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所任命的传道员
“为此我们也不住的感谢上帝,因你们听见我们所传上帝的道,就领受了,不以为是人的道,乃以为是上帝的道,这道实在是上帝的,并且运行在你们信主的人心中。”——帖撒罗尼迦前书2:13。
1.基督教国任命牧师的仪式和耶稣的任命仪式怎样不同?
许多宗教组织,例如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各教派,都把任命他们的牧师和教士看作一件极为隆重的事。一间教堂的牧师必须先在神学院里研读几年,当他毕业之后,他便被认为是有资格进入牧师阶级了。于是他们为他举行一个隆重而堂皇的仪式。他们邀请许多要人到场主持或观礼。受任命的人遂由此被认为专一担任事奉和敬拜神明的圣职了。当牧师逐渐在他的宗教职位上从教士升到主教或大主教之际,他需要经过教会主持的更隆重堂皇的仪式。基督教国有许多牧师曾在富丽的大教堂里由极为铺张的仪式将祭司的职权授给他们。但是真正的基督教的创始者却是在受一个“身穿骆驼毛的衣服”和以“蝗虫野蜜”为食物的人将他浸入约但河的水中一次之后由来自天上的圣灵加以任命的。——马太福音3:4。
2,3.虽然耶稣没有进过神学院受训,什么表明他具备良好的资格从事传道工作?
2 两者在任命的仪式方面是多么不同!耶稣只需经过如此简单的一个仪式便成为耶和华所正式任命的传道员了。再者圣经并没有记载说耶稣曾进过任何学校受训成为传道员,虽然他在年青时无疑曾下过苦功研究上帝的道希伯来文圣经。显然他并没有在特别的学校里受过当时的宗教领袖文士和法利赛的教导。可是我们却在圣经里读到当耶稣十二岁时他曾为了他父的事务询问这些文士和法利赛人。历史家路加说有一次耶稣的父母在耶路撒冷渡完逾越节之后在返家的途中不见了他,“就在亲族和熟识的人中找他,既找不着,就回耶路撒冷去找他。过了三天,就遇见他在殿里,坐在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凡听见他的都稀奇他的聪明和应对。”——路加福音2:44-47。
3 当时这个年仅十二岁的少年对他的父母说:“[你们]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么?”可是耶稣仍然跟他的父母一同返家,而圣经的记载告诉我们说:“耶稣的智慧和身量,并上帝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路加福音2:49,52。
4,5.(甲)耶稣需要作什么决定的时间终于来到?他的天父怎样对耶稣所拣选的工作表示嘉许?(乙)耶稣所受的任命仪式是否带有炫耀性质的堂皇典礼?
4 可是,耶稣用全部时间为上帝服务的时间终于来到了,于是当他满了三十岁时,他到当时在约但河为人施浸的先知施洗约翰那里。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有人声喊着说,‘豫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这人便是施洗约翰。他将耶稣完全浸入水中,然后将他从水中扶起来。以这种方式耶稣象征他将自己呈献给上帝以遵行他的天父的旨意,而耶和华亦公开承认耶稣是他所悦纳的爱子。“耶稣受了洗,随即从水里上来,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上帝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马太福音3:3,16,17)。由此耶稣成为受膏者基督。他已受了上帝的任命,因此必须以一个正式受任命的传道员身分开始他那伟大的传道工作。“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路加福音3:23。
5 没有人能够说耶稣的任命仪式带有炫耀的性质。当时并没有很多祭司或教士在场,也没有宗教的游行。他自己并不是任何著名的神学院的毕业生。他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他自己也是个木匠,但他现在已经将传道工作当作天职了。
6.耶稣的门徒怎样成为上帝所任命的传道员?在当时成为基督徒的人当中有多少被任命从事传道工作?
