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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圣经的第57本书——腓利门书
    “圣经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 1.腓利门书有些什么特色?

      今日的基督徒对保罗所写的这封富于机巧和爱心的书信深感兴趣。腓利门书不仅是“外邦人的使徒”所写的最短的一封信,而且在整本圣经中,只有约翰二、三书比腓利门书的篇幅更短。此外,这是保罗惟一的“私人”信件,意即不是正式写给一群会众或一位监督,而是写给一位私人朋友的,目的是要与这位基督徒弟兄讨论一个特别的难题。这位弟兄显然就是富有的腓利门。他住在小亚细亚中部弗吕家的歌罗西城。——罗11:13。

      2.腓利门书的写作目的和背景如何?

      2 保罗把写这封信的目的清楚透露出来:保罗在罗马首次被囚时(公元59-61年)有很大的自由向人传讲上帝的王国。听他传道的人当中有一位名叫阿尼西母,是从保罗的朋友腓利门家中私自潜逃的奴隶。后来,阿尼西母成为基督徒,而保罗经阿尼西母同意,决定把他送回腓利门处。就在这时,保罗写信给以弗所和歌罗西的会众。在这两封信中,他提出有关如何适当地处理基督徒主仆关系的良好训示。(弗6:5-9;西3:22-4:1)然而,除此之外保罗更另行致信给腓利门,亲自代阿尼西母向腓利门提出请求。这封信是保罗亲笔写的——对保罗来说,这是颇不寻常的事。(门19)这种个人笔触使他的请求更为有力。

      3.腓利门书大约于何时执笔?它是怎样送出的?

      3 这封信很可能在公元60-61年写成,看来当时保罗在罗马从事传道工作已有相当时日,因此已令一些人归信基督。此外,鉴于他在第22节表示希望从狱中获释,我们可以认为这封信是保罗入狱后过了一段时间才写的。看来这三封信——写给腓利门的信,以及致以弗所和歌罗西会众的信——都是由推基古和阿尼西母送出的。——弗6:21,22;西4:7-9。

      4.腓利门书的执笔者和真确性怎样获得证实?

      4 腓利门书第一节就表明保罗是该书的执笔者,因为这节经文提及保罗的名字。奥利金和德尔图良都承认这点。a此外,写成于公元第二世纪的穆拉托里残片将这本书列在保罗的其他书信中。这点也足以证明它的真确性。

      腓利门书的内容

      5.(甲)这封信以什么问候和称赞开始?(乙)关于阿尼西母,保罗告诉腓利门一些什么事?

      5 阿尼西母被遣回主人那里,但“乃是高过奴仆”(第1-25节)。保罗向腓利门、“妹子”亚腓亚、“与我们同当兵”的亚基布以及在腓利门家里的会众问安。他称赞腓利门(名字含有“富于爱心”的意思),因为他向主耶稣和众圣徒表现爱心和信心。有关腓利门富于爱心的报告令保罗感觉十分欣慰。保罗以年长者和囚犯的身分非常率直坦诚地说话,表达他对“儿子”阿尼西母的关注。保罗是在捆锁中成为阿尼西母的“父亲”的。阿尼西母(名字含有“有利”的意思)从前对腓利门没有用处,但是现在却对他和保罗都大有用处。——第2,10节。

      6.保罗建议腓利门如何对待阿尼西母?他怎样机巧地与腓利门推理?

      6 使徒保罗本来有意将阿尼西母留下来在狱中伺候自己,但却不愿未得腓利门同意便如此行。因此,他把阿尼西母送回去,“[他]不再是奴仆,乃是高过奴仆,是亲爱的兄弟。”保罗请求腓利门仁慈地接待阿尼西母,如同接待保罗一样。若阿尼西母曾亏欠了腓利门什么东西,就都归在保罗的帐上好了,因为正如保罗告诉腓利门说:“连你自己也是亏欠于我。”(第16,19节)保罗希望自己能早日获得释放,以便前往探望腓利门。最后,他以问候结束了这封信。

      何以有益

      7.在有关阿尼西母的事上,保罗如何忠于他奉召作使徒的崇高职分?

      7 正如这封信表明,保罗所传讲的并非一种“社会福音”,试图推翻当时存在的事物制度及其风俗习惯,例如奴隶制度。他甚至没有私自解放做奴隶的基督徒;相反,他把潜逃的奴隶阿尼西母从超过1400公里外的罗马遣回他在歌罗西的主人腓利门那里。因此,保罗忠于他作使徒的崇高职分,始终如一地紧守他的神圣任务,那便是,“传讲上帝的国,教导有关主耶稣基督的事”。——徒28:31,《新译》;门8,9。

      8.腓利门书表明我们能够将基督教的什么原则实际应用出来?

      8 保罗给腓利门的信显示出存在于第一世纪基督徒当中的爱心与团结。我们从中获悉早期的基督徒以“弟兄”“姊妹”互称。(门2,20,《新译》)此外,这封信也向今日的基督徒表明怎样把基督教的原则实际应用在基督徒弟兄当中。我们从保罗本人见到他如何流露爱弟兄的心,尊重各种世俗关系及别人的财产,表现有效的机巧和可嘉的谦卑精神。保罗虽是基督徒会众的领导监督之一,却没有以他所拥有的权威强迫腓利门宽恕阿尼西母;相反,他根据基督徒的爱心及个人的友谊向腓利门提出恳求。今日的监督们无疑可以从保罗对待腓利门的机巧方式得益。

      9.借着接受保罗的请求,腓利门立下什么令今日基督徒深感兴趣的优良先例?

      9 保罗显然期望腓利门接受他的请求。腓利门若同意这样行,便是将耶稣在马太福音6:14和保罗在以弗所书4:32的训示实际应用出来了。同样,今日的基督徒也理应表现仁慈,乐于宽恕冒犯他的弟兄。如果腓利门能够原谅一个为他所拥有,而且可以合法地随意虐待的奴隶,今日的基督徒无疑更应该能够原谅一个冒犯他的弟兄——一件容易得多的事。

      10.给腓利门的信怎样将耶和华的灵的作用显明出来?

      10 在这封给腓利门的信中,耶和华的灵所发挥的作用十分显著。保罗以如此完善的方式处理一个非常棘手的难题,由此将圣灵的作用表露无遗。保罗所表现的体恤、温厚感情、对基督徒弟兄的信任,在在都显示出耶和华的灵的作用。由此可见这封给腓利门的信,像圣经的其余部分一样,的确倡导基督教的原则,促进基督徒的团结,也显扬“圣徒”之间所充满的爱心与信心。这些“圣徒”都一致寄望于上帝的王国,并且在行为上将耶和华的慈爱反映出来。——第5节。

  • 圣经的第58本书——希伯来书
    “圣经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 圣经的第58本书——希伯来书

      执笔者:保罗

      写作地方:罗马

      成书时间:约公元61年

      1.保罗写信给希伯来人跟他所接获的什么委派一致?

      保罗最常以“外邦人”的使徒的称号为人所知,但他的服事职务仅以非犹太人为对象吗?绝不然!在保罗受浸接获工作委派之前不久,主耶稣对亚拿尼亚说:“他[保罗]是我所拣选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并以色列人面前宣扬我的名。”(徒9:15;加2:8,9)希伯来书的写作正好和保罗奉派向以色列人宣扬耶稣的名一事相符。

      2.我们可以怎样驳倒否认保罗是希伯来书执笔者的各项论据?

      2 可是,有些批评家却怀疑保罗是否希伯来书的执笔者。其中一个反对理由是信中没有出现过保罗的名字。但其实这并不碍事,因为其他许多属于圣经正典的写作也没有道出执笔者的名字,而执笔者是谁往往是由内在证据所断定的。此外,有些人觉得由于保罗的名字已成了犹太地区中犹太人所憎恨的对象,所以他在写信给该地的希伯来籍基督徒时也许故意略去自己的名字。(徒21:28)虽然这封信和保罗的其他书信风格有异,这并非否定他是执笔者的确据。不论对象是异教徒、犹太人抑或基督徒,保罗向他们讲话时总是有能力“向什么样的人就作什么样的人”。在这封信里,保罗根据犹太人的观点与犹太人推理,而他所运用的论点是他们能够充分理解和体会的。——林前9:22。

      3.有什么内在证据一方面支持保罗是希伯来书的执笔者,同时也表明这封信主要是为犹太人写的?

      3 这本书的内在证据全都支持保罗是执笔者的主张。执笔者当时身在意大利,并且正与提摩太在一起;这些事实正好和保罗的经历吻合。(来13:23,24)再者,虽然这封信是以希伯来人的会众为对象,特别要说服他们,其中的教义却是保罗一贯所提倡的。论到希伯来书,克拉克的《圣经评注》,第6册,第681页说:“这封信自然是写给犹太人的,全封信的结构都证明这点。这信若是写给外邦人的,能了解其中论据的就恐怕万中无一了,因为他们不熟悉犹太制度,但这封信的执笔者却处处假设读者熟悉这些事物。”这有助于说明何以希伯来书和保罗的其他书信比较起来风格有异。

      4.有什么进一步的证据表明保罗是希伯来书的执笔者?

      4 大约在1930年发现的切斯特·贝蒂纸莎草纸抄本第2号(P46)进一步证明保罗是执笔者。这份纸莎草纸抄本仅在保罗死后一百五十年左右便写成了。论到这份抄本,赫赫有名的英国校勘学家凯尼恩爵士说:“值得注意的是,希伯来书放在紧接罗马书之后的位置(这几乎是史无前例的),由此表明在这份手抄本写成的早期日子,根本没有人怀疑这封书信的执笔者是保罗。”a论到同一个问题,麦克林托克与斯特朗的《百科全书》直截了当地说:“所有实质的证据,不论是外在的抑或内在的,都支持这封书信的原作者非保罗莫属。”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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