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當羅馬士兵用矛刺基督的肋旁時,耶穌已死去嗎?——象牙海岸W.H.君問。
是的,約翰福音19:31-37的記載清楚表明耶穌在兵士刺他之前已死去了。
根據摩西的律法,一個被處死的犯人不會終夜被掛在行刑柱上,反之他該在同一日被埋葬起來,以免因不尊重上帝的律法而將土地沾污了。(申命記21:22,23)耶穌和他兩旁的犯人若在柱上繼續活著(那時已是午後很晏的時候),他們便會留在柱上直至日落安息日開始的時候了。為了防止這樣的情形發生,猶太人要求將他們三人的腳骨打斷。
一個法國研究家伯利漢博士曾在《醫學世界新聞》1966年十月二十一日刊論及這件事的原因;說:「打斷柱上犯人的腳骨、使他無法撐起自己去呼吸。……猶太人要求將三人的腳骨打斷,然後取他們下來。兵士於是打斷那兩個賊的腳骨。但是當來到耶穌那裡時,兵士看見耶穌已死去了。」至於為什麼唯獨耶穌死了,費利漢博士提出兩個可能的理由:(1)那兩個賊可能被綁而不是被釘在柱上。(2)基督因在被釘之前受苦待而體力非常虛弱。
耶穌若仍然活著,兵士亦會打斷他的腳骨。但是我們讀到:「只是來到耶穌那裡,[兵士]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唯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約翰福音19:33,34。
雖然約翰的記載相當清楚,我們讀到馬太福音27:49,50卻可能發生一個問題。那裡說:「其餘的人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救他不來。』另一個人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國語聖經》不含有這句話。)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印成楷書的那句話就是問題所在;它可能使人以為耶穌在被刺時還活著。
許多聖經譯本,包括法文和英文的《耶路撒冷聖經》,德文的Elberfelder和Aschaffenburger,西班牙文的Moderna, Valera和Na’car-Colunga,均不含有這句話。有些譯本則用括號括著這句話或附有說明的腳註。例如在《新世界譯本》初版有一個腳註解釋這句話包含在某些重要的抄本裡,例如《西乃》抄本和《梵蒂岡》1209號,但是在其他的抄本則不見有。許多學者認為有一個抄寫員錯誤地把約翰福音19:34的話搬到馬太福音27:49。
《新世界譯本》的《希臘文聖經》部分主要是以斯葛和賀特的總經為根據的。這本頗受重視的總經在馬太福音27:49含有這句話,但是用雙括號括著。在註解中,它解釋這句話「很有可能是由文士所加插的。」關於馬太福音27:49在將來可能我們會有更多抄本的證據。
無論如何,約翰福音19:31-37很清楚地表明耶穌在被刺時已經死了。因此我們必須根據這種了解去看馬太福音的記載。馬太並沒有明確地說耶穌在什麼時候肋旁被刺;他只是指出這件事是耶穌被釘時所發生的事之一而已。但是約翰的記載卻清楚地指出時間的因素。有鑑於此,我們必須根據約翰所寫的話去了解馬太的記載。這樣便沒有任何真正的矛盾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