6 耶稣所有的门徒都同样地以完全浸入水中的方式受过浸;在教导他们认识上帝的王国业已临近之后,耶稣将他们也派出去宣扬王国的信息,正如他自己所为一般。他们都受过良好的训练。他们对上帝的道和旨意知道得很清楚,并且按照耶稣吩咐他们的方式而生活。他们也没有进过神学院,但他们仍然是上帝所任命的传道员。后来耶和华上帝用他们将早期的基督徒组织成教会,他们并且任命监督去牧养上帝的羊群而不是作威作福地欺压他们。当时每个成为基督徒的人都同时成为一个传道员,因为耶和华将他们立为“基督的使者,就好像上帝借[他]们劝[人]一般。”——哥林多后书5:20。
7.耶稣的什么命令表明他的门徒都被任命从事传道工作?
7 耶稣从死里复活之后,他对聚集起来的门徒说:“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马太福音28:19,20)耶稣并没有吩咐使徒对真正跟从基督耶稣的人施行任何不同的仪式,反之他只吩咐他们为这些人施浸,正如他们自己所受过或正如耶稣所立下的榜样一般。因此人并不需要经过任何拘守形式的宗教虚礼才能成为上帝所任命的传道员。耶稣基督为我们立下了一个简单的模式。
8.其实上帝手下的传道员是谁任命的?浸礼和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8 当然,单凭在水中受浸并不能使人成为上帝所任命的传道员。受浸者必须先已经承认耶和华上帝为统治宇宙的主宰和承认基督耶稣是救主,并且承认自己是个罪人而需要基督的赎价,然后才能在上帝面前获致一个清白的地位,这样上帝才会将他任命为传道员。当人在水中受浸时,这件事其实具有很重大的意义,因为受浸者正借此公开宣布他将自己呈献出来作专一事奉敬拜耶和华之用。当然,他必须知道自己所做的是什么事,并且必须继续证明自己有资格担任这种崇高的工作。上帝接受了受浸的人之后便任命他们从事神圣的传道工作。
9,10.(甲)受任命是什么意思?(乙)耶稣怎样表明他所受的任命授权给他做什么工作?
9 受任命的意思便是被授予工作的职分或受到权威性的委派。耶稣曾受上帝权威性地委派他担任一件特别的工作,这便是上帝对他的旨意。耶稣曾在拿撒勒的会堂里将他的工作职分从以赛亚的书卷中宣读出来说:“‘[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因为他[膏了]我,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差遣我报告被掳的得释放,瞎眼的得看见,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报告上帝悦纳人的禧年。’于是把书卷起来交还执事,就坐下。会堂里的人都定睛看他。耶稣对他们说:‘今日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路加福音4:18-21。
10 圣经曾在以赛亚书61:1,2预言基督会从事这件工作,因此耶稣能够引证这节经文说他正在应验其中的预言。当耶稣在约但河受浸时,上帝正式任命和委派他担任这件工作。当时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所以现在他已蒙上帝授权从事上帝的工作了。现在他向人作一个公开宣布的时候已经来到了。耶稣无疑有这样行!
11.关于耶稣的工作,阅读基督教希腊文圣经告诉我们些什么?他有将从事这种工作的任命传给别人吗?传给谁?
11 所有读过希腊文圣经的人都知道耶稣在担任传道职分的三年半期间多么努力推行教人的工作。他们也知道使徒们所从事的工作,关于这种工作使徒保罗曾说:“因为人以心相信而成义,但以口作公开的宣布而得救。”(罗马书10:10,译自NW)今日的基督徒并无二致。耶稣将他所负的宣扬好消息,告诉被掳的人得释放,使盲者复明,宣告耶和华悦纳人的禧年的任务传给了忠心跟从他的基督徒。耶稣自己曾在橄榄山上对我们今日的人作过一个类似和非常积极的命令。他说:“这王国的好消息要传遍为人所居的大地,目的在对万民作一个见证,然后末日才来到。”(马太福音24:14,译自NW)但是使徒和耶稣所有的门徒都必须将宣扬好消息的工作视为一生的使命。
传道工作的范围
12.传道工作重要到什么地步?我们提出一些什么适时的问题?
