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由自願捐款所維持
以上描述的一切工作均由志願人員所擔任,因此社方能夠將開銷減至最低程度。逐戶傳道和分發書刊的工作由耶和華見證人志願擔任。他們自付費用。督導各會眾的長老和協助他們的服事僕人均是不受薪的。他們亦自付費用。
甚至治理機構的成員和其他以全時從事印製聖經和聖經書刊的人也只獲得住食的供應及少量補貼去支付個人的開銷。全時的周遊監督亦然。
我們把書刊分發給真正對聖經表現興趣的人士。購買材料,印刷和運輸方面的基本費用則由感興趣人士的自願捐獻以及耶和華見證人本身透過捐款、遺贈等形式所作的捐獻去支付。
在耶和華見證人所舉行的一切聚會中,不論是當地的聚會抑或大會,均設有捐款箱供願意捐獻的人使用。他們從不設勸捐,也無需繳納會費或什一捐。正如聖經表明,人人都應當按照本身酌定而捐獻。——哥林多後書8:12;9:7。
•耶和華見證人的一切活動在經濟上怎樣維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