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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该怎样理解约翰福音5:28,29(和合)?经文说:“时候要到,凡在坟墓里的,都要听见他的声音,就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我们必须按照耶稣后来给约翰的启示来理解这番话。(请看启示录20:12,13,本书在88页引用过。)生前行善的和生前行恶的,都会“按照自己的行为个别受审判”。什么行为呢?如果说人会按照生前所做的事受审判,那就跟罗马书6:7抵触了,这节经文说:“人死了,就不用担负罪责。”再说,单单为了消灭某个人就把他复活也不合乎情理。因此,约翰福音5:28和29节的前部分指的是未来的复活,29节的后部分指的是,当复活的人进至身心完美,继而受审判,那时行善的就得生,作恶的就定罪。

  • 复活
    根据圣经而推理
    • 在地上复活的有哪些人?

      约翰福音5:28,29:“不要为这件事惊奇,因为时候要到,所有在纪念墓里的人都要听见[耶稣]的声音,就出来。”(这里译作“纪念墓”的希腊语词,不是“塔福斯”[指个别死人的坟墓]的复数,也不是“海地斯”[泛指死人的坟墓],而是“姆内米翁”[纪念;纪念墓]的与格复数。这个词强调对死者的惦念。人要是犯了无可宽恕的罪,死后就会在“欣嫩谷”[象征永远毁灭],不蒙上帝记念,因此不会复活。只有上帝记念的人才会复活,有希望享永生。(马太福音10:28;马可福音3:29;希伯来书10:26;玛拉基书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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