12 在上帝或世俗政府之前作一个正式受任命的传道员并不是一件可以等闲视之的事。这件事牵涉到我们的一切言论,思想和行动;它需要我们真正遵守基督耶稣所订下的原则,不错,切实跟从他的脚踪而行。基督徒在上帝面前所受的这种任命究竟广泛到什么地步呢?一个传道员是否只在向人传讲好消息时才算是受任命呢?抑或这项任命,由于他献了身给耶和华上帝的缘故,是一项一日廿四小时的任命呢?一个人能够暂时忘记他所自认的天职而行事与平时迥异吗?抑或他必须经常保持传道员的“袍服”呢?圣经表明耶稣年青时是一个木匠,但他改变了他的职业。他本想早些改变职业的,但这并不是上帝的旨意。他必须先达到三十岁的年龄,在犹太的律法之下这乃是利未人正式成为祭司的年岁。于是当他受到上帝任命之后,他便将遵行天父的旨意放在心中的首位。当时天父的旨意是要他宣扬属天的王国已经近了。他的门徒也受到训练从事同样的工作或履行同样的天职。
13.从神学方面说来,天职是什么意思?谁必须跟从这样的途径?
13 从神学方面说来,“天职”这个名词的意思是:“被召在特别某种职位上或在某种生活情况下为神服务,特别指祭司的职位或宗教的生活;这种被召乃由个人的特长,自然的性好以及时常由对于受神所召的信念表达出来。人被召担任的职位或所过的生活状态,担任特别某一个教会职位的官方邀请,例如牧师之职。”耶稣无疑确曾“被召为神服务。”他曾被召担任一种特别的活动或事业。这时他的天职乃是“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马太福音6:33)因此所有成为基督耶稣的门徒的人都必须自此以这种方式过着基督徒的生活。耶稣的使徒必须这样行才能在上帝面前证明他们的天职的确是作一个受任命的传道员,虽然在俗世的政府面前他们被视为渔夫,税吏或制帐幕的工人。
14.(甲)在什么时候木匠,泥水匠,工程师或医生等职业会变成次要?(乙)为什么一个人受了任命之后永远不应中途退出?
14 在今日做一个献了身的基督徒并不是一件部分时间的工作,正如在当日绝不是一样。这是一件全部时间的天职。一个真正的基督徒并不是当他在星期日在教堂或祈祷会里时才做几小时的基督徒。一个真正献了身的人,一个在上帝面前受了任命的传道员,必须从他决定跟从基督耶稣的时候开始终生作一个基督徒。在世上一个人可能说他的职业是木匠,泥水匠,工程师或医生,并且说他是靠这种职业谋生的。但是当一个人将自己的生命呈献给耶和华上帝而受了浸之后,他所从事的俗世职业便变成次要了;他身为基督徒所担任的传道职分必须变成最重要的事,必须成为他的天职,因为他已被召为上帝服务了。耶稣曾说:“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所以一个基督徒最首要的工作,他最主要的事务,便是他被召所过的基督徒生活。这是必须的。他的天职必须是在耶和华上帝面前作一个受了任命的传道员。他可能放弃世俗的工作,但永远不能停止他被召对上帝所作的事奉。一个基督徒若停止做传道工作,他便失去了永生的希望。所以到底那一件事比较重要呢?
15.一个人所作的献身表明些什么?他对上帝的道怎样看法?
15 献身为耶和华服务和用浸礼象征这种献身的意思并不是加入地上某个宗教组织。这件事并不是如此细微的一个步骤。这是一个人在一生中所做的最大的一件事。他被浸入水中是对他所有的基督徒弟兄和其他世人所作的一个宣布,表明从今以后他已将自己呈献给上帝成为上帝手下的仆人和传道员了。这便是他的主要职业;从这时起上帝命人记载在圣经里的全部教训必须成为他的指南。他会像一个真正的基督徒一样遵照保罗的训示而行:“你们听见我们所传上帝的道,就领受了,不以为是人的道,乃以为是上帝的道,这道实在是上帝的,并且运行在你们信主的人心中。”——帖撒罗尼迦前书2:13。
16,17.(甲)当一个人接受了上帝的道时,这件事牵涉到一些什么问题?(乙)保罗怎样表明这点?
