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勒斯
(Perez)〔裂開;裂口〕
猶大的媳婦塔瑪給猶大生的兩個孿生子之一。生產的時候,法勒斯的兄弟謝拉先伸出手來,但隨即把手縮回去,法勒斯緊接著就出生了,結果將母親塔瑪的會陰擠出一個裂口。(創38:24-30)法勒斯得到長子的地位,列在謝拉之先,他的宗族也較為顯赫。(得4:12)法勒斯和他的兩個兒子(希斯倫和哈姆勒)列在下埃及去的雅各子孫的名單中。在埃及,他們三人都是猶大部族中的宗族首領。(創46:8,12)除此之外,聖經沒有記述任何關於法勒斯的資料。
聖經記述法勒斯的資料,主要跟世系記錄有關。猶大的世系記錄是以法勒斯的世系為主的。(代上2:4,5,9-55;4:1-20)以色列人在曠野第二次統計人口時,法勒斯和他兩個兒子的宗族,佔了猶大部族登記人數的頗大部分。(民26:20-22)大衛編排軍兵按月輪流值班,法勒斯的一些子孫被編在第一分隊中。(代上27:3)法勒斯的子孫中,從巴比倫獲釋回鄉後居於耶路撒冷的共有468人。(代上9:3,4;尼11:4,6)有一個世系記錄由法勒斯延伸到波阿斯,再到大衛,直至彌賽亞耶穌為止。(得4:18-22;代上2:4-15;太1:3;路3:33)