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孩子慷慨大方嗎?
「把它給我!那是我的!」你對這些話耳熟能詳嗎?當你吩咐孩子將東西與人分享時,他們是否說出這樣的話?這是很可能的,倘若幼童表現自私心和佔有慾的話。
當孩子發展和表現這些不良傾向時,父母為此憂慮是自然的事。但父母們可以怎樣行以阻止這種傾向呢?有什麼方法教導孩子變成樂善好施、慷慨大方?
慷慨是學習得來的
新生的嬰兒認為自己的欲望和需要是最重要的事。他絕不領會到父母寢不安蓆以期使他保持飽暖、乾潔和給予他所想得的照顧。當然,孩子稍長便會留意到別人。但要他養成慷慨大方和其他可取的品質,便非加以教導不可。
孩子能吸收這類教訓的年齡各異。有些孩童一到學齡便可以與人作伴和需要友誼。然而,有些同等年齡的孩子卻未能在這方面適應。他們仍然保持幼兒時期的癖性。這類兒童比較難於教導,尤以獨子為然。
在大家庭中,許多兒童獲悉他們個人的需要和欲求並非最重要的事。他們從小就學會自然而然地和兄弟姊妹及家人分享食物、衣服和其他東西。這些兒童通常長成為富於適應性和平衡、成熟的人。
你的孩子又如何?他們為人慷慨抑或自私、好施抑或佔有慾強、大方抑或吝嗇?你上次對他們作客觀的觀察是在什麼時候?你也許會問,「我可以怎樣趁他們仍幼小、易教的時候加以觀察呢?」一個簡單的方法是留意他們和別的兒童玩耍的時候。有自私傾向的孩子往往對玩具的佔有慾很強,其他孩子甚至碰一下他的玩具也不許。可是,他卻想玩別人的玩具,所願不償時甚至大發脾氣。相反地,慷慨的孩子則樂意和別人分享東西。有些甚至熱心地這樣行。他們留意到環境較差的兒童的需要,無需父母敦促便樂於與人分享東西。
頗有趣地,有人留意到這類兒童通常是來自父母立下好施榜樣的家庭。他在家裡也受到別人的愛護。因此,他的安全感並不倚賴他所擁有的物質東西。他深知自己受父母所愛,並且意識到他在慈愛的家庭安排之內十分安全。你的孩子是這樣的嗎?
父母可以怎樣行
幫助孩子成為慷慨大方的重要因素之一是父母不斷的鼓勵。請考慮一下在這方面十分成功的一位四子之母。她在孩子開始懂事的時候就與孩子一起坐下談論。母親慈愛地幫助每個孩子體會到包括兄弟姊妹的家庭安排乃是來自上帝的寶貴恩賜,他們在長成中需要互相照顧。年長的要幫助較後出生的年幼者。她向孩子指出週遭兒童的不仁和強暴態度,並表明她自己的孩子與其他的孩子有什麼不同之處。孩子若稍有偏差,她便耐心地加以提醒。這位青年母親在可能範圍內讓孩子解決自己的難題。她說:「我不信同胞的嫉妒是自然的事。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兄弟姊妹要永遠互相爭吵。我曾努力在家庭中根絕這類行動,方法是給予每個孩子以他或她所需的愛與關注。」這並不是易事,但卻有很好的結果。這種方法果然奏效,因為這個家庭以兄弟姊妹間沒有爭吵為人所知。
另一對有多個孩子(其中一名是智力遲鈍兒童)的夫婦也在仁愛、慷慨的氣氛中教養孩子而獲致成功。與同類家庭中常見的情形剛相反,這家的遲鈍孩子受到鼓勵以慷慨對待兄弟姊妹。家人並沒有將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他也沒有被別人忽視或感到自卑。這個孩子天性仁愛,甚至關懷到他未曾認識的兒童,使認識他的人感到非常親切。他的母親說他們夫婦期望兒女彼此相愛,當兒女表現愛心時,他們並不表示驚異,以致要給他們獎賞或甚至賄賂;反之,這對父母在兒女彼此不以仁愛態度相待時才表示驚異。這種態度使父母不須對兒女作冗長的訓示或叱責便可加以『潛移默化』。
你以這樣的方式對待孩子嗎?抑或你僅是以為你在他們身上所觀察到的自私表現只是成長的過程而已,他們長大後即自然會消除?有太多的父母作這樣的想法,但到他們發覺兒女的自私有加以糾正的必要時,自私心已經根深蒂固而無法改變了。
當父母初次留意到兒女有這種惡劣傾向時,他們可以立刻設法將其革除。母親尤其需要在這方面作出努力,因為母親與兒女相處的時間較父親為多。可是父母的意見必須一致,然後兒女才感到安全。沒有什麼東西比父母互不相愛更能助長孩子的憂慮和佔有慾。幼童若感到父母不和,他無疑會愈來愈依靠物質東西;他感覺物質會給他安全和可以依靠。同時,孩子在性格和待人接物方面會變成內向。