16 ‘你已经听见上帝的道而接受了,’对吗?那末这件事牵涉到一些什么问题呢?使徒保罗说这件事甚至和一个人的饮食也有关系。这也许听起来有点荒谬,但是让我们读一读他对哥林多人所写的话:“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上帝的教会你们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哥林多前书10:31-33)保罗所关心的是借着“吃或喝,或无论作什么”使别人得救。但是一个人的饮食和救人有什么关系呢?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八章和第十章解释得很清楚。
17 保罗知道基督徒必须“禁戒祭偶像的物”(使徒行传15:29);但是他对哥林多人解释说:“凡市上所卖的,你们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乎[耶和华]。’倘有一个不信的人请你们赴席,你们若愿意去,凡摆在你们面前的只管吃,不要为良心的缘故问什么话。若有人对你们说:‘这是献过祭的物,’就要为那告诉你们的人,并为良心的缘故不吃。我说的‘良心’不是你的,乃是他的。我这自由为什么被别人的良心论断呢?我若谢恩而吃,为什么因我谢恩的物被人毁谤呢?”(哥林多前书10:25-30)在市上出卖的肉可能是被人献给过偶像的,但是买的人怎会知道呢?他可能没有问过肉商那只畜牲,或他所买的那部分,是否曾被人献给偶像作祭物。因此保罗说,若有人请你吃饭,尽管吃他给你的食物好了。保罗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么,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没有别的神。”(哥林多前书8:4)但是若有一个和你一同进食的人说,“这是献过给神的东西,”那末你便应该为了这人的良心的缘故不吃。这是为了你自己的良心吗?不是的,乃是为了别人的良心。你可能因为吃的缘故使这人跌倒。
18,19.(甲)为什么保罗对他的弟兄的良心如此关怀?(乙)今日基督的门徒应该具有同样的关怀吗?为什么?
18 保罗指出基督徒的自由或知识不应该“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你若在感谢上帝之后吃曾经献给偶像的食物,你仍然可能毁了一个人。“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们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哥林多前书8:9,12,13)保罗所受的任命,他之被召为上帝服务,也将他怎样饮食的问题包括在内。这件事牵涉到他日常所做的每一件事。保罗所关心的是救人的生命。因此他说:“基督已经替他死,你不可因你的食物叫他败坏。……因为上帝的国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义,和平并圣灵中的喜乐。”“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无论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处,乃要求别人的益处。”——罗马书14:15,17;哥林多前书10:23,24。
19 今日基督徒能够对这问题采取不同的看法而容许他们的饮食使一个犹太人,希腊人或组里的一个弟兄跌倒吗?绝不能!我们所处的地位和保罗完全一样。他宁愿“凡事都叫众人喜欢,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哥林多前书10:33)你愿不愿和他一样呢?你若像保罗一样是个受上帝任命的传道员,你就会愿意这样行。
饮食,言论和工作
20.(甲)虽然食物问题可能不会在今日引起争论,什么问题却会?有些人提出什么论据为采用这种东西作辩护?(乙)可是我们在饮的习惯方面必须考虑些什么问题?
20 但是也许有人会说,这种事在今日根本不会发生了。今日一般人已不再将食物献给偶像了。但是你在饮的方面习惯又如何呢?今日世人饮得很多,而保罗曾指出我们对饮食的问题应该留意。世人所饮的有各种不同的饮料,但在有些人心中引起不安的乃是饮酒的问题。一个想饮酒的人可能辩称保罗曾吩咐提摩太为了胃病的缘故喝一点酒。另一个也许会说耶稣所行的第一个奇迹便是将水变成酒。另一个或者会说酒能使人的心欢喜。这些话都说得不错,而且在大部分的国家中法律均容许人饮酒,但是这样行是否对另一位弟兄有益呢?你喝这种饮料能够“造就”人吗?让我们不要只求自己的利益而应该顾念到别人的利益。
21,22.(甲)一个不检点的监督可能在弟兄面前立一个什么坏榜样?(乙)除了弟兄之外他还可能使谁跌倒?
