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運動變成怎樣了?
推行婦女解放並不是不用代價的,尤以家庭方面為然。婦女們響應呼召,逃脫家庭的「奴役」,從而使離婚率為之激增。在若干地方,新婚者的離婚率高達全數百分之50。使壓力更大的是,有越來越多母親加入全職工作的行列,結果發覺她們要在兩份職業——在外工作和在家工作——之間掙扎。
在美國所作的一項調查發現,在1960年,出外工作的母親佔全數的四分之一;但到1986年,這個數字已超過半數。一項報導指出:「雖然大多數母親出外工作,家裡卻沒有作出調整。她們要繼續操作大部分家務,日間託兒的設備時常若非不合標準就是收費奇昂。」
女權主義者聲稱,婦女若要真正自由,就要對自己的身體操有完全的控制權,包括有權終止非意願的懷孕在內。由於堅要與男子『在生育方面平等』,這種願望造成了墮胎數字的激增——估計全世界每年達5500萬宗之巨。
甚至聖經也免不了遭受女權主義者的怒責,女權主義者嘲笑聖經,認為聖經描述上帝為「男性」而表現性別歧視;她們說:「要信賴上帝。她會供給你的所需。」加拿大的《聯合教會觀察家報》報導說:「有些[女權主義者]……指控聖經,說它仍然是被人用來使婦女『安分守己』的最有力武器,並且表示懷疑受人這樣利用的東西可能是上帝的話語。」有些教會已向成員當中的女權主義者屈服,在崇拜儀式上採納「籠統」的話,把上帝的男性稱謂改為某些通稱,如供應者和養育者等。
在同一時候,婦運本身也陷入了女權主義創辦者貝蒂·佛莉敦所謂的「深切癱瘓」中。女權主義者的隊伍已分裂成許多陣線,分別爭取法律之下的男女平權,同工同酬,放寬墮胎法律,女同性戀權利,法定分娩假期,改善日間託兒以及打倒色情作品等。
身分危機
據《新聞週刊》報導,女權主義正經歷到一項身分危機。「事實已證明,經營事業、培養各方面的親密關係和照料兒女的種種艱苦比女權主義在意氣風發的早期所預料的困難得多。」
作家科錫爾(Hilary Cosell)在《婦女左右為難》一書中記述一位企圖成為『超級女人』而苦心經營事業的婦人大吐苦水說:「我現在忙到不可開交,我想『我已沒有什麼精力剩下來可以作別的事情了。』我是個工作過勞的專業人士,疲勞過度的母親,酒肉朋友和部分時間的妻子。超級女人?焦頭爛額的女人倒是真的。」
為了追求事業而犧牲結婚養子機會的婦女許多時大感懊悔。一位38歲的業務顧問告訴《主婦》月刊的代表說:「有整個世代像我一樣的婦女將會獨身進入墳墓。……我們儘管事業成功,生活卻十分空虛。」《新聞週刊》報導一位39歲的皮鞋公司副總裁傾訴自己的苦惱,說:「我的工作令我興奮和滿足,然而,我還是深感恐懼,害怕由於沒有生育兒女而喪失了人生最有意義的部分。有時我不禁想像,現在我若死去,在墓碑上將會寫著:『墓中人……她讀過許多雜誌。』」
甚至知名的女權主義者看來也對性道德解放一事加以重新考慮。澳洲作家格里爾(Germaine Greer)在1970年出版的《女太監》一書中把婚姻生活描述為「一位擁有終生契約的僱主任意攬權,索取免費勞力。」她暗示,婦女若想改善環境,「就可能要以實行『雜交』來開始著手。」雖然許多人把格里爾視為性革命的重要提倡者,她在1984年出版的一本書中,卻提倡貞潔、痛斥雜交,而使女權主義者大吃一驚。
經濟地位
美國作家休利特(Sylvia Ann Hewlett)聲稱,女權運動在若干方面使婦女的境況反而更差。她認為,由於強調獨立與平等而非致力於改革以求幫助在職婦女,婦女運動對婦女經濟環境的改善並沒有什麼幫助。「解放和離婚的婦女所大吹大擂的獨立,往往只意味到寂寞和赤貧[極度貧窮]。」
美國的一項調查發現,在原本受女權主義者支持而通過不需任何理由的離婚法律的各州中,離婚婦人和兒女立刻在生活水準方面降低了百分之73,她們的前夫的生活水準卻提高了百分之42。婦女在這方面絕未獲得改善!
