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暴亂
據估計約有18,000至20,000人死於利巴嫩在過去十四個月來的內戰中。「基於宗教的理由而就地處決及綁架已成為家常便飯,」享利·鄧拿在紐約時報發表的一篇特別報導透露。但是,這位記者說他「[在利巴嫩]遇見勇敢、良善、有節氣及體貼的人正像他在任何其他地方所見到的一樣多。」既然如此,何以當地有這般大規模的暴亂發生呢?
通訊員鄧拿說:「根據有資格的人士對利巴嫩人的性格所作的分析,宗教在這個比較貧窮的國家中無力制止暴亂。這個國家處於亞拉伯與西方世界的夾縫中,卻不屬任何一方,結果遂成為另一項衝突的戰場——消逝中的傳統價值觀念與強烈的現代物質主義之間的衝突。」
一般宗教均未能以激發對屬靈事物體會及能制止人採取暴亂手段的教訓來諄諄教誨人。無疑,在利巴嫩及其他地方,名義上的基督徒並沒有做到這點。然而,在這個飽受戰火摧殘的國家及世界各地,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卻十分重視屬靈的事物,他們所採取的行徑使他們得以『積財於天』。——馬太福音6:19-21。
再者,耶和華見證人絕不參加暴亂,因他們依從聖經的勸諭「追求與眾人和睦」。(希伯來書12:14)他們已『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而不再學習戰事』。(以賽亞書2:3,4)的確,純真的宗教能激發人對屬靈價值的體會及制止信徒採取暴亂的行動。——哥林多後書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