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追求平等吗?
若然便请留心看看你可以怎样和从哪里得到。
“明天的世界不会再属于上层阶级的国家或上层阶级了。”《基督教科学消息报》(The 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的总编辑戴维斯(Saville R. Davis)在该报1958年的正月三十日刊写道。“明天的世界会属于大众。只有过去才属于少数的特权份子。这是一场民主而非共产的革命。”他继续说:“这是自由的一种产品。但它的名字不是自由而是平等。”
若干年前俄国的一位地理学家和革命家克洛普金(Peter A. Kropotkin)也提及过一场类似的革命。他说他见到一个新的社会在文明的国家中发芽长成;这是一个“必须取旧社会而代之的新社会。一个平等的社会。”
平等的观念从最早的时期开始便已一直存在于人类的思想中。圣经给予平等的观念一个极有意义的体制。希伯来文圣经和希腊文圣经均明确地指出所有的人类都具有一对共同的始祖——亚当和夏娃。人类之具有共同的祖先亦可以从圣经中关于洪水的记载看出。挪亚和他的三个儿子是当时唯一的男性生还者。今日所有的人类都是他们的后裔,因此我们都由于挪亚的缘故彼此具有血统的关系。耶稣基督的教训和它们应用在我们生活上的方式,他所献出作赎价的生命和它对全人类的有效性均在在表现出人类在上帝面前的平等。
但是平等的主张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会在这个字的每一种意义上彼此平等。很显然地,人类从来没有在每一方面都平等过,现在亦非如此。圣经并不倡导“众生平等”的道理,也不支持万物均平等的理论。事实上圣经甚至没有倡导基督与上帝平等的教义,可是相信三位一体的人却以为他们是平等的。耶稣基督自己便曾说过:“我父是比我大的。”既然父大于子,他们自然不是平等的了。耶稣的使徒保罗曾论及基督说:“他虽然具有上帝的形像[即灵体],却丝毫没有想到以僭夺的手段使自己与上帝同等。”上帝所感示的这些经文无可置疑地证明基督绝不是与上帝平等的。——约翰福音14:28;腓立比书2:6,译自NW。
至于人与天使平等的观念,这不但为圣经所无,而且也荒谬无稽。诗篇的作者明白地说:上帝将人造成“比天使微小一点。”既然微小一点便不是与他们平等了。因此“众生平等”这个理论在事实上是毫无根据的。——诗篇8:4,5。
但是人类本身又如何呢?他们岂不是彼此平等的吗?圣经岂不是说上帝“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住在全地上”吗?(使徒行传17:26)不错,这节经文说我们有一个共同的起源,但它并没有说我们在每一方面都是平等的,而且事实上我们显然并非如此。人在体力,天资和能力方面均各不相同。如他们真的是绝对平等的话,那么运动会中的各种竞赛便变成毫无意义了,因为每个人的成绩都是相等的。于是我们在人中间将不会有好,更好和最好的区分。所有的医生,教师或政治的候选人都会被人视为具有同等的价值。但是事实上并非如此。你甚至粗略地观察一下,也可以看出人们在智力,道德和体力上均有颇大的差别。这并不是一种可憎的现象,反之这是可喜的。这乃是不断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供我们享受的多彩多姿的美的一部份。
所渴望的平等
如果变化和不同是如此可喜的话,人们为什么要追求平等呢?人类所追求的是哪一种平等呢?这是可求得的吗?
平等的观念起源于个人对于自己的价值的意识上。人们一向相信在上帝面前所有的人是平等的,而且上帝是不偏心的。(使徒行传10:34,35)由此产生了平等的观念而坚持人类的关系必须公平,即处于一个齐一的水平上。美国的新闻记者兼幽默家敦因(Finiey P. Dunne)曾说,“一个人和另一个人是一样的好,”他所表达的便是这个观念。
人类平等所根据的前提可以由罗莱(Rob Roy)所说的话反映出来。在罗莱这本小说中,奥士巴的史东(Frank Osbaldistone)对罗莱说:“在我未进一步说别的事情之前,我必须先知道你是谁。”“罗莱说:‘我是个人,我的意图是友善的。’一个人吗?”奥士巴的史东说,“这个描述太简略了。”罗莱答道:“就一个无法提出别的东西的人来说,这已经足够了。一个没有名字,没有朋友,没有金钱,没有国家的人至少仍然是一个人;倒过来说,一个什么都有的人也只不过是一个人而已。”不错,根据这个信念人要求与别人平等,因为事实上人总是人,不拘他的地位和身份如何,他只不过是个人而已。
人所追求的平等其实并不是体力和天资方面的平等而是和社会上的别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自由和机会。他想在职业,工作,信仰和思想方面有平等的机会。他想有同样的机会可以无畏地发言,持有自己的主张,选择自己的途径,发展自己的天才,养育儿女和诚实地积蓄财产。他亟想别人以平等相待。但是这种平等有可能在普世实现吗?
要求平等
种族和平等的问题乃是今日亚非两洲最大的争论之一。戴维斯说:“西方国家将这些黄色和褐色种族视为次等民族;这种耻辱在他们的思想上留下了一条很深的烙痕。他们将这种待遇恨之入骨。他们决心要求别人把他们当人一般尊重,别人若不肯自愿如此行,他们便不惜任何极端的手段强制达到他们的目的。”这种情形今日正在世上发生中。这些民族正在要求与别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其中有许多且已初次尝到了平等的滋味。
随着目前这种平等运动的发展,我们已见到不少独裁者被推翻,旧的帝国被倾覆,新的政府诞生建立和数以亿计的人民摆脱了殖民主义的枷锁。但是还有数以亿计的人民仍旧过着贱奴的生活。即使一般已替自己赢得所谓平等的人也没有享到他们所预期的好处。在有些地方由于平等带来了更大的责任,这种负担反而导致种种的统制和自由的剥夺与丧失。
自由与平等
这两个名词用在一起是十分适切的。每一个时代的改革家都运用这两个名词来唤起被奴役的民众们反抗现状的热情。但是平等与自由并不是垂手可得的。若是如此轻易的话,1776年美国矢誓致力于维护自由与平等的理想便算不了一件特出的事了。事实上美国的这项宣言并没有保证每一个美国人都可以享有平等。到现在还有些美国人在为争取平等而奋鬪。其实美国独立宣言的签署者虽然雄辩地宣称:“所有人类皆生来平等,他们皆受创造主赋与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例如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等,”他们的话并不能照足字面的意思去解释。因为宣言的签署者中大多数都是贵族;他们中间有些且拥有奴隶;其中有些则替奴隶制度辩护。他们无疑只是宣述当时一般人所了解的民主政治的理论而已。他们只是想强调人在上帝创造他时所持有的自然身份和别人加于他们身上的法律身份两者之间的差别而已。
其实全人类平等的理想在独立宣言签字之前或之后均未在世上实现过。诚然,许多被奴役的人已在社会上赢得了有限度的平等和有限度的自由,但这绝不是说全世界的人类都已平等了。只有在生活物资获得平等分配的地方才有真正的平等。但既然在现今的事物制度之下这是不可能的,所以想在今日追求物质平等的人实在无异缘木求鱼。
基督教所提供的平等
罗素(W.F. Russell)在所著的《自由与平等》一书中指出,即使在人类当中有和平和物质的繁荣,世上仍不会有自由或平等;因为他认为人类的思想受着“宿命论”的缚束。但他声称“基督教已解决了自由与平等的问题。有一个世界其中所有的人都是自由的;有一个世界其中所有的人都是弟兄而彼此平等。但它并不是这个世界——它乃是未来的生命。”
事实上罗素所说关于基督教的话只有一部分正确。基督教的确宣称将来会有一个公义的新世界,其中所有的人都能享有相对的自由与平等的权利与机会,但它并没有说人必须等到新世界完全建立才能享有基督救的益处。可是耶稣曾说:“他们不属世界,正如我不属世界一样。”(约翰福音17:16)基督徒的权利和自由并不是在旧的事物制度中,自古至今皆然。所以在旧事物制度中寻求自由与平等不但是愚蠢,而且实在是废时失事。基督徒的权利只有在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基督徒社会中才能得到。
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提出第一世纪受摩西律法管制的犹太人来讨论一下。在他们能够脱离律法的缚束之前,他们必须先舍弃他们的传统制度而接受基督教。自己是犹太人而一度受律法缚束的使徒保罗写道:“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基督释放了我们,叫我们得以自由。”事实上,上帝不但借着基督结束了律法,而且也结束了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的界限。在基督的教会里犹太人与外邦人是一律平等的。“并不分犹太人,希腊人,自主的,为奴的,或男或女,因为你们在基督耶稣里都成为一人了。”除此之外还能有更大的平等吗?——罗马书10:4;加拉太书5:1;3:26-28。
基督教也将一般被罪的律法所束缚的人释放。彼得宣称:基督“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他这样行乃是要“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虽然相信基督的权利是对全世界所有的人类公开的,但他们仍需归信基督才能领受他所赐的裨益。他们不能继续属于这个旧世界而同时期望得救,因为基督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彼得前书2:24;约翰福音3:16;罗马书7:21-25;启示录18:4,5。
在今日这二十世纪中,企图在基督的组织之外追求恒久的权利和自由仍然和第一世纪一样徒劳无功。唯一有自由和平等的地方便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基督教社会,即耶和华见证人的新世界社会。这个新世界社会已宣布对所有俗世的制度保持绝对的中立。它的见证人不参加旧世界的社会,政治,宗教或军事的活动。身为一个不属于旧世界的社会,他们已矢誓遵行上帝的旨意。在这个社会里是没有阶级分别,种族界限和国家歧见的。今日在这个社会里你可以预先尝到不久将为全世界人类所共享的权利与自由。这个旧世界已注定在哈米吉多顿大战中被上帝的王国所取代;在大战之后,“认识耶和华荣耀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届时所有的人都可以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平等的权利。——哈巴谷书2:14;但以理书2:44。
如果你想得到平等,上帝所赐的那种平等,你便有义务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将基督教通过它在新世界社会中的一大群崇拜者所提出的希望查考一下。为什么还要迟疑不决呢?你现在就可以享有平等了。而且还可以有永远活下去的奇妙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