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血——一項生物學的「罪」
查理P.比利博士是美國最著名的剖心外科醫生之一,他在紐約市聖巴拿巴斯醫臨任職。由於用病人大腿的組織去重造一個心瓣,他於1971年夏天獲美國醫學協會頒贈一面金牌。
在接受《儆醒!》雜誌編輯部一位記者的訪問時,比利博士作了以下的有趣評論:
「血液是一種液體器官,當來自別人的血被輸入體內時,這牽涉到很多生物的排斥難題,這些難題結果使心臟及其他器官的移植無法獲得真正成功。
「既然血液的細胞通常在六十天內死去,而所含的液體甚至『轉換』得更快,因此輸血是一種暫時或短促的液體器官移植。無疑由於這緣故,當器官移植尚被認為在實驗階段之際,輸血已普遍為人接納。
「可是,我們仍然認為施行輸血在某種程度上是一項生物學的『罪』。在一般的手術中,僅驗一次血之後染上肝炎的危險大過百分之五,而這數字是可以確定的。至於多次輸血,這數字亦相應地增加。由輸血所產生的排斥損害及腎臟損害,雖然較一般器官移植為少,命仍未能完全消除,無論血液怎樣小心『配合』也不能。還有其他的危險,包括傳染疾病,例如梅毒、瘧疾及某些血液的寄生物等,這些東西並不能完全由我們現代各種保存的方法所預防。」
「由於這些原因與及其他和我們的難題有關的原因,我們在聖巴拿巴斯進行剖心及精心的外科手術時盡量減少運用血液的替換。藉著使用極度小心的止血技術和運用血漿的擴充劑,我們差不多總可以『帶引』一個合作的病人不用憑著獻血而完成這些手術。」
可順帶一提的是,比利博士發現耶和華見證人的病人對這些外科治療方法反應十分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