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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第49本书——以弗所书“圣经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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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罗在什么时候和什么环境之下写信给以弗所人?
试想想你正系身囹圄。你之所以下狱是因为你是个基督徒海外传道员;由于你热心传道,你正受到逼迫。如今你再不能周游探访各会众去鼓励他们了,你打算怎样做呢?你岂不可以写信给那些借你的传道工作而成为基督徒的人吗?可能他们正纳罕你的情况如何,同时需要鼓励吗?当然是这样!故此你开始写信。你现在所做的正是使徒保罗坐牢时所做的事。当时保罗正首次被囚于罗马,时间大约是公元59-61年。他已向凯撒上诉,现正在士兵看守之下等候审讯。虽然如此,他仍有自由从事某些活动。大概公元60或61年,保罗在罗马写成了这封“致以弗所人书”(《新世》),由阿尼西母陪同推基古一起送给以弗所人。——弗6:21;西4:7-9。
2,3.有什么决定性的证据证明保罗是执笔者,并且证明以弗所书是圣经的正典?
2 保罗在信的起首即已表明自己是执笔者,并且四次直接或间接提及自己“为主被囚”。(弗1:1;3:1,13;4:1;6:20)否认保罗是执笔者的论据均不能成立。一般学者认为写成于公元200年的切斯特·贝蒂纸莎草纸抄本第2号(P46)共有86页来自含有保罗书信的册式抄本,其中包括致以弗所人书,由此可见当时以弗所书已被收入保罗的书信之中。
3 早期的教会作家证实这封信是保罗写给以弗所人的。例如公元第二世纪的伊里奈乌斯引用以弗所书5:30如下:“正如蒙福的保罗在致以弗所人书中所说的一样,我们是他身上的肢体。”生于同一时代的亚历山大的克雷芒在报告中引述以弗所书5:21说:“因此他也在致以弗所人书中写道:当存敬畏上帝的心,彼此顺服。”奥利金在公元第三世纪上半叶的写作中则引用以弗所书1:4说:“但使徒也在致以弗所人书中用同样的措辞说:他在创世之前已拣选了我们。”a另一位早期基督教历史(约公元260-342年)权威优西比乌斯也把以弗所书列入圣经正典之中,而且大多数别的早期基督教作家都曾引证以弗所书而视之为上帝所感示的圣经的一部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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