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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效法上帝的慈悲守望台1991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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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处理严重的罪过,耶稣在马太福音18:15-17提出什么劝告?
2 圣经向我们显示上帝对各事的想法。例如若有人得罪我们,我们应该怎样做,我们可以看看上帝的想法如何。耶稣告诉后来成为基督徒监督的使徒们,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这里所指的错不是仅指个人的冒犯,而是指严重的罪,例如欺骗或毁谤。耶稣说,如果这个步骤不能解决事端,又如果有见证人的话,受冒犯的人就应该带见证人同去,证明对方的确有错。这个步骤是最后一着吗?不然。“[犯过者]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马太福音18:15-17。
3.耶稣说不肯悔改的犯过者就“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3 使徒是犹太人,因此明白待犯过者“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是什么意思。犹太人避免与列国的人交往,并且鄙视做罗马税吏的犹太人。a(约翰福音4:9;使徒行传10:28)故此,耶稣其实告诉门徒,如果会众摒弃犯过者,他们就要停止和他交往。然而,这项训示和耶稣不时与税吏来往一事怎能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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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效法上帝的慈悲守望台1991年 | 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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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税吏特别受巴勒斯坦的犹太人所鄙视,理由有好几个:(1)他们为占据以色列土地的外国势力收集金钱,因此间接支持这项暴行;(2)众所周知他们无所不为,时常牺牲同胞自肥;(3)他们的工作要他们经常和外邦人接触,所以在礼仪上不洁。新约和拉比文学都透露人蔑视税吏。……根据后者,人甚至憎恨税吏的家人。”——《国际标准圣经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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