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5:7 聖經新世界譯本 7 「『但他如果沒有能力獻羊,就要為自己犯的罪,用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做抵罪祭獻給耶和華,一隻獻做贖罪祭,一隻獻做全燒祭+。 利未記 12:8 聖經新世界譯本 8 她如果買不起一隻綿羊,就要獻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做全燒祭,一隻做贖罪祭。祭司要為她贖罪,她就會潔淨。』」 路加福音 2:24 聖經新世界譯本 24 他們還獻上祭物,就是耶和華*的法典所說的「一對斑鳩或兩隻雛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