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出選擇的原因
我在加拿大新布倫茲維克北部長大。1958年,我母親開始與耶和華見證人研究聖經,那時我雖然對其他事情更感興趣,還是應邀參加聚會。在1963年念完高中之後,我獲得自由去追尋自己的夢想,尋求一份帶來責任,地位和金錢的職業。
我在新布倫茲維克大學的第三年中途退學,開始在加拿大國際鎳業公司任職,這間公司在安大略有20,000名雇員。兩年之內我升任管理職位。此後又轉移到工業工程部門,然後調往各工廠介紹新的生產方法。我認識許多「正經人」,知道許多正經事。在1973年春季對前途非常樂觀。
可是我並不快樂。我好像缺少些什麼,雖然在1970年以來我已和一位仁慈的少女有極深交情。也許我企圖否認一件事實,但卻深知自己失去了與造物主的美好關係。
在1973年探望父母之後,我意識到我必須再度研究聖經。於是有一天,我在街上截住一位耶和華見證人的長老,要求他與我研讀。事情遂告開始。
麻煩從我的女友開始。她從未真正反對過我研究聖經。事情也許很簡單。但她無法了解我對屬靈事物的興趣,並拒絕接納聖經的基本教訓,包括現行制度終會結束,上帝公義新規制會取而代之的教訓在內。——彼得後書3:11-13;約翰一書2:15-17。
同時,不久之後,工廠經理要求我回復管理職位,受訓練作為廠長。這個職位是我多年所求的;很少人在30歲之前能獲得此職。
我意識到自己必須作出選擇。我的女友對聖經真理不感興趣,但我們的確彼此相愛,在其他方面也志同道合。我考慮了幾個星期,得到以下結論:我可以事奉耶和華或取悅自己和雇主,但無法兩者兼顧。於是我和女友斷絕關係,並拒絕了廠方提供的職位。在以水浸禮象徵獻身事奉耶和華之後,我決定從事全時間見證工作,作為先驅傳道員。
我在1974年三月一日遞上辭職書,對上司解釋原因。兩天之後電話鈴響,說話的是我的上司。他說公司不願損失我這個人才,並懷疑我要前往別間公司擔任更高職位。於是他提議把我擢升到總辦事處,並且立刻生效。我需要擔任的職位是「全礦工業工程師管理人」,薪水也相應增高。我立刻拒絕了,並在次月開始先驅工作,直至現在。
誠然,我可以仍然繼續擔任那份高薪職業,以部份時間宣揚王國信息。但我的良心不許我這樣行。我多麼感激耶和華容許這個制度存留這麼久,使我得以進入他的組織。同時,我對自己多年來的腐化行為以及失去在幼年接納和實踐聖經真理的機會深感遺憾。
我感覺到甚至能幫助一個人學習關於耶和華上帝也勝過從高薪職業所得的一切金錢。我願意向耶和華表明我很體會他的忍耐、愛心和寬恕。藉著耶和華的幫助,我會努力繼續做下去。——外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