21 假设有一个在上帝的百姓中担任小组监督的人,一个能够影响别人而受弟兄景仰的人,有一晚和朋友出外,结果因为在饮酒方面未能节制自己以致喝醉了。圣经很明确地指出醉酒者绝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国么?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都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哥林多前书6:9,10)即使你们中间有些人在未认识真理之前是这样,保罗说,你们已经被洗净了。所以为什么要再次染上这种恶习以致令你的弟兄跌倒呢?可能有位弟兄看见这个喝醉了酒的监督东倒西歪地在街上行走。这个旁观者对此深感震惊和不安,他因为见到自己的小组里一位受上帝任命的传道员竟对所接获的任命如何轻视以致变成一个醉汉而大为不悦。由此这种在饮酒方面的不小心遂变成了使上帝的组织中一位弟兄跌倒的绊脚石。
22 让我们跟着这个醉酒者再走一段路。当他行近他的家时,和他研读圣经的邻人也看见了他的醉态,于是他亦为此而跌倒了,因为他以前一向以为这个传道员真正过着基督徒的生活。这个邻人于是决定他不愿再和这个人研读圣经了;他对妻子说:“如果这便是圣经对他所发生的影响,那末无疑有一些比这个甚至对上帝也没有信心的醉汉更好的人可以让我们与其来往。既然这个团体里的领导分子之一,一个自称受上帝任命为传道员的人,竟喝醉了酒,我有什么理由改变我的生活方式而接受一种新的信仰呢?”
23.从那方面说来保罗在写给哥林多人和罗马人的信中所说的话非常适用于今日?
23 所以保罗所说的这句话是多么正确:“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上帝而行。”(哥林多前书10:31)喝醉酒可算是荣耀上帝吗?无疑基督徒绝不想使一个犹太人,希腊人,邻人,朋友,或他在上帝组织里的一个弟兄跌倒。每个受上帝任命的传道员必须关心的乃是帮助所有的人得救而进入上帝的新世界里。“所以我们务要追求和睦的事与彼此建立德行的事。不可因食物毁坏上帝的工程。凡物固然洁净,但有人因食物叫人跌倒,就是他的罪了。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罗马书14:19-21。
24,25.基督徒必须在其他什么方面也留意自己的脚步?
24 基督徒必须在其他的事上也留意自己的脚步。保罗在写给歌罗西人的信中提出这项真理说:“当用各种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的存在心里,用诗章,颂词,灵歌彼此教导,互助劝诫,心被恩感,歌颂上帝。无论作什么,或说话,或[工作],都要奉主耶稣的名借着他感谢父上帝。”——歌罗西书3:16,17。
25 保罗说你应该留意你的言论和工作,而这两件事无疑在我们每日的生活上占去很大部分的时间。我们到底怎样对人说话和怎样为雇主工作呢?基督徒所受的训练无疑在这两件事上也表现出来。
26.上帝所任命的传道员应该运用怎样的字汇?为什么有时控制我们的言论是一件难事?
26 我们口中所出的话是否洁净,合礼,尊重而对人有益呢?我们会高兴让上帝听见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吗?论到我们所说的话,雅各在他的信中写道:“泉源从一个眼里能发出甜苦两样的水么?……咸水里也不能发出甜水来。”关于身体里那个小小的器官,他说:“舌头就是火。……唯独舌头没有人能制伏,是不止息的恶物,满了害死人的毒气。我们用舌头颂赞那为主为父的[耶和华],又用舌头咒诅那照着上帝形象被造的人。颂赞和咒诅从一个口里出来,我的弟兄们,这是不应当的。”上帝所任命的传道员应该将口用来温和地教导劝勉别人。他绝不应该将口用来自夸或说谎诋毁真理。他的口应该时时赞美耶和华。“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种的义果。”——雅各书3:6-12,18。
27.上帝所任命的传道员能够拥有两种不同的字汇吗?在这方面保罗和彼得说些什么?
