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一個投機份子嗎?
你曉得利用機會嗎?抑或你是一個投機份子呢?乍看起來,兩者之間似乎無甚差別。但是你若細心觀察一下,便會發見一個是好的,一個則是壞的;事實上,壞到受上帝的譴責的程度。
利用機會是正當的;我們知道「機會」這字的意思,根據一本字典的定義是「適合於某一種活動或行動的環境,時間和地點的湊合。」例如,論到我們可以利用每個機會事奉上帝,聖經說:「所以要仔細地留意,你們怎樣地行;不要做無智慧的,卻要做有智慧的,要爭取時間,因為這些日子是邪惡的。」(以弗所書5:15,16,《新修》)是的,甚至從其他的事務方面借取時間,爭取機會事奉上帝也是對的。
在基督徒小組裡,藉著追求更大的職分,例如作監督等,而利用機會事奉上帝也是可嘉的:「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份,就是羨慕善工。」(提摩太後書3:1)保羅甚至忠告作奴僕的基督徒說:「你是作奴僕蒙召的麼?別在意了;但你若能得自主,還是利用著機會好。」(哥林多前書7:21,《新修》)從這些例子可見利用機會與公義的原則並沒有衝突,所以我們要抓住機會。
它與投機主義多麼不同!投機主義的定義是:「利用時機或環境的技巧,政策或手段,特別是很少顧及原則或最終結果的手段。」
故此,一個投機份子是自私的。他不顧念上帝或別人,常常只顧有益於自己的事,甚至犧牲他人也在所不計。一個投機份子不會想到他所利用的機會是否與公義的原則有所抵觸。
世上投機的人有很多。這便是為什麼不忠實的交易,說謊,欺騙和不道德在世界各處如此普遍的緣故。世上的政府時常簽訂和平條約,可是卻往往不顧原則地去侵略和劫奪鄰邦的領土,而且不顧被征服者所遭遇的後果由此撕毀了所訂的條約!最近發生了一件政府投機的悲慘例證。美國政府拒絕承認它與印第安辛尼加族人所訂的一項關於特居地區的條約。當局想築一座堤壩,而其中的水將會淹沒這塊特居地區使印第安人無家可歸並喪失去一切財產和祖先的遺業。這條保障他們利益的條約是在1794年由華盛頓總統簽訂的。通常條約均具有法律力量的支持,可是這一次甚至連最高法院也不願維護印第安人這個條約的權益。由於商業性和政治性的投機主義,幾十年來印第安人的條約一直被人視為失效。
雖然你可能不會有機會去破壞一項國家的條約,但是在日常的生活中,你卻有很多場合可以表現出你是否一個投機份子。例如,你若被邀到某一家人的家裡吃便飯,後來又有人在同一天晚上要請你到一家昂貴的餐廳吃飯,飯後再到戲院觀劇,你會取消前者的約會嗎?你若這樣做的話,你便是一個投機份子了,因為你並不是因為患病不適,意外的事,或一些類似的情形而改變約會,而是因你希望得到「更豐厚」的款待。
當你繳納所得稅時,你會扣起一些款額以求減少你實際上應納的稅額嗎?在偏僻的地方,當你以為沒有人在看守著的時候你會不顧停車的或紅燈信號而駕車駛過嗎?購物時,你會在沒人發覺的時候竊取了貨品而不付錢嗎?你會只為自己私人的利益而諂媚某個有權勢的人物嗎?你若這樣行便是一個投機份子。
或許你會認為作這些事並沒有什麼不對,尤其是『既然每個人都這樣做,』但你卻必須賞識那些堅守公義原則立場而不肯這樣做的人。他們知道這等投機份子是上帝所厭惡的。正如詩篇119:158說:「我看見奸惡的人,就甚憎惡,因為他們不遵守[上帝]的話。」
可是,這是否說所有食言失約的人都是投機份子呢?那倒不一定。如果一個人答應別人一齊去搶劫銀行,但後來因受良心的責備而食言不幹,我們便很難說他是一個投機份子。他所破壞的原先諾言乃是錯誤的。他的反悔乃是為了遵守公義的原則而不是蔑視原則。
這條原則也適用在一個曾應允配偶接納他的宗教,或答應讓他的兒女受某種宗教養育,可是後來卻認識了純真宗教的人身上。他改變了以前的宗教而皈依純真的宗教,並開始以他新信仰教導子女。這樣行可說是投機主義嗎?當然不,因為這樣做乃是為了真理,為了上帝的公義律法的緣故。事實上,他若不把握機會加入純真的宗教,他便不會為上帝所喜悅。繼續逗留在一種偽宗教裡是錯誤的。放棄它不只是正確的決定而且是上帝的命令,縱使會破壞以前的諾言也必須這樣行。
利用正當的機會事奉上帝和服務人群。在誠實,忠誠,公平的交易,和體貼他人等公義的原則上建立一個健全的品格。像詩篇的作者一樣說:「你公義的典章,我曾起誓遵守。我必按誓而行。」(詩篇119:106)我們要跟從耶穌基督的榜樣,他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不要作一個投機份子!——馬太福音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