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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2003年 |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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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强奸,是令人既痛苦又恐惧的事,没有遭遇过的人,永远不能了解事情会怎样毁人一生。这可怖的经历为受害人带来的感情创伤,也许在她余生中都不能愈合。a一个基督徒少女在几年前曾遭人强暴。她说:“那个晚上真的好可怕。事后我一直觉得很痛苦。个中的感受,实在无法形容。”强奸一词令人闻而生畏,难怪许多人连想也不愿意去想。想也罢,不想也罢,在这个邪恶的世界里,强奸的罪行无日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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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函守望台2003年 | 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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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就算不幸被制伏,遭到奸污,她竭力挣扎和呼救也不是枉然的,因为这证明她已尽力反抗那强暴她的人。(申命记22:26)她虽被人奸污,却不会失去自尊和清白的良心。她可以肯定自己在上帝眼中是洁净的。这段可怖的经历也许为她带来心灵上的创伤,但深知自己尽了一切能力反抗,这样她心里释然,创痛就能慢慢缓解。
要明白如何应用申命记22:23-27的原则,就得记住,这寥寥几节经文不可能概括所有情况。举个例,经文没有说如果被强暴的妇人是哑的,或因昏了过去、吓得不能动弹、嘴巴被人捂着被胶布封住,而不能高声呼叫,那又怎么样。不过,耶和华既能衡量一切因素,包括人的内心,他一定会体恤遇到上述情况的妇女,公正地作出判断,因为他“所行的尽都公正”。(申命记32:4)他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也清楚受害人作了多大的努力去反抗。所以,就算受害人不能尖叫,只要当时已经尽力反抗,她就可以把事情交在耶和华的手中。(诗篇55:22;彼得前书5:7)
虽然如此,有些受到强暴的基督徒妇女仍然感到内疚,自责感挥之不去。回想当初,她们觉得如果自己采取了某些行动,事情就不会发生。要是这样,她们可以向耶和华祷告求助,因为耶和华大有忠贞之爱。(出埃及记34:6;诗篇86:5)
有些基督徒妇女曾遭人企图强暴,有些甚至被奸污了。她们可以深信,耶和华十分了解她们内心的痛苦。圣经向她们保证说:“耶和华亲近心碎的人,拯救心灵伤痛的人。”(诗篇34:18)基督徒会众里的其他信徒也真心关怀她们,得着信徒好友的关心和扶持,她们就更能克服心灵上的创痛。(约伯记29:12;帖撒罗尼迦前书5:14)最后,受害者要是作出努力,思想保持积极,上帝就必赐她们“超越人所能理解的”平安。(腓立比书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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