有時父母感覺失望,因為無論他們怎樣行均不能獲得良好結果,或至少看來是如此。可是,父母所作的努力是會使兒女留下印象的。例如,在回憶童年時,一位男子想起他八歲時所遭遇的事情,說:「我記得那時曾儲錢要買心愛的棒棒糖。我打算單獨出外坐在樹下,獨自將糖果吃個精光。可是,我一買了糖果就遇見母親,當然,她吩咐我分一點給兄弟姊妹。我記得當時對這個吩咐大吃一驚,因為我兄弟姊妹的數目多過我的糖果。起初他們裝成好像要吃光我所有的糖果似的,使我擔心了一會兒,但後來他們卻把大部份糖果還給我。但此後當我購買東西時,我便會念及他們。」
他也記得一場爭吵,他和幼弟爭論誰應吃較大的一塊餡餅。他的父親立了一個律則去解決這個爭執。從此以後,由一人切餅,另一人作優先選擇。結果如何?他們各人均盡力把餅切得大小均勻。可是,不久他們便變得愈少爭執而愈多表現慷慨的精神了。
獨子
由於獨子沒有兄弟姊妹與之共處和分享東西,他很容易變成貪婪及以自我為中心。若不加以遏止,這種自私傾向便會在成年生活上表現出來。此類兒童可能變成喜歡佔有最佳座位和揀飲擇食的人。
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獨子呢?一位擔心的母親對她那日益自私的兒子採取一種被人認為激烈的對付方法。既然口頭教訓無效,她遂執行另一計劃。她和她的母親(三人住在一起)決定使兒子明白他在衣食住等事上要倚靠她們到什麼程度。每次他取用她們的東西時。母親和外祖母均提醒他說這件東西並不是他的。不久他便體會到「他的」東西其實只是她們的賜予。東西是她們的,他僅是獲准使用而已。在短時間內,幼童似乎已領悟到這個要點。他不待敦促便開始與她們更多分享『他的』東西。這種精神彌漫到他日益擴大的朋友圈子中。母親在觀察兒子遊戲時,留意到兒子雖然起先有點勉強,後來則逐漸養成和遊伴分享東西的新態度。過了不久,慷慨大方遂成為他性格的一部份,尤其是他知道這是母親、外祖母和別人所喜悅的。所有兒童豈不都渴望受人鍾愛和接納嗎?當然是的,獨子也不例外。
正確態度十分重要
不用說,作父母的決不想兒女養成自私心。可是,看來奇怪,父母有時會助長兒女的自私。父母的態度可能培養兒女的貪慾。有些父母希望兒女擁有父母在長成時所得不到的一切東西。他們若在少年時辛苦工作,便希望兒女過安樂的生活。你會聽過這樣的表示嗎?這種想法在表面上似乎是無害的。但看深一層卻顯示這樣的想法有嚴重的缺點。具備這種態度的父母沒有體會到,以一般而論,他們在早年生活所經歷的辛苦工作、犧牲和缺乏享受乃是幫助他們自立和成熟的因素。不讓兒女遭遇至少一部份這樣的經驗可能阻礙他們養成類似的美好品質。
毫無疑問,父母若任令兒女要風得風、要雨得雨,他們長成後便會以為人人都應該以同樣方式對待他們。孩子在所花的金錢上若漫無節制,他們就可能永不感到自己有賺錢的必要。他們也不願對人施與。父母若為兒女作一切事,兒女便會缺乏進取的精神。反之,他們會期望別人為他們負起責任。孩子在幼年時從父母獲得訓練和管教對他們有極大的影響。你同意這點嗎?
以為擁有物質東西就幸福的父母不啻教導兒女追求剛相反的結果——不幸福和挫折。這樣的父母傳給兒女一項多麼可悲的遺產!
在另一方面,慈愛的父母希望兒女長成為自立、可靠、仁愛、高尚的男子和女子。父母在達成這樣的目標方面擔當十分重要的角色。通常,孩子所做的是兩件事之一:他們容許去做的事,或受教去做的事。他們若是受到慈愛、親切和體貼的管教,便不會變成自私及寵壞。孩子若沒有受到這種管教,就往往會變成以自我為中心和自私自利。
孩子長大時通常會成為他們從父母所受(或缺乏)的訓練、管教和愛護的產品。他們若長成為賢智人,父母會因此受到『讚揚』。否則,父母必須痛苦地受到許多咎責。父母在兒女幼年時若努力加以管教,多數會獲致良好的結果。正如聖經說:「教養[男孩],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言22:6)當然,這項原則也適用在女孩身上。
關心兒女的父母無疑希望兒女長成為賢智的人。因此,父母若作出所需的努力,兒女便極有可能成為慷慨大方。他們會領悟到「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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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教我們平均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