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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一生受死亡所支配吗?守望台1978年 |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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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在下葬前举行丧礼,则可适当地在葬后不久的一个方便时间举行纪念礼。这种纪念礼并不是为造益死者而作的,也不是出于惧怕死者而举行的。而是使死者的遗属和密友有机会在这段伤痛的时候获得安慰,因为克服悲伤和空虚的心情,是须要时间才行的。这件事实,同时表明基督徒没有理由要为死去的亲人,每年或每隔一周期举行纪念仪式。只有在纪念耶稣基督方面,圣经才授权我们这样行,因为他为人类舍命,使人从死亡的咒诅下获得解救。——路加福音22:19;哥林多前书11:24,25。
纵使我们不得不接纳死亡为人类目前所经历的现象,可是,我们不必对它怀有病态恐惧、或过度崇敬的看法。复活的希望可以保护我们免于过度的悲伤。“我们若信耶稣死而复活了,那已经在耶稣里睡了的人,上帝也必将他与耶稣一同带来,”借着一场复活。(帖撒罗尼迦前书4:13,14;启示录21:4)为了这缘故,基督徒的一生决不是受死亡所支配的。他们展望未来而怀具永生的希望。他们把生活专注于协助生者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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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行为”——包括些什么?守望台1978年 |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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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的“行为”——包括些什么?
“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雅各书2:26)门徒雅各用这些话,去鼓励信徒同工要用行为,用行动,去证明他们的信心。正当的基督徒行为是什么?
这些行为,决不是基督徒可以用来“赚得”永生奖赏的。第一世纪有些渴望得生的人,确曾认为遵守摩西律法就可得到永生。可是,基督的使徒保罗纠正了他们的思想。他在感示之下写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加拉太书2:16)不完美的人类,根本不能在遵守上帝律法方面十全十美,因此,这律法把他们暴露为罪人,配得死亡而非生命。圣经说:“借着律法。人对于罪才有充分的认识。”(罗马书3:20,《新译》)所以,单靠人本身的条件,决不能在上帝面前处于蒙嘉许的地位。要赢得这个地位,只能靠耶和华上帝所定的方式,那就是对耶稣基督怀具信心,因为他的牺牲使人的罪得赦。
相信耶稣基督则同时需要相信耶和华上帝。使徒保罗写道:“你若公开宣布‘你口中的道’,认耶稣为主,而且心里相信上帝已使他从死里复活,就必得救。”(罗马书10:9,《新世》)这种信心,比光是相信上帝存在更进一步。这种信心包括相信上帝在他的道圣经里所作的一切应许。希伯来书11:6说:“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因为到上帝面前来的人,必须信有上帝,且信他赏赐那寻求他的人。”
请留意,怀具这种信心牵涉到行动。人必须诚恳地寻求上帝,愿意符合他的行事方式和旨意。这种服从影响到生活的每一方面。圣经劝谕我们道:“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书10:31)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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