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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撒泻勒洞悉圣经(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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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赎罪日,大祭司要从以色列会众中拿两只公山羊羔来,为它们抽签,一签“归于耶和华”,另一签“归于阿撒泻勒”。大祭司献上一只公牛为自己和家人(无疑包括所有利未人)赎罪后,就把抽签“归于耶和华”的山羊献做赎罪祭。但抽签“归于阿撒泻勒”的山羊却“要活着摆在耶和华面前,为它行赎罪礼,然后放到旷野去归于阿撒泻勒”。(利16:5,7-10)“归于耶和华”的山羊被宰杀做赎罪祭之后,所流的血能为那只活着的山羊赎罪,因为活物的生命就在血里。(利17:11)这样,被杀的山羊的血(即它的生命)所具有的价值就转移到活着的山羊(“归于阿撒泻勒”的山羊)身上。虽然祭司没有把这只活着的山羊杀掉,活羊却具有生命的价值而能赎罪。这只活羊“摆在耶和华面前”,看来表示上帝承认赎罪的能力已转移到这只活羊身上了。以色列人有一个与此类似的安排,就是律法规定痊愈的麻风病人或消除了麻风灾病的房子需要采取的洁净程序。祭司要把一只活鸟蘸在被宰杀了的鸟的血里,然后把活鸟放走,让它把罪一并带走。(利14:1-8,49-53)
两只山羊都必须是健全无疵的,而且在这方面要尽可能相似。在抽签之前,两只山羊都同样有可能被选作“归于耶和华”的山羊。大祭司把“归于耶和华”的山羊献做祭牲之后,要用双手按在活着的山羊头上,承认以色列人的一切罪过,然后差一个“准备妥当的人”,把山羊放到旷野去。(利16:20-22)这样,“归于阿撒泻勒”的山羊以一种象征意义的方式,将人民在过去一年所犯的罪带走,消失在旷野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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