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嬰孩之口」
我們是可以幫助年青人對耶和華和他的公義律法養成深刻體會的。迦納的一個見證人有一個八歲大的兒子到樹林裡替母親採摘棕樹子,到午飯的時候,一個男子將他用棍打死的蝙蝠煮了一鍋湯,到吃飯的時候,這孩子拒絕進食。那人問他為什麼,他回答說:「你沒有用正當的方式殺蝙蝠!牠是有血的。」這人說:「不要緊!吃吧,你只是個孩子,你父親不在這裡看見你吃。」但這孩子回答說:「不!這不是為了我父親而是為了耶和華;我敬畏上帝,所以不願觸犯他禁人吃血的公義律法。」這人大感驚異,以致他也失去了胃口。後來他將這件事告訴孩子的父親,並且評論說:「我的確可以看出你們和你們的兒女都真正是耶和華的敬拜者。」——1969年耶和華見證人年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