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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开除的人保持平衡的观点守望台1975年 |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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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仆人,只要他仍然受小组分子所尊重,他的行动并不会使他失去他所持有的职位。当然,想返家的儿女若仍然继续耽于使他们招致开除处分的不道德行为,父亲若容许可以在灵性上染污家人的害群分子返回家里,他就显然没有好好照料家人的灵性福利了。这使人有理由怀疑他是否有资格在小组里担任任何负有责任的职位。——提摩太前书3:4,5,12。
21.谁有权决定与被开除而不住在家里的亲属作多大程度的交往?唯独在什么时候事情才牵涉到小组的长老?
21 至于被小组开除,但却不住在家里的家人(不是未成年的儿女),每个家庭必须自行决定他们会与这样的人作多大程度的交往。这不是小组的长老可以代他们决定的事。长老所关心的是,小组一旦将其中像“面酵”一般的不洁分子除去之后,小组即不再与这样的人作属灵的交往,以免让“面酵”。再次渗入小组里。因此一个被开除的人若前往探视儿女或孙儿,而他的家人容许他进入基督徒的家里,这并不是长老所关心的事。这样的人有权探视自己的亲属和儿孙。与此类似地,儿女若为了孝敬父母而前往探视被开除的父母,看看后者是否健康或有无任何需要,这项行动本身并不算是属灵的亲密交往。
22.除了未成年的儿女之外,为什么还有其他被开除的家人也可能被接回家里居住?这个决定必须由谁去作?
22 在有些事例上,被开除的父母因年老或体弱而需人照顾,儿女可能觉得最好将父母接回家里以便履行儿女的义务。此外,有些基督徒有儿女被小组开除,虽然儿女已经成年,父母却可能因为儿女有严重的健康难题,在意外事件中受伤或经济十分困难而决定将其接回家中居住。这些人道的决定必须由基督徒家庭自行去作;只要没有证据显示腐化的影响再次渗入小组里,长老就无需加以干预。
23.在什么情况之下基督徒有理由不让家人进入他们家里探访他们?
23 可是,一个被开除的人若利用亲属关系试图进行约翰二书7-11所描述的活动,他的基督徒亲属就有理由拒绝让他进入屋内;他们可以告诉这人因为他的探访志在鼓吹错误的信仰或行为,所以他并不受欢迎。——犹大书3,4;可参看申命记13:6-8。
24.若不牵涉到亲属的关系,小组的分子应该明智地让谁带头帮助被开除的人复元?
24 若不牵涉到亲属的关系,小组的分子最好体会到,在劝勉和帮助被开除的人复元方面,让身为羊群牧者的长老们负主要责任乃是明智之举。虽然在某种意义上说来,这些被开除的人像回头的浪子一般“相离还远,”他们却有想改过自新的表示。有时长老可能觉得某些人能够帮助被开除的人复元,也许由于他们在最初曾帮助被开除者认识圣经的真理。
平衡观点的裨益
25.(甲)什么可以帮助我们对被开除的人保持平衡的观点?(乙)小组怎样将一个人‘交给撒但,以便将肉体消灭,灵性得以保全’,正如哥林多前书5:5所说一般?
25 我们若谨守圣经的教训,不妄图贬低其中所说的话,也不擅自增添其意思,我们便可以对被开除的人保持平衡的看法。我们会将开除的理由谨记在心:为了使小组保持洁净,不受腐化影响所污染而得以继续蒙上帝嘉许。这种“面酵”会使“全团,”整个小组,均在灵性上“发起来。”因此借着将不肯悔改的犯过者逐出组外,交给撒但所控制的世界,小组在实际上有如将属肉体的犯罪影响自其中间消灭;这样的目的乃是要将小组的“灵,”小组最显著的展望、感觉和动机,保全下来。——哥林多前书5:5,《新世》。
26.(甲)平衡观点会使小组的分子将什么反映出来?这可以怎样对一些想重返组织的人具有十分有益和鼓励性的影响?(乙)长老可能觉得应该对小组地区里某些被开除的人怎样行?
26 同时,具有平衡的观点可以使我们不断和谐一致地将我们那又公义又慈悲的天父的神圣品质反映出来。被开除的人若衷心渴望重返上帝的组织,他们没有理由因为不知道他们的努力会受到怎样接待而踌躇。他们无需害怕会受到冷酷无情或漠不关心的拒绝。反之他们会看出他们的情形并非毫无希望,而且小组的长老会乐于向他们解释清楚他们需要怎样行才能在上帝百姓的组织里恢复蒙嘉许的地位而再次享有其中的一切裨益。长老若有充分理由相信小组地区里有些被开除的人不知道这种安排,他们可以通知这些人。
27.(甲)想在小组里恢复蒙嘉许的地位的人必须怎样行?(乙)为什么想重返组织的人应该受到感动表现这种品质而采取必需的步,使上帝在天上和地上的家庭均欢欣鼓舞?
27 诚然,若想在小组里恢复蒙嘉许的地位,被开除的人必须表现真正的谦卑才行。(以赛亚书57:15;雅各书4:8-10)但这是一件生死攸关的大事。再者,鉴于上帝向人表示善意和容忍的‘悦纳之时’仅剩下这么短的时间了,他们无疑不应该让自骄之心阻止他们归向天父,以求与他恢复良好关系及再次与他的属灵儿女或未来儿女的快乐大家庭作亲密的交往。(哥林多前书6:1,2)反之他们会深深感激上帝作了这么仁慈的安排去赦免他们的罪及帮助他们复元;他们可以清楚看出‘他的恩慈正引导他们悔改。’——罗马书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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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死去已久的动物尸骸中取得蜜吃守望台1975年 |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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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死去已久的动物尸骸中取得蜜吃
■ 圣经在士师记14:8,9叙述参孙从一只狮子的尸骸中取得蜜糖来吃;有些人对这段圣经记载表示怀疑。一只死去的狮子怎能变成一个蜂巢呢?澳洲墨尔钵《时代报》的一位读者提出这个问题,后来在该报的“自然学家日记”一栏中获得以下的答复。作者H.A.林赛说:
“我所能提出的唯一解释是,这件事看来的确是实情。巴勒斯坦在过去和现今均很缺乏中空的树干供野蜂作筑巢之所,结果野蜂遂利用石隙,岩洞和甚至地上的洞筑巢。
“这个地区气候十分干燥,尤其以夏天为然;任何外皮坚韧的动物尸骸若没有埋葬起来,不久便会成为一副有韧皮紧张于其中的骨骼。由于找不着更好的地点,野蜂会拣选骸骨的胸腔作为筑巢之处。
“这并非仅是理论,因为我能引述一个类似的事例。南澳洲的布波罗伟是一片广阔无树的平原,其上长满紫花苜蓿。这种植物在夏季甚宜于供野蜂制蜜。
“1927年我在紫花苜蓿之南的一个小山上漫步时见到一只在数月前死去的马的尸骸。当时它已成为一副蒙着干皮的骨骼。起初我以为有一群苍蝇在它左右飞翔,后来却发现它们原来是蜜蜂。结果我得以像参孙在三千多年前所为一般;我从筑于一个死去已久的动物尸骸中的蜂巢取得蜜来吃。”——1960年十一月廿一日,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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