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你家的主人?
在今日,這並不是一個無病呻吟的問題。據多倫多《明星報》報導,一位大學教授曾在一間大學的專題講座上論及「兒女與父母所擔當的角色」時說:「在北美洲,支配和操縱父母生活的攬權兒童在數目上有驚人的增加。」
你的家又如何呢?請留意這位教授並沒有說父母想造成這個局面或他們承認兒女支配一切。但如果是兒女支配和操縱父母的生活,那麼,誰是這個家的主人呢?
例如,兒女有時會藉著尖聲喊叫或大發脾氣來達到願望。不,或者他們不是每次都得償所願。但是若達到願望的次數達到某一程度,兒女就會繼續這樣行了。有些家庭的兒女對父母操有實際的否決權,他們甚至支配父母的時間表,使父母在什麼時候來和在什麼時候去。
你的家庭可能不是這樣,但是這種風氣的流行已逼使每一個家庭不得不三思這個問題。首先,這個難題為什麼會產生?你在家中會怎樣克服和防止這個難題的產生,和會有什麼結果?
兒女的專橫是怎樣養成的
什麼會導至一個兒童試圖成為一家之「主」呢?一個基本原因就是,無論是兒或女,他們都是不完美的,正如成年人一樣。聖經在箴言22:15論及這點說:「愚蒙迷住孩童的心。」除了這種不完美的傾向之外還有以下的幾個因素及影響:
使兒女變成「一家之主」的第一步就是父母試圖用賄賂手段去使兒女聽話。例如,「如果你乖我就買糖給你吃。」父母這樣做並沒有使兒女感到這是父母愛他和對他慷慨的表現。反之,這種行賄方式會使兒女看出父母是在討好他們,將他們放在一個可以控制父母的位置上。但是很可惜,許多父母看不到這一點。
許多兒童就是這樣學會了怎樣藉著敲詐去控制父母。有一個孩子說:「我故意使媽媽時時想到我有變壞的可能,這樣我才能夠想什麼便有什麼。」不錯,他控制了他的母親。對此,可能有人會說:「這個孩子豈不是在學好嗎?」不。剛相反,這個孩子補充說:「當然我要時時搗蛋,藉此使媽媽相信她所付出的代價並沒有白花。」那麼誰是真正的當權者呢?
另一個因素是兒童會受環境的影響。他可能見到別的兒童怎樣吩咐父母做這樣做那樣,所以,他亦嘗試這樣做。但是,你若是父母,當你一看見兒女在行為上有這種傾向時,就要立即警惕,採取堅定而仁愛的立場,藉著這樣做,你可以幫助兒女看出他並不是主人。
在愛爾蘭的阿爾斯特,許多兒童組織成擲石幫,在學校和附近地區勢力頗大。這種風氣很容易傳到家中,他們亦想在家中掌權。關於愛爾蘭的兒童,最近有一個報導說:
「有些父母似乎對自己的兒女頗害怕。一位母親膝下有一個十一歲大的兒子,說:『他比一個大人更強壯有力。所以,我要和他去見腦科醫生。他使我害怕。』」
此外,另一個使兒童試圖在家中作王的因素就是他弄不清楚父母當中究竟誰是一家之主,因為他常常見到父母尖聲爭辯。當父親大聲呼喝說他是一家之主時,他又聽見母親頑強尖刻地反唇相譏。父母若如此,兒女會何去何從呢?有一個可能便是:利用父母的不和將他們放在自己掌上而坐收漁人之利。這樣,兒童便或多或少地成為家中的主人了。
怎麼辦?
不錯,使兒童成為一家之主的因素和影響很多,但無論是什麼原因,結果總是壞的。這樣兒童自己也得不到快樂,反而會感到痛苦而影響到他的正當發育。
以色列的一個報告說:「在家中專橫的兒童顯然擔心自己在家庭以外會遭受更嚴厲的現實……他們怕在自己真正有需要時,會求助無門。」
那末應當怎麼辦呢?答案在那裡呢?答案並不是一個新學說,也不是兒童心理學的一項最近發展。基本上說,它就是在許多年以前記錄在聖經中的勸告。但問題是在怎樣將聖經的勸告應用出來。
創造主的一部分訓示是,將兒童當作以父親為首領的家庭安排中的一部分看待。作父親的並不是暴君或嚴格的老闆,反之他是妻子和兒女的一位有愛心和體貼心的家主。(歌羅西書3:18-21)顯然,作父親的如果想兒女看出和尊重這項安排,他必須負起做父親的責任。作母親的亦要時刻表明她對這項安排的尊重和合作。
那麼,我們可以從什麼地方看出父母合作致力於這項安排的價值呢?答案是可以從他們對這項安排的忽視所招致的惡果體會出來。有一本稱為《父母與兒女之間》的書說,一個家如果有一位逃避責任的父親,母親便成為這個家的「重大問題的至高上訴法庭」了。
在這樣的一個家庭裡,丈夫似乎要規避家主的責任。他公開說,他的妻子就是『老闆』。當兒女問他如何去處理一件事時,他的反應通常是『問媽媽吧』。在這樣的家庭中長大的兒女是不會對男人有多大的賞識和尊敬的。男孩和女孩都會用媽媽的眼光去看爸爸:「他是一個可愛但卻不成熟的大孩子。他是一個性情良善的糊塗人。」
但是與此截然不同地,上帝的道向作父親的人提出勸告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不錯,作父親的是一家之主。他在養育兒女方面需要負指揮和造就兒女成人的責任。你的家是這個樣子嗎?
聖經亦表明,作母親的在家庭中的貢獻也十分重要。一個尊重丈夫的首領地位的妻子會和丈夫協調一致地教導兒女。箴言14:1說:「智慧婦人建立家室,愚妄婦人親手拆毀。」——可參閱箴言1:8;利未記19:3。
這是不是意味到兒童沒有個人發展或個人表現的餘地呢?絕不是。作父親的可以給兒女若干責任和自主,但同時使他知道自己並不是一家之主。作母親的不是要問兒女「今朝要食什麼早餐」?而是告訴他們「今朝要食粉、麵、飯,這三樣可任擇其一」。這樣可以給他們以有限度的自主和選擇,但同時亦使他們知道自己不是一家之主。
一個重要份子
要使兒女知道自己不是一家之主是需要管教的。有些父母反對這樣做。你也可以確知有許多兒童會反對父母的管教。但是請留意聽聽兒童心理學家衛士納怎樣說:
「兒童需要管教才能使他們成為有教養的人。他們甚至希望得到管教。父母若是堅定而且公平的話,兒童就會十分願意接受管教。但是父母雙方對於所作的管教必須完全協調一致才行。不然的話,當兒童一旦偵察到有不協調存在時,這種不協調便會立即成為一個沉默的邀請,教兒童去忤逆了。」
當然,這種見解只不過是上帝對父母所作的最好訓示的回聲而已。他在箴言29:15給做父母的教訓是:「杖打和責備能增加智慧,放縱兒子使母親羞愧」。
無可否認,有許多家庭讓兒童成為一家之主。他們支配和控制父母。但是這樣的家庭並不快樂。父母固然如此,兒女也並不快樂。他們的前途也不會有快樂。上帝的道聖經清楚表明,只有仁愛的父親與賢德的妻子合作,協力執行首領的職權,這樣家庭才能得到最大的成功和快樂。這個安排無疑為我們預備了安全的環境和堅定的指導,使兒童有最佳的發展而長大成為平衡而又成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