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财之心何以深具破坏力
“贪财”之心何以具有这么大的毁坏力呢?首先,它可以削弱家庭分子间的亲情,它足以夺去人的快乐,使人不必要地节衣缩食或促使他埋没良心去陷害同胞。
美国人亨丽爱塔·克宁·格兰的事例正好说明贪财之心可以导致什么极端的行动。她在1916年去世时,留下约值95,000,000美元的财产。她仅在一间银行的存款已超过31,400,000美元。可是这个富有的妇人为了试图找一间免费诊所而拒绝给她儿子急需的医药治疗。由于耽搁的缘故,儿子的腿不得不切除。她以吃冷麦片为生,认为把它烧热是浪费金钱。最后,一场关于撇去乳的浮皮是否有益的激烈争辩使她中风而死。对这妇人而言,金钱的确成为一种毁灭的力量。
倘若亨丽爱塔·格兰获悉和听从圣经论及金钱的健全忠告,她便可以对别人大有造益而不致使自己和儿子过着如此悲惨的生活。圣经的劝告可以帮助许多人在现今避免因贪爱钱财而落人伤害自己的陷阱中。
为了促请人留意贪财之心所带来的悲惨后果,使徒保罗写道:“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爱钱财,就……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摩太前书6:10。
一旦人对金钱养成贪爱之心,金钱便会成为他的神。他的一切精神力量都用来赚更多金钱。从来没有赚够钱这回事。“贪爱银子的,”圣经说,“不因得银子知足;贪爱丰富的,也不因得利益知足。”(传道书5:10)既然如此,一个人可能甘愿做任何事去赚更多钱。他时常会把事奉上帝及为别人谋福利完全抛诸脑后。
例如贪财之心可以引起许多不忠实的行为,包括采用低劣的建筑材料,搀混杂质于食物和饮料中,斤两不足等类似的事情。人们没有考虑到粗劣的建筑材料可能使房屋不安全而导致严重的损害和伤亡,搀杂了的食物和饮料可能损害别人的健康,欺骗则可以带来很大痛苦,特别对贫穷的人来说。
有些人为求迅速发财而求助于赌博,他们愈赌得多,输的也愈多。可是他们依然相信终有一天他们会赢回一切所输的,而且会出人意外地发大财。因此本可以用来购买生活必需品的金钱遂输掉了,儿女也因为没有足够的金钱购买所需的食物和衣服而受到连累。
一个人可以怎样避免落人害人害己的贪财陷阱中呢?答案在于对物质东西保持平衡的观点。上帝的道圣经在这方面对人大有帮助。
虽然圣经鼓励人要勤奋工作,它却劝人不要试图积聚大量财富。圣经表明一个人工作不应单为自己的利益,使徒保罗敦促从前偷窃的人“总要劳力,亲手作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以弗所书4:28)对真正有需要的人主动地表现关怀可以保护我们不致成为以自我为中心的贪财者。
圣经也帮助人对物质的东西怀有切合实际的看法,认识到财富并没有永久的价值,资财可以失去,被人偷了或毁掉。虽然人们知道实情是这样,他们却依然以一种不顾生命无常的方式去处理经济事务。
试想想一些趋于极端,甘愿放弃能使自己生活较为舒适的事物以求致富的人。他们这样行的目的可能是要为儿女、孙儿和曾孙积财。当然,想留下一笔遗产给儿女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但父母必须小心不要走极端,以致不敢将任何钱花在自己身上。他们可能甚至需要问问自己,他们虽说是要为儿女留下丰富遗产,这种顾虑是否实际掩饰贪财之心——他们本身想发财的强烈欲望。
我们最好记得睿智的所罗门王论及致富的话,指出这可以是一种多么令人失望和挫折的努力。一旦灾祸临到,一切都可能迅速消逝。我们读到:“我见日光之下,有一宗大祸患,就是财主积存资财,反害自己。因遭祸患,这些资财就消灭。那人若生了儿子,手里也一无所有。”——传道书5:13,14。
不错,一个人辛勤工作,后来某些祸患——战争,长时期的旱灾、火灾、地震或风暴——却使他失去一切所有,这的确是可悲的事。如果他甚至不让自己享受劳碌的成果,他的一生无疑十分虚空徒然了。他若继续积财,但在失去财富以后才生下儿女,事情便更可悲了。
纵然一个人的财产并没有因某些祸患而失去,这仍然不意味到崇尚物质的生活方式是值得的。人一旦死去,世上所有的财富对他均毫无益处。圣经坦率地指出:“他怎样从母胎赤身而来,他必照样赤身而去。他所劳碌得来的,手中分毫不能带去。”(传道书5:15)因此,将一生完全用来追求物质财富是多么徒然!
此外,没有人知道在人死后,他的财产会有什么事发生。由于不劳而获,承受财产的人可能对遗产毫不体会以致不久便把它花光了。他们若善为管理,这也不能保证某些灾祸不会在最后使一切家财丧掉。因此,既然没有人真正从劳碌成果中得到任何乐趣,它又有何益处呢?
意识到人生的无常可以帮助人体会到追求财富是不能令人满足的。这可以抑制贪爱钱财的不正当欲望。这同时可以帮助人避免落入不必要地刻薄己身的陷阱里。他可以健全的方式享受劳碌的成果,使自己与别人都得益。这样他便可以逃避贪财之心所导致的损害。
“发怒的日子,资财无益。唯有公义能救人脱离死亡。”——箴言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