27 耶和华所任命的传道员绝不能具有双重人格和拥有两种不同的字汇,一种是清洁正直的,另一种是肮脏邪恶的。基督徒能够训练自己运用良好的语言将自己的思想清楚而有力地表达出来,基督徒不会在上帝百姓的小组中运用一种字汇。但在工作的地方却运用另一种残忍粗暴而下流的字汇。要记得保罗吩咐我们说:“无论作什么,或说话,……都要奉主耶稣的名借着他感谢父上帝。”彼得也用良好而清楚达意的话证实这点说:“因为经上说,‘人若爱生命,愿享美福,须要禁止舌头不出恶言,嘴唇不说诡诈的话;也要离恶行善,寻求和睦,一心追赶。因为[耶和华]的眼看顾义人,主的耳听他们的祈祷,唯有行恶的人[耶和华]向他们变脸。’”——彼得前书3:10-12。
28.(甲)上帝所任命的基督徒传道员对于自己所担任的世俗工作怀着怎样的看法?(乙)除了窃取别人的财务之外,什么行为也可算是偷盗?
28 现在我们来讨论到基督徒生活中的另一部分——工作。基督徒将很多时间花在某种劳动上,但是他怎样从事他的工作赚取他每日的生活所需呢?实际上所有的人都和他们的雇主订立了合约或协定。当一个雇主雇用一个人担任某件工作时,他同意付给工人相当的工资。受雇者绝不应该偷懒怠惰,敷衍塞责。他应该忠实可靠而为雇主认真工作。一个人若受雇作木工,规定一天做若干小时,而他获得若干工资作为他所花的这些时间的代价,那末他便应该在这段时间内勤力工作。雇主给他工资不是要他闲荡而是要他工作。一个基督徒若在一间由一个富人所开的商店里工作,他并无权因为雇主富有就偷窃店里的东西,他也无权欺骗顾客,向他们索取高于货物本身价值的价格而将差额归入自己的私囊。这乃是偷盗的行为。一个人若在工作上偷懒,他也可说是偷窃雇主的东西。既然工人期望雇主将工资付给他,为什么雇主不能期望他所付出的代价为他将工作完成呢?“无论作什么,……或[工作],都要奉主耶稣的名。”你有这样行吗?
29.在阿尼西母成为基督徒之后,使徒保罗对这个奴隶采取什么态度?
29 保罗并没有认为阿尼西母,腓利门的一个奴隶,应该逃避他对雇主的责任。当阿尼西母成为一个基督徒而保罗发现他是一个奴隶时,保罗便将他送回他的主人那里去。这个奴隶现在已经是一个基督徒了,但他仍然是属于腓利门的,虽然腓利门自己也是个基督徒。保罗在信上论及阿尼西母说:“[我]为我在捆锁中所生的儿子阿尼西母求你[腓利门];他从前与你没有益处,但如今与你我都有益处。我现在打发他亲自回你那里去,他是我心上的人。”虽然保罗发现弃主潜逃的阿尼西母对他很有帮助,保罗却要他回到他的主人那里,因为这样行是对的。按照法律阿尼西母仍然是属于他的主人的,所以保罗派他回去以便腓利门可以“永远得着他,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在我实在是如此,何况在你呢,这也不拘是按肉体说,是按主说。”(腓利门书10-12,15,16)圣经表明不论一个基督徒处于什么地位,不论他是个奴隶抑或自由的工人,他都应该勤力工作好像他是“奉主耶稣的名”而工作一般,并且“借着他感谢父上帝。”
30.因此基督徒必须怎样?
30 基督徒必须忠实。他们必须真诚。他们必须证明自己是上帝所任命的传道员,不但在他们向人传讲好消息时,并且也在他们所做的一切事上,以便所有种类的人都能得救。因此他们证明‘上帝的道正作用在信徒身上。’你有没有在饮食,谈话,工作,传道或其他所有的事上都表现基督徒的善工,凡事都为荣耀上帝而行以便帮助别人得救呢?你有‘寻找并追求和平’吗?基督徒都知道‘耶和华的眼看顾义人’,所以他的目光是集中在他所任命的传道员之上的。——彼得前书3: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