事實上,婦女在美國所獲的工資依然只及男子所得的百分之64——與50年前差不多。在歐洲各國,女權主義者爭取較長的分娩假期和較佳的託兒制度,但婦女工資在1970年只及男子工資的百分之71,10年之後才增加了百分之10。
現今在女權主義者當中也對一個問題意見分歧,問題是:什麼才算是平等?貝蒂·佛莉敦指出,女人並不是和男人一模一樣的。她聲稱:「承認男女有別的時候到了。男女平等的觀念應該考慮到女人生育兒女這件事。」其他的女權主義者則辯稱,婦女若接納男子所無的特殊待遇——例如法定分娩假期——就等於自認並非和男子平等。這樣便會招來歧視。
「當代女權主義的難題,」據一位學者所稱,乃是兩性之間在觀點和欲望方面的差別,是由於遺傳抑或社會影響所致。僱主們聲稱,許多婦女都在侵略性或競爭性方面不足而不宜於擔任某些推銷工作。社會研究機構主持人兼婦女運動者喬迪(Jody)反駁說,「婦女是社會將之造成被動的。」她對《儆醒!》雜誌解釋,「作為養育兒女者,她們所擔任的角色要她們留意自己與別人的關係而非自行其是。」許多女權主義者相信,唯獨婦女所受的教養方式有所改變,才能帶來真正的平等機會。
其他的人則另有見地,認為女人獲致平等的最佳方法莫如承認自己與男人不同。貝蒂·佛莉敦提倡女權運動的「第二階段」。她說:「如果女人要繼續在男人世界裡向前推進……而又『不致變成像男人一樣』的話,女權主義就需要有新的思想才行。」有些女權主義者嘲笑這種軟化的傾向,聲言要把婦女運動『帶返街頭』,以示威遊行去要求和爭取更寬大的墮胎法律和其他改革。
能夠持久嗎?
目前,女權主義者懷疑將來能否後繼有人。多倫多的《星報》報導說:「女孩們認為受它[女權主義]所威脅過於受它所吸引。」有些年輕女子害怕較大平等所帶來的獨立自主。法國的女權主義者高樂特(Benoite Groult)說:「今日有許多婦女聲稱對女權運動感到厭煩。她們希望再度受到照顧,希望受男人所保護。」
在若干地方,女權主義者受到其他婦女團體的強硬反對;這些團體決心要反抗她們認為家庭和「傳統」價值觀念所受的攻擊。其中之一是加拿大一個稱為真正女人(英文REAL Women,即Realistic,Equal,Active for Life的縮寫)的團體,它聲稱已「組織起來,準備作戰」。
其他地方的婦女運動看來正日趨式微。在西德,作家默克爾(Peter Merkl)說婦女們已在頗大程度上捨棄了女權主義。「受官方認可的母性再度成為時尚。女工和女職員紛紛返回家庭圈子……,急進的女權主義者已撤退到孤立無援的亞文化群中。」
研究人腦性質的科學新發現也許會影響到未來對於兩性角色的觀念。神經病學家雷斯特克(Richard Restak)聲稱:「證據顯示,男人和女人在行為舉止方面的不同是基於腦機能作用的不同,這些機能是基於生物學上的遺傳,而非僅是受文化因素所模鑄的。」女人的確並非與男人一模一樣;女人顯然為了不同目的而被造,因此具有不同的欲望和需要。
可是,這些發現令我們感覺驚奇嗎?科學只是發現了聖經顯示已久的一項真理,這項真理見於敘述創造第一個女人夏娃的聖經記載。創世記2:18記錄造物主的旨意,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因此男人和女人分別擁有不同的特質而可以互為補足。男女並不是被造成彼此競爭的,而是各自宜於擔任一個互相配合的特定角色。
那麼,「發現」女人與男人並非一模一樣——女人的確與男人不同,例如會『生育兒女』——這項發現是一件新事嗎?再次,聖經清楚表明上帝在起初就把男女造成不同。他「造男造女」,而女人是特別設計成可以生兒育女的。——創世記1:27,28;2:21-23。
但是不同並非意味到不平等。男人絕沒有理由以低貶的方式對待女人。女人是「從男人而出」的,因此在基督徒的會眾中,丈夫應該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在這樣的氣氛之下,女子會發現自己受到尊重、愛護而具有安全感。——以弗所書5:28-33;提摩太前書5:2,3。
男人與女人不同,但他們並不是競爭的敵手。相反,他們是互相幫助,互為補足的。在耶和華的婚姻安排中,夫婦二人成為一體。今日有成千上萬的婦女切實擔任聖經所指定的角色,而獲得真正的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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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婦女的生活既緊張又凌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