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函
● 提多书3:5所论及的‘为我们带来生命的洗’是什么?——美国一读者问。
使徒保罗是指成为受膏基督徒的人而言,他写道:“但到了上帝我们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爱显现的时候,他便救了我们。并不是因我们自己所行的义,乃是照他的怜悯,借著[为我们带来生命]的洗和圣灵的更新。”——提多书3:4,5。
‘为我们带来生命的洗’同时可能被译成“重生的洗,”或“再生的洗。”所以,这种洗必定是一种引致重生或再生的洁净。约翰一书指出这种洁净是由什么带来的:“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论到耶稣基督,启示录1:5说:“他爱我们,用自己的血使我们脫离罪恶。”以弗所书2:1所说的话也证实这种除去罪孽的洁净带来一种新生:“你们死在过犯罪恶之中,他叫你们活过来。”——同时请参阅以弗所书2:4,5和歌罗西书2:13,14。
当然,借耶稣的血带来的洁净不仅限于受膏的基督徒。并非唯独他们才从上帝赐下爱子对人表现的仁慈和爱心得益。受了膏的使徒约翰写及耶稣基督说:“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翰一书2:1,2)与此一致地,启示录7:9,14描述有一“大群人”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净了。”因此根据耶稣的血,这“大群人”在耶和华上帝面前获得一个清洁的地位。但是,正如提多书第3章的上下文表明,这一“大群人”并不是那里所说经历‘带来生命的洗’的人。
提多书3:5将‘带来生命的洗’置于‘被圣灵更新’之前,这表示此种洗是在受圣灵所膏之前发生的。一个人若要被上帝收纳为属灵的儿子,他就必须被认为或宣告为义,那便是说,他必须获得上帝完美属人的儿子的身份。这乃是因为耶和华上帝是完美和圣洁的,他无法接纳任何不洁的人作他的儿子。可是根据耶稣所流出的血,他可以将有罪的人算为无罪。正如使徒保罗写道:“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使我脫离罪和死的律了。”——罗马书8:1,2,33。
由此可见耶和华上帝洁净或“洗”净与他产生父子关系的人。他将耶稣的赎价祭物的裨益应用在他们身上,用他儿子的血“洗”净他们。借著这种“洗”使他们被算为义,他们获得上帝完美属人的儿子的地位。这使他们处于‘借圣灵更新’的地位,成为上帝由灵所生的儿子。他们成为‘新的受造物。’——哥林多后书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