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以法律認可的謀殺作威脅
1966年八月八日,一個二十二歲的基督徒卡桑利斯被希臘雅典的軍事法庭判處死刑。他是一個嚴重的罪犯或是一個殺人犯嗎?兩者都不是,在希臘政府的眼中看來,他的「罪狀」是他由於懷有強烈的宗教信念而拒絕從軍。這項判決在卡桑利斯已經由於他拒絕服兵役而被監禁了兩年之後才臨於他身上!
耶和華見證人由於決然拒絕服軍役而被希臘法庭判處死刑,這並不是第一次。大約在六個月之前,另一個死刑的判決臨到佐治·盧素普落斯身上。可是,經過一次覆審之後,他被減判為七年的有期徒刑,現在他還在獄中。
世界各地有許多個人、組織和政府官員均對希臘的行動大感震驚。一個聲稱是民主政治發源地的國家竟以法律認可的謀殺去威脅愛好和平的公民,這是多麼令人吃驚!
在這件事上希臘正教的宗教領袖罪責更重。他們極力慫恿政府壓制耶和華見證人。當希臘正教的大主教克賴索斯托摩斯被人詢問他對於卡桑利斯被判死刑一事的意見時,他將這件事實表明得很清楚。這個大主教說:「希臘正教把這些異端分子視作第一號敵人。」這個大主教且表明希臘正教的教會如何企圖利用國家作為她的工具,說:「我們已經屢次請求當局干涉,檢舉或逮捕他們當中從事改宗活動的份子。」
例子之一發生於1963年,正如《紐約時報》在1966年的八月十七日刊宣佈說:「希臘政府在希臘正教組織所施的重大壓力之下逼於把耶和華見證人已獲得在雅典舉行國際大會的批准在大會舉行之前十天取消。」當時有一千五百個大會代表已經抵達雅典或在赴雅典的途中。
關於卡桑利斯被判死刑一事,克賴索斯托摩斯大主教說:「教會不希望干預國家的決定,那便是說,軍事的公平。」他竟認為希臘政府因一個人將服從上帝的律法置於一生中的首位而把他處死是一件公平的事!
在公元第一世紀利用世俗政府逼害異己的是誰呢?是耶穌或他的門徒嗎?絕不是!耶穌的仇敵,當時的宗教領袖,才利用羅馬政府逼害耶穌和早期的基督徒!當羅馬總督問他們他應該怎樣處置耶穌時,狂熱的祭司們喊道:「把他釘[死]!」——馬太福音27:20-23
今日希臘的正教教會領袖和他們多麼相似!他們像耶穌的日子偽善的宗教家一樣想殺害一些謹守上帝旨意的無辜的人。這些希臘的牧師像耶穌的日子那些祭司一樣利用國家去執行他們的奸計。
但是不要以為宇宙全能的上帝看不見這件事。到他所定的時候,他會要那些逼害無辜的人交帳。聖經的預言宣告肯確到好像事情已發生了一樣,上帝要「討流[他]僕人血的罪。」(啟示錄19:2)他報仇的日子不久便會在這個事物制度結束的時候來臨;屆時上帝會將逼害他僕人的宗教組織徹底消滅。——啟示錄8:8。
由於這項死刑的判決引起了各界的不平,英國國會有幾個議員致電向希臘國王,提出抗議,有些組織在世界各地的希臘大使館門前舉行示威。在荷蘭甚至有人用石頭投擲希臘大使館的窗戶。但是耶和華見證人並沒有參加這種暴行,他們也沒有在紐約和其他地方舉行示威遊行。
可是,希臘的新聞界卻在這件事上誣陷耶和華見證人。雅典的《自由世界報》登出一個大標題說:「耶和華見證人以石頭投擲我們在荷蘭阿姆斯特丹的領事館。」但是該項報導卻接著說:「昨晚有不知名的分子用石頭投擲當地的希臘領事館。」這份報紙承認當時投石的人是不知名的。充滿偏見的編輯卻在替這篇報導作標題時斷言用石頭投擲大使館的人是耶和華見證人;但是阿姆斯特丹的警察局強調地聲明投石的並不是耶和華見證人而是一群稱為「The Provos」的人。
卡桑利斯的死刑使希臘政府的聲譽進一步受到損毀。英國曼徹斯特的《衛報》在八月十六日表明這點說:「希臘把拒絕參軍的反戰者處死,這不是第一次……這種苛酷的判決——由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一個會員國的軍事法庭所判處——實在令人震驚。我們與希臘結盟是為了共同抵抗外來的侵略以維護理想的自由。自由在古雅典的習俗中被奉為神聖,但是在今日的希臘自由有時卻看來很缺乏。如果希臘政府和軍事當局對良心的要求如此矇然不覺,以致贊成執行這項極刑,希臘無疑會像葡萄牙一樣受到人道主義者的反對,而在西方的盟國中陷於孤立。這項判決,可能像上次一樣被減為……監禁。但是,雖然沒有那麼苛酷,這對於一個自由的社會仍然不是一種有利的宣傳。」
八月三十日,希臘軍事法庭覆審這宗案件而將被告減判為四年半的有期徒刑。這是什麼意思呢?卡桑利斯不僅會在獄中被禁幾年的時間,並且在獲釋之後他會再次經歷同一的痛苦經驗!你可以盡一份力去糾正這種不公嗎?可以。
你可以寫一封抗議的信給以下任何一個希臘政府官員:King Constantine,Royal Palace,Athens,Greece;Premier Stefanos Stefanopoulos,Athens,Greece,與及在你國內的希臘大使館或領事館。我們鼓勵你現在就這樣行。這樣你可以參加抗議希臘政府繼續以法律認可的謀殺威脅無辜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