帝的旨意时,他们会像耶稣的使徒们一样说:“服从上帝过于服从人,是应当的。”——使徒行传5:29,《新译》。

谁是传道员?

15,16.(甲)对于谁是上帝的传道员,上帝的百姓在很早的时候即已怀有什么了解?(乙)后来作出什么调整?为什么?(丙)这项调整有些什么缺点?

15 我们再举出多一个例证去说明逐步的启迪,那便是一切献了身的诚恳基督徒,不论年龄或性别,均是传道员的问题。有许多年的时间,耶和华见证人认为所有悔改归正,相信上帝和基督,献了身给耶和华以遵行他通过基督所显示的旨意,并为此而受了浸的人都是传道员。但是后来有些人提出异议。政府当局时常并不同意这种主张。也有人辩称,在许多种文字中并没有一个与“传道员”(英文minister)一词相当的字,因此本国文字有这个字的人不应当将这个名词用在一种宗教意义上。此外,也有人辩称受浸很难说是一种适当的任命仪式。但是,这些可说是将“传道员”一词仅用来指在小组中持有职位的人——长老和“执事”或助理仆人——的适当理由吗?

16 事实是,国家的律法通常容许每个宗教组织有权决定什么使人成为它属下的传道员。别人若不体会或同意他们的立场,这并没有什么关系。即使许多文字没有一个相当于“传道员”一词的字,这亦无关紧要。这不应当阻止那些在本国文字中有这样一个名词——例如英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和其他文字——的人使用这个名词,如果它可以达成一个有用目的的话。

17,18.谁可以真正称为“传道员”?他们对于自己的“传道职分”应当怀有什么看法?

17 “传道员”是个有用的名词,因为它所指的是一种特别的“仆人”,一种具有一项崇高的特别工作委派的仆人。任何人,不论年龄和性别,只要能够表明他或她对上帝为人类所定的旨意具有清楚的了解,并且在生活上与圣经原则一致,同时也按照耶稣在马太福音28:19,20的命令献了身受了浸,便可以说真正是上帝的传道员。事实上,我们可以说这样的一个人比任何在神学院出身,但却并不明白上帝的旨意,也没有使自己的生活与上帝的公义条件一致的人更有资格代表上帝发言。这些真正事奉上帝的人可以像使徒保罗一样说:“我以我的传道职分为荣。”——罗马书11:13,《新世》。

18 我们必须强调,“传道员”一词并非一个衔头而是一项描述。(可参阅马太福音20:28。)一个人仅是采取使他有资格受浸成为耶和华上帝手下仆人的步骤尚未足够。他必须将自己的传道职分,他对耶和华上帝所作的‘神圣服务’,视为一生的主要目标。若非如此,不论他由于非自己所控制的环境而能够用多少时间从事传道工作,他仍然不能适当地自称为传道员或被别人视为上帝的传道员。——罗马书12:1;提摩太后书4:5。

19.(甲)在了解方面的这种发展导致什么结果?忠贞的人怎样获得祝福?(乙)在分派灵粮方面耶和华作了什么安排?为什么这应当永远是我们的选择?

19 当然,在了解方面的这种发展,仿佛“迎风作之字形航行”一般,时常对一般与‘忠心而有见识的仆人’交往的人形成了忠贞方面的考验。可是,上帝的百姓却不断作出进步,对“好消息”及其含意获得更深刻完备的体会。紧紧依附上帝的组织的人从经验知道,随着时间的过去,难于了解的问题和事情最后总会获得澄清。随着亮光“越照越明”,事态的发展多么令人振奋和满意!情形正如彼得在有些门徒对耶稣的教训感觉不满而离去时所说一般:“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们还归从谁呢?”(约翰福音6:68)主耶稣基督仍然持有“永生之道”,而且他正通过他今日在地上所任用的一个‘忠心而有见识的仆人’组织将其散布出去。这个组织像耶稣所描述的“好树”一般结出“好果子”来。(马太福音7:17)我们若不归附这个组织,唯一的选择便是依附撒但手下政治性的“兽”和人为宗教的世界帝国“大巴比伦”。(启示录13:1;17:5)没有任何献了身的基督徒会愿意这样行!——彼得后书2:22;约翰福音14:6。

20.(甲)为什么现今我们可以对‘照耀义人的亮光’比以前怀有更大的信心?(乙)一切选择“越照越明”的道路的人享有什么快乐的前途?

20 的确,‘亮光照耀义人。’(诗篇97:11)箴言4:18的话正在获得应验,因为“义人的路”好像日益明亮的光一般。如果有时需要作出若干调整,结果总是导致进一步的改善。这项精炼的过程并不是徒然的。既然基督现已作王统治,耶和华的百姓所享有的启迪有如“日出的晨光”一般。(撒母耳记下23:3,4;马太福音25:31)所有忠贞不二地与耶和华的显形交通途径——‘忠心而有见识的仆人’组织——共事的人的确是有福的!他们所作的乃是明智的选择,因为他们的道路会将他们带到在耶和华所创建的新规制里享永生的宝贵目标。——以赛亚书65:17,18;66:22。

[脚注]

a 这句话仅在以西结书中便出现了大约60次;此外也见于出埃及记6:7;申命记29:6;以赛亚书49:23;约珥书3:17及其他经文。

b 这被人称为“正”(命题),“反”(相反的命题)及“合”(将两者合并)的辩证法。

[第30页的附栏]

凭着研读和经验,耶和华的仆人现今以平衡的眼光看出:

洗雪耶和华的圣名比拯救人更为重要。

热心作见证和培养圣灵的果子同样重要。

基督徒对俗世权威的顺服是一种相对的顺服。

不论别人对他们怀有什么看法,他们持有传道员的光荣地位而真正代表耶和华。

[第27页的图解或图片]

(排版后的式样,见出版物)

迎风作“之”字形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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