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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台2004年 | 3月15日
    • 当时,摩西正带着妻儿前往埃及;摩西的妻子叫西坡拉,两个儿子叫革舜和以利以谢。其间,“在路上住宿的地方,耶和华遇见他,想要杀他。西坡拉就拿火石割下儿子的包皮,丢在那位的脚上,说:‘你是我的血新郎。’于是上帝放过他。当时西坡拉说‘血新郎’,是因为割礼而说的”。(出埃及记4:20,24-26)这段经文的意思相当含糊。虽然我们无法完全确定经文的含意,但其他经文却提供了一些线索。

  • 读者来函
    守望台2004年 | 3月15日
    • 西坡拉救子心切,马上割下儿子的包皮,丢在“那位”的脚上。“那位”是谁呢?既然耶和华授权天使处决西坡拉那未受割礼的儿子,“那位”自然就是天使。西坡拉把儿子的包皮丢在天使的脚上,好让他知道儿子已符合律法的要求。

      西坡拉说:“你是我的血新郎。”这句话的确耐人寻味。西坡拉想表示什么呢?西坡拉遵守耶和华的约,替儿子行了割礼,借此承认自己跟耶和华立了约。后来,耶和华跟以色列人定立律法的约;在这个约里,耶和华把自己比作丈夫,把以色列人比作妻子。(耶利米书31:32)这样看来,西坡拉称呼天使所代表的耶和华为“血新郎”,是表示她愿意服从割礼的约,承认耶和华上帝是“丈夫”,自己是“妻子”。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西坡拉当机立断,采取行动符合上帝的要求,她儿子才得保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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