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什麼可以解釋他們的所作所為?
有人行善,也有人行惡。人是善惡混和的。人有時符合標準,有時有所虧缺。人是又苦又樂的矛盾體。原因何在?什麼使他們變成這樣?究竟什麼可以解釋人的所作所為?以下一系列關於「人」的文章尋求這些問題的答案。
為什麼這個男子有一天進入房間槍殺他的妻子和四個兒女?為什麼另一個男子卻勞碌半生去照顧家庭?
一個人以一生時間去為人類服務,另一人卻以犯罪和暴力為生。有人慷慨地救濟苦難;有人積聚財富,造成別人的痛苦與貧困。有人施捨給窮人,也有人看不起窮人的貧苦。有些人以建造和創作為樂。有些人心存報復,作無意識的搗亂。為什麼不同的人會採取不同的行動呢?
此外,為什麼同一個人有時是這麼仁愛和慈悲,有時是這麼殘忍?他也許運用知識和能力去造福人類,轉過來又用同樣的知識去製造炸彈,把婦孺炸成粉碎。有些人在後來感到良心不安,有些人卻無動於中。為什麼會有這種內心衝突、靈肉交戰而自相矛盾的狀態存在呢?是遺傳所致?是環境使然?是內心欲求的不滿推使人作惡?倘若欲求獲得滿足便會使人願意行善嗎?
使徒保羅寫出這種內心衝突說:「因為我所作的,我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沒有去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所以我願意行的善,我沒有去行;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倒去作了。按著我裡面的人來說,我是喜歡上帝的律。但我發覺肢體中另有一個律,和我心中的律爭戰。」——羅馬書7:15,19,22,23,《新譯》。
耶穌的同母弟雅各描述人的內心矛盾說:「沒有人能夠制服舌頭。它是喋喋不休的惡物,充滿了致命的毒素。我們用它來稱頌[耶和華]我們的主和天父,又用它來咒詛『照上帝形像』被造的人。同一張嘴竟然又稱頌主,又咒詛人;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該的。」——雅各書3:8-10,《新譯》。
請留意「照上帝形像」被造的說法。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它便是解答『什麼可以解釋人的所作所為?』這